一位檢察官的揭貪反腐之作︰死刑貪官 《死刑貪官》(37)

作者 ︰

常小剛的出逃,在江城市尤其是南湖區引起了極大的震動,宛如發生了地震,各種議論和猜測不絕于耳。那些手頭不干淨的官員夜不能寐,特別是陳建忠簡直是惶惶不可終日,有一種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感覺。但他仍心存僥幸︰在同意減免土地出讓金報告上自己沒有簽字,簽字的是常小剛,誰簽字誰負責。至于受賄問題,給錢時基本上是兩個人在場,一對一的,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拒不交代你奈我何。

常小剛出逃後,受打擊最大的還是董小梅。各種流言蜚語充斥于耳,挖苦、白眼,指著背說三道四,使她抬不起頭來,見到熟人真想鑽入地下躲藏起來,抑郁癥更嚴重了,每晚要吃大量的安眠藥才能入睡。

專案組經過深入調查,發現在湖源商貿城土地開發上有兩個會議記錄。在第一次會議上陳建忠極力推崇「先上車後買票」,在第二個會議上陳建忠提出,為了吸引外資可對土地出讓金進行減免,並責成區長常小剛進行落實,可見陳建忠不僅月兌離不了干系,而且還是主謀。恰好這時,廖其光在入室盜竊時被當場抓獲,在警方的突審中,他交代了用盜來的果照敲詐陳建忠的犯罪事實,隨後辦案人員從其家中搜出了復制的光碟和果照。省紀委認為陳建忠已涉嫌嚴重違法違紀,且案情重大,決定對陳建忠進行「雙規」。江城市委決定由石正源擔任南湖區委書記。

與陳建忠的第一次談話是由省紀委溫昌華處長和省檢察院反貪局偵查二處處長顧自清進行的。

溫昌華首先對陳建忠進行了一番開導和教育,要求他對自己所犯錯誤進行反省,同時要求他主動交代自己違法違紀的問題,爭取從寬處理。但陳建忠卻辯稱自己是清白的,沒有什麼大的問題,而且大談特談自己這幾年擔任南湖區委書記所取得的政績。溫昌華見他避而不談自己的問題,只好單刀直入,給他指出違法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造成國家重大損失的事實。能言善辯的陳建忠認為這是改革開放過程中難免出現的失誤,是「交學費」,而且是集體研究決定的,具體來講是常小剛負責的,字也是他簽的,他想把責任推得一干二淨。溫昌華從皮包里拿出兩份會議記錄給陳建忠看,陳建忠看完後仍認為是集體行為,自己沒有違法犯罪。顧自清見他對違法違規減免土地出讓金百般抵賴,于是用嚴厲的目光盯著他,厲聲說道︰

「陳建忠,你濫用職權違法減免土地出讓金鐵證如山,任何狡辯都是徒勞的,負隅頑抗說明你的認識態度不好,只能加重你的罪責!」顧自清那咄咄逼人的目光,盯得陳建忠不敢抬頭。

「生活糜爛,作風敗壞,包養情婦!」溫昌華插了一句。

「我沒有經濟問題也沒有作風問題,你們道听途說,捕風捉影,先入為主,是誘供,我拒絕回答你們的問題。」

溫昌華看時機已到,把陳建忠和張若怡在床上偷歡的幾張果照拿了出來,故意問道︰

「還要不要看光碟?」

陳建忠看到自己赤身的丑態後,隨即面如死灰,差點癱倒在地上,不得不交代自己包「二女乃」的問題。但對于經濟問題,陳建忠抱著僥幸心理,拒不交代,溫昌華和顧自清決定從外圍入手收集證據。

這時,張立軍等曾在觀音山煤礦礦難中被周鑫金用5000元封口費打發走的幾名礦工,由于受到良心譴責的煎熬,決定聯名寫信把礦難的真相向檢察機關反映。趙國安接到舉報信後心情十分沉重︰17個冤魂啊!不能就這樣讓他們不明不白地躺在那里,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查出里面隱藏的瀆職和經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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