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王 第十一章 創新

作者 ︰ 童馨文

江臨公安局與鋼球廠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初見成效。有幾家企業的領導知道這件事後,也來到公安局,要求簽訂治安承諾責任書。

李浩沒有像第一次那樣馬上回答企業的領導,說暫時不能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只是回答他們,要集體研究後再決定。

大家都知道,公安局與鋼球廠簽訂治安責任承諾制,是李浩一人一時的熱血來潮,他想來個新的創舉,讓大家看一看,前人沒有做過的事,在他手上就能實現了。

當時為了確保承諾責任制的有效實施,公安局做了大量的工作,他們把治安防範工作做到了位。派了一位專職公安人員負責此廠的安全工作,鋼球廠還安排了一名專職安全員負責廠子里的安全。

一是,當時公安局要求廠方,門衛采取24小時安全值班,嚴格查詢進出人員及貨物進出的手續,不讓一個閑雜人員進入廠內,不讓一塊鋼球不符合手續運出工廠。二是,這個廠是新建的企業,一些犯罪份子對廠內情況還不太了解,他們也不敢冒險行竊。

多年的工作經驗證明,企業發生盜竊案件,都是犯罪份子首先了解廠內實情,模清廠內露洞後,再內應外合才偷盜得手。

目前,雖然公安局暫時保證了鋼球廠的治安防範工作,但他們不能保證永遠沒有治安案件的發生。

再說開發區現有企業有六十多家,要想全面開展治安承諾責任制,公安局三十幾名公安干警,要挑起這付重擔,他們的工作量就不是一般的大了。一但發生了重大盜竊案,如果破不了案,公安局從哪里去拿錢賠付工廠呢?如果不能按簽訂的責任實施賠款的話,公安局的尊嚴和顏面又往哪里放?

為了慎重起見,李浩來到市公安局,找到時任政法委書記兼公安局長的吳國志︰「吳書記,我們去年跟鋼球廠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後,效果很好,一年來,沒有發生一起刑事案件,廠方很滿意,群眾的評價也很高,他們今年還要與我們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還有幾家企業也要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我想把我的想法跟你匯報一下。」

吳國志認真地听著,說︰「談談你的想法和打算?」

李浩高興地說︰「我想只要是企業信任得過我們,願意與我們公安局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的,我們都簽訂下來。這樣一來,我們的工作量就很大,責任也很重大,搞不好就會搞砸了,我們向企業就交不了差。為了確保實施,我想把企業的安全責任制與我們的工作責任掛上勾。就是把治安安全責任落實到人頭上,做到責、權、利分明,各負其責。誰的治安防範工作沒有做好,如果發生盜竊案件,誰破不了案,就由誰來負責陪償。當然,陪償不是目的,主要是要求我們的公安人員,加強治安防範工作,把工作做細,做好,達到少發案件,不發案件的目的。」

吳國志點點頭︰「你這個想法很好,雖然是公安工作的一項創新,可以試一試嘛!這樣吧,你回去後,就把你的想法列入今年的工作計劃,我支持你的想法,但要布局好你們的全面工作。

李浩的想法得到了領導口頭上的支持,他高高興興地回到家里,把這件事告訴了妻子楊梅。

楊梅譏諷地說︰「開什麼國際玩笑?公安局是國家執法單位,從古到今,還沒有听說過公安人員破不了案要自已賠償的道理,干警們知道這件事後,不罵死你才怪呢?虧你想得出來。你正事不足,歪事有余。我看你這個局長當到頭了。」

李浩馬上反唇相譏︰「我已經向市公安局領導作了匯服,市局領導已經同意了我的想法,先試一試。任何新鮮事物都是人們想出來的。幾年前,企業執行經濟責任制時,不也是人們想出來的?當時集體所有制,人們吃大鍋飯,責任心沒有了,生產上不去,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有人提出經濟責任制,把工作與工資掛勾。這個新的政策當時也是有好多人接受不了,現在不是都接受下來了嗎?這不,現在全民推行經濟責任制,安勞取酬,多做多得,少做少得,不做不得。這種責任制,讓生產上去了,效益產生了,社會生產力也向前發展了。機關工作人員不也是中國人?也同樣生活在當今市場經濟這個社會時代里,他們為什麼又不能執行責、權、利相結合呢?我已經作出了決定,非要試一試。即使失敗了,不就是不當這個局長了,月兌掉這一身制服有什麼了不起!」

楊梅滿臉窘迫︰「你非要按你的想法去辦,還來跟我說干嘛!這麼多年來,你一心撲在工作上,干的也很出色,每年還能拿個獎狀回來,我雖然在家里辛苦,但心里也欣慰,畢競你辛苦付出,有光榮回報。一旦你辛苦付出,責罵回報,又有什麼意思呢?希望你認真考慮。」

李浩沒有理會楊梅的警告。第二天一早,他急匆匆地去單位了。

因為,昨天他叫內勤民警付玲寫出了通知,今天上午八點召開全體干警大會,他要向全體干警宣布一項重大決策。

李浩一進會議室,看到干警們都到了就說︰「大家都到了。我們開始開會,近幾個月以來,大家工作很吃苦,干得有聲有色,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我們的簡報也作出了報道。市局領導對我們的工作也作了肯定,這是對我們工作的鼓勵,這也是我們工作的開始。大家要再接再厲,把我們的工作做得更好。大家都清楚,過去的一年,我們與鋼球廠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動用了極大的人力和物力,從治安防範著手,由于我們的工作做得細致,防範工作做得扎實,不給犯罪份子有可成之機,一年來,沒有發生盜竊案件,企業領導很滿意,我們的工作也搞上去。今年他們還要與我們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還有幾個企業也要與我們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看來這一作法可行,值得提倡。經市局領導同意,我們今年的工作計劃如下……。」

到會的干警們听到李浩的工作安排,一下都被搞蒙了,他們著實難以接受這一不盡行規的決定。但是,軍人的天職,不得不使他們唯心地接受了李局長的工作安排。

會後,李浩叫內勤民警︰「付玲,你馬上把我們的會議紀要用簡報的形勢發有關各個單位。」

第二天,江臨公安分局對所轄區企業執行治安承諾責任制的消息,一下傳遍全市。立即引起強烈的反響,各有關企業都來公安局,要求簽訂治安承諾責任制。

「報告,有一個市民打來電話,說長江邊發現一具無名尸體。」值班民警付玲向李浩報告道。

「什麼時候發現的??」李浩嚴肅地問。

「今天早上,該村村民杜小華到江邊去放牛時發現的。」付玲回答。

李浩急匆匆地叫上刑警隊長雷一明︰「馬上出警,我們到案發現場去。」

警車拉著驚人心悸的警報,急速地向發案地江邊駛去。

坐在車上的李浩心情沉重,他沒有想到,剛剛宣布執行治安承諾責任制,就發生這麼大的死人凶殺案,要是自殺的還好說,要是他殺的,能破獲此案還好說,如果破不了此案,難道還要陪死人不成?不論怎樣,我們要不惜一切代價破獲此案。

他們來到江邊,已經有好多群眾在此地圍觀,他們看到公安局的人來了,就讓出一個道,讓民警進入案發現場。

雷一明指示,讓民警拉好警界線,拍照,勘察現場,尋找能破案件的一切珠絲馬跡。

通過勘察,案發地只發現有兩個不同型號的腳印,雷一明用尺子量了一量尺寸,並用照相機把腳印照了下來。

尸體已深度腐爛,現場勘察完畢,他們將尸體運往殯儀館,日後進行尸體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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