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錢和銅圓是一定要收回的,我國雖然產銅,但數量不大,遠遠不能滿足需要,每年都要花費銀子從國外進口銅料,現在兵工行業大量需銅,兩相爭奪必然不妥。況且,銅錢、銅圓濫鑄,已經失信于民,不能不加以重視。我看,不如以北疆的方式改革,取消銅輔幣,代之以紙幣作為輔幣,南方久以鑄造銅圓獲利,那我們先就穩妥一點,只說回收銅錢,且以京畿、直隸、山東、河南等地先行試點,待時機成熟再推向全國。」說到這里,葛洪義笑了一下,「為了加快回收步伐,不妨在回收時略微讓利于民。比如一圓可換1250文銅錢,我們定的兌換標準就以1200文換一圓。北疆當日以溢價回收保證了紙幣的信譽,雖然財政承擔了近300萬的損失,但結果換來六萬萬余圓人民幣信用的穩定。熊秉三一開始天天苦著臉,後來就笑得合不攏嘴,相信燕孫兄也會有此一遭。」
眾人大笑,梁士怡對葛洪義的調侃之言也並不介意,這麼嚴肅的會議,確實需要詼諧話活躍活躍,葛洪義能這麼說,說明已將他梁士怡看作自己人,這等的信任和重用才是最令自己感激的。
「總統一貫以來的執政方針都以積極穩妥為標準,剛才我說了穩妥的一方面,其實內中還蘊含著積極成分。既然是溢價回收,每一圓可淨得50文,約4%的利潤,各地凡是頭腦靈光必然會嗅出此中機會,我們不用號召。自然會紛紛把各地的銅錢收攏過來兌換,這等于政府不用出面張羅就有人幫我們貫徹回收精神。從另一方面看,也不需要另設很多兌換點,我的意思是在京城、天津、保定、濟南、青島、上海六處設立,自有人為了那一部分溢價而送上門來……雖然溢價回收可能要虧損一部分,但節約了大量地人力物力,我們實際上並沒有那麼大的損失。」
「妙人都叫好。
周學熙問道︰「還有一個疑問,若是各地都貪圖此中溢價,在一時間紛紛前來豈非難以承受?」
「不然。銅錢是大宗貨物,分量極大,長途販運之運輸費用必然超過4的界線。只能得不償失,這也是為什麼我建議只在上述六處設點兌換的緣由——距離一長。運輸費用必然超過溢價,商人經過計算就自然明白。等將來時機成熟,可在各省都設點兌換以作為政策的深入執行。」
經過表決,眾人都贊同葛洪義的建議,秦時竹道︰「等會我就發布總統令。上述地區前清制錢、銅圓停止流通,一律收兌。收兌標準由財政部根據各地行情擬定,保持4之溢價即可。至于輔幣,我倒有不同的意見,由于輔幣需要經常性流通,磨損極大,紙幣遠不如金屬幣來得耐用,金屬輔幣之發行還是大有用武之地,只是需要在金屬成份上動動腦筋。」
「本來國幣條例擬定中有發行十進位銀輔幣的意見,是不是仍舊如此執行?」
「可以換個思路嘛,不一定要在銅、銀上面做文章。」秦時竹笑吟吟地說。「可以用鋁!」
葛洪義恍然大悟。他們那個時空不就是用鋁作為輔幣嘛。鋁一出來的價格極其昂貴,拿破侖第三大宴群臣的時候。眾人都用銀碗,唯獨他用鋁碗以示尊貴,1910年代鋁地價格雖然已經下降許多了,但同樣價格不菲。
「光是純鋁太過柔軟,惟有配合鋁合金後不僅質輕而且極其堅硬耐磨。用鋁另一個好處是來源單一,容易控制,我國除山西目前有鋁出產外,別處均無,可以有效防止濫鑄、私鑄。當然,究竟行不行還要請財政部試鑄之後才能下定論。」
「行,那就按總統的意思辦,明日就開始試鑄。」
紙幣又是一個令人棘手的事物,甲午後,隨著列強對華經濟侵略地不斷加深,它們所開設的銀行都非法發行了大量紙幣,大體上可分為兩類︰一類以中國貨幣為單位,其中又分為銀兩票和銀圓票兩種。如匯豐銀行發行地1圓、5圓、10圓、5圓、100圓的銀圓票,及5兩、1兩、50兩、100兩的銀兩票;德華銀行和麥加利銀行也發行有銀圓票和銀兩栗,花旗銀行同樣發行了幾種不同面額的銀圓票。另一類以外國貨幣為單位,主要有日本于日俄戰爭時期在我國東北發行的軍用票,橫濱正金銀行發行地日本金票,華俄道勝銀行發行的金盧布票等。
至于中國本國紙幣,始于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成立(現已合並于人民銀行內)之初,為近代銀行發行兌換券之創始。此後,戶部銀行及其在各地地分行也發行銀兩票、銀圓票、錢票(即以制錢標明面值)等三種鈔票。銀兩票的面額自l兩至1000兩共二十八種,銀圓票分l圓、5圓、30圓三種。錢票有2、3、4、5、10吊等五種。這些紙幣發行後,被公認為一般支付手段。無論銀行及戶部收解款項及各省交納錢糧賦稅,均可通用,其中銀圓票流通的數額很大,流通地區遍及等地。
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戶部銀行改名大清銀行之後,所發行的紙幣種類,大體上與戶部銀行所發行的差不多。由于當時幣制紊亂,各地銀兩成色,銀圓種類都不相同,因此大清銀行總分行所發行的各種銀圓票和銀兩票都必須注明某處通用銀圓或某行所在地成色,以示區別。其兌換辦法,一般都是某行發行的紙幣,由某行負責兌現,凡持甲行紙幣到乙行兌現者,均須按當時銀價折算並支付匯水。除大清銀行發行紙幣外。交通銀行和其他一些商業銀行、地方銀行也在開行之後,發行各種成色的銀兩票或銀圓票在市面流通,但數額有限、流通區域亦不廣泛。
據財政部檔案記載,前清戶部銀行(大清銀行)前後累計總共發行紙幣12億7千萬以上,交通銀行發行在1億8000萬以上。民國以後,人民銀行開辦以來,發行紙幣甚廣,由于信譽昭著、分行廣泛,大有後來居上之勢。
以上諸銀行之紙幣,由于注重保證。信譽良好且有資本龐大,基本無虞,唯各地錢莊、銅錢店所出之各種銀錢票、各省官銀錢局發行之紙幣殊為堪憂。此等紙幣發行。既無限額又無一定準備,濫發結果。充斥市面,因供求發生動蕩,隨時可能發生擠兌,甚至因發行機構倒閉而成廢紙。清廷于宣統圓年(1909年)六月曾頒布通用銀錢章程,規定嗣後銀錢行號未發行紙幣者不得發行。^^^^己發行者逐漸收回,並嚴格規定發行準備。隨時予以抽查。宣統二年,為進一步統一紙幣,又頒發兌換紙幣則例十九條,明確規定發行紙幣之權屬于中央,一切發行兌換事務統歸大清銀行辦理,所有宮商銀錢行號,一概不準擅自發行紙幣。奈何風雨飄搖,紙面看來誠極為美,實際卻不得執行,辛亥以後。各地為維持本省地位、充作軍餉。更是胡亂發鈔,南京臨時政府曾發1萬萬軍用鈔票。卻無一分錢準備,到目前尚未收繳干淨。
秦時竹抬起頭來︰「方才我看了財政部的資料,雖然繁雜,但大意卻是兩個,第一,各國在我國設立銀行,發行鈔票,擾亂我國金融市場;第二,我國不懂發紙幣究竟如何操作,各地以為生財之道紛紛濫發……」
「總統所言極是,紙幣發行較之銀、銅貨幣發行更為混亂。」梁士怡皺著眉頭一一道來︰「各外國銀行地紙幣在我國境內流通,不僅使國內幣制更加紊亂,而且嚴重影響了各地地金融物價。例如外鈔勢力最大地港紙,在廣東市場上一時竟處于主幣的地位,我是粵人,素知廣東地金融物價、人民生活莫不受其嚴重影響。然各列強久已發鈔,一概停用未免不太現實,也不容易做到……不過,某些輿論認為外國以毫無價值之紙幣換取我國貨真價實之商品的論調,卻是我不敢苟同的,這是對紙幣的誤解,別國可以用紙幣購買我國貨物,我們同樣也可以買他們的。」
張謇補充道︰「也不能光認為列強是空手套白狼,他們的金融理論和制度比我們完備地多,所發行的紙幣也比我們有準備的多,光是發鈔準備金一項就遠勝過于我,我在蘇省二十年,幾乎沒听過外國銀行有停兌或倒閉地傳聞,上海等各處通商口岸,人們甚至更願意相信外國紙幣……不過,不管怎麼說,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肆意發行紙幣,侵犯我主權,危害我社會經濟,終究是令人不快的事情。」
「打鐵先需自身硬,欲使人民拒用外國紙幣,光靠一紙空文無濟于事,反而會引發外交危機。」周學熙接過話茬,「首先我本國紙幣必須爭氣,倘若我國貨幣信譽昭著、兌換方便,人民必喜用本國之物。這等道理,不僅商品如此,貨幣也是如此。」
「人民銀行所發人民幣素有威信,不如就以此為我國之紙幣。」岑春 建議道,「我听說西洋各國都只有一種紙幣,法國即是法郎,美國即是美圓,英國即是英鎊,只有我國林林總總居然有上百種貨幣,豈非滑天下之大稽?不如仿效人民幣溢價回收北疆各處紙幣之先例,逐次回收各地紙幣,先期統一我國紙幣,然後才談得上抵制外幣。」
眾人又是議論紛紛,大體說來都是不贊同各地、各行有紙幣發行權地,既然前面已經將鑄造銀圓之權收歸中央,紙幣作為信用貨幣之權就更應該收歸中央。
秦時竹也琢磨了半天,便將自己的意見和盤托出︰「諸位的意見和我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貨幣之鑄造、發行權應該掌握在中央之手,任何銀行、地方等不能有所逾越。方才我看財政部的資料,也說大清銀行是代國家發行紙幣。今後。我們要將這個代字去掉,專門成立銀行進行貨幣發行,我主張設立中央銀行,主要承擔兩個使命︰第一,專屬發行貨幣、債券,根據市場確定指導利率,統籌金融市場;中央銀行作為國家銀行專門發行新貨幣,稱之為華圓或中國圓比較適宜,所有貨幣無論銀圓、紙幣,都需注明中央銀行字樣。為防止不正當競爭,中央銀行本身不參與吸收存款、放貸等日常業務。其余各行,如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人民銀行都取消貨幣發行權。已經發行之貨幣一律按市價兌換成新貨幣,在具體操作上可由商業銀行先行承兌。然後由中央銀行中承兌。
第二塊內容是中央銀行作為國家銀行負經理國庫,監督各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募集國內外債之責。內容有二,其一為存款保證金制度,凡是商業銀行吸收存款,必須繳納一部分比例存入中央銀行。不計息,單純用作對各行存款之保證。將來一旦發生擠兌,尚有國家信用和準備金可以救濟一二,在日常經營中,也可為各商業銀行提供短期拆借和專項借款,利息可略低于市場;其二為再貼現制度,即以國家信用保證各票據地順利流通,防止惡意票據。
總之,中央銀行是一個不經營具體業務,專門負責國策地銀行。」
眾人經過討論,一致認為「華圓」比「中國圓」順口。也與美圓、英鎊、法郎等合拍。
「不知總統屬意哪家銀行改組成中央銀行?」梁士怡惴惴不安。「被改組地不能參與市場,不被改組的不似有往日強有力的國家。奈何?」
「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人民銀行作為國內目前最大三家全國性銀行,網點眾多且信譽昭著,我哪家都舍不得,還是由財政部專門負責籌建一行,人選還請燕孫兄推薦一二。」秦時竹寬慰梁士怡,「新設中央銀行後,並不等于對這三行就撒手不管了,事實上,他們作為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將有更大的發展空間。」
「人選好辦,我看前清大清銀行副監督,原南京臨時政府財政總長陳錦濤(中國銀行行長孫多森因與袁世凱關系密切已主動辭職,而人民銀行行長熊希齡已擔任財政部次長,再加上梁士怡和交行關系密切,不適合推薦,故薦陳錦濤)頗適合此任,只是這國有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是何意思還要請總統明示。」
「清廷一貫主張官商合辦或官督商辦,其實是利用政權侵犯商權,侵吞商人利益。凡是官商合辦的,沒有不虧本的,凡是官督商辦的,總要派幾個官員來指手畫腳、耗費錢糧。所以一般商人提起與官合作總是心有余戚……又如前陣子袁世凱強迫中、交兩行為財政墊款就是明證。」梁士怡點頭,這是他深感頭痛地東西,行政當局始終擺月兌不了權力本位。
「所謂國有控股地股份制,就是指這些銀行要實行股份制,其中國有股比例要佔多數,至少要佔六成,其余可以由商股認購,但在日常經營中,卻由銀行董事會負責,行政當局並不插手,避免干涉之嫌,國家股份只是按照經營利潤分享分紅,絕無勒索或要求報效等額外行為,若是虧損也是一體承擔。所謂商業銀行,即是商辦,商人熟悉市場,精通業務,由他們負責經營可以避免國家機關臃腫不便、反應遲緩地弊端。當然,作為國有控股地銀行,還是會佔有一定地優勢,比如政府等國家機構地存款,必須存在上述三家機構之中,凡是政府對外經濟性往來涉及貨幣和票據流動的,出于慣性,必然也會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通過國有銀行進行。更何況,國有銀行比單純私有銀行來說,總是要多那麼一絲底氣,對商民來說,國有應該比私有更值得信任吧?國有商辦,可謂兩全其美。」
「如此甚好。」梁士怡不愧是梁財神,馬上就轉過彎來,眾人也是紛紛贊許。
「至于中、交兩行的墊款,你也不用著急,不是說要確定存款準備金制度麼,中、交兩行可以以此抵扣準備金,假設準備金比例為10,中、交兩行在吸納2億存款的數額以內都不需要額外繳納。」秦時竹為打消梁士怡最後一個顧慮提出了這樣一個變通建議,「這樣,既不讓你和財政部為難,又能切實保證商業銀行的利益,如何?
「好好。」一听秦時竹解決了自己最後地顧慮,梁士怡連聲說好,眾人也是松了一口氣。
「準備金的比例究竟如何,等秉三回來,財政部和幾個大行地行長負責踫頭商議,標準由你們定,然後請總理審核。不能太低,太低起不到保障作用,也不能太高,太高會妨礙正常營運。討論完畢後,到時再召開一個相關會議將實施細則定下來。」
周學熙插嘴道︰「為了鞏固人民對新華圓的信任,我建議在收兌制錢、銅圓時,先讓其兌換為華圓紙幣,然後在數天後再讓其兌換為銀圓。一開始人民肯定爭先恐後將紙幣兌換為銀圓,但如果能保證隨兌隨換,必然能加深人們對紙幣的信賴,而且根據如此兌換又可以加收1的手續費,能將政府之損失再次降低。一段時間以後,必然接受紙幣與銀圓同價之事實……」
「很好,很好,這是一個好主意。」秦時竹點頭表示贊許,「諸位還有什麼建設性意見?」
「為了強化對銀行業監管,我認為有必要加強相關立法。」司法總長許世英建議說利用《銀行法》對商業銀行設置必要的入行門坎和行業規範,「比如,注冊資本不得少于100萬圓,非同城開業機構不得少于3個,自定利率不得超過央行指導利率等。」
「這是一個好建議,請司法部和財政部共同負責擬定草案,然後提請總理和我過目,不僅《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相關法律都要加快立法,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體制後,才能有一個發展的好空間。」秦時竹頓了一頓,「剛才幾乎對所有的問題都進行了討論也有了相應的議決,唯一提出來卻沒有討論的,卻是外國銀行貨幣發行地問題,無庸諱言,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辦法和實力來真正限制他們對于我國主權地侵犯。我很欣賞燕孫兄的話,真正維護我國貨幣主權地要害在于有不用外國貨幣的實力,現在需要的不是硬頂,而是把自己的事情辦好,靜待時機,以觀其變。我提的方案,都是原則性的、方向性的,如何具體落實、執行,都要靠大家,望諸君謹記。」
「我的心情和總統一樣沉重,國家太弱了,太窮了,一直都受別人欺負,要振興中國,不是靠喊兩句口號,靠說幾句氣話就行的,還要腳踏實地的努力。我願意和諸位共勉,兢兢業業,共同把國家的事情辦好,上不負總統的重托,下不負億兆黎民的期望……」看得出來,張謇也是心潮澎湃。
「請總統、總理放心。」眾人異口同聲。
「明日起,請財政部和外交部協調,向外國接洽借款作為華圓的平準保證,同時,善後借款的事情需要繼續落實。下次會議,重點商討鐵路建設事宜,請交通部事先拿出草案作為基礎。」
「是!」湯壽潛毫不含糊。
直到凌晨三點,秦時竹才拖著疲憊的腳步上床休息,心里不由得感嘆︰國家太大了,要辦的事情太多了,以前看YY把治國說得太簡單,常常是一筆帶過,現在才明白,沒有平時腳踏實地的一點一滴,哪有關鍵時刻的大氣恢弘?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中國的復興還要更多的艱苦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