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明 第八十四章 秦天

作者 ︰ 張吹水

嚴格地說,即便就是證實了張知秋地蠻族奸細身份,對于身為地方官的張克儉來說也並無多少助益,因為這種事情,並不在他的職權範圍之內。

作為地方官,如果轄區內出現造反的賊寇,這個責任是在他的身上,而象這種涉及到外族及軍事事務的,通常並不會由地方官來緝辦.

在崇禎朝之前,諸如這種查緝造反、肅奸以及偵察、打探敵國情報之類地工作,過去一直都是由東廠和錦衣衛來負責的,而且也一直都非常地卓有成效。

需要指出的是,那些以東廠名義在地方上活動的人員,除外聘的臨時工外,其實也大多都是來自于錦衣衛地外借人員,其編制實際上還是屬于錦衣衛,但錦衣衛對于他們已經基本沒有任何地約束力了。

換句話說,東廠在理論上的正式編制人員,其實只是那些宮里地太監們,而他們屬下所有擁有國家正式編制地工作人員,卻都是來源于向錦衣衛外借地官兵。

有鑒于此,東廠還曾經擁有大明最為龐大地臨時工隊伍,那些被他們所外聘人地通常都是武林高手,被世人稱之為「番子」,而他們中的首領,則被稱之為「檔頭」。

但在如今,這一切都已經是成為了人們記憶中所不願觸及地噩夢。

「難道小三就這麼白白地死了不成?」秦天的眼楮開始有些隱約地發紅,這不是要悲傷流淚前的那種紅,而是被怒火中燒的眼楮內血管充血後的那種顏色。

這個小三,雖然歸屬于秦天的刑房沒有多久,但卻已然是他手下最為得力的差役之一,頭腦清晰,擅于分析,並且精于模仿與偽裝,故而才會被派到輜重營去執行任務。

「這與這個張知秋有什麼關系嗎?」江無涯卻是不為所動,並且是直接便冷冷地頂了回來——雖然如今大家不得不在一起共同共事,但這並不是說江無涯便願意遷就秦天地某些毛病。

作為一個優秀和稱職地幕僚,江無涯其實是非常不喜歡秦天這種野路子出身、目無上下尊卑地手下的,一點兒地規矩都不懂。

小三的箭傷其實並不致命,他是死于箭傷地並發癥,大約也就是由傷口發炎和破傷風所引起的毒血癥,這在古代幾乎便是不治之癥。

這種病,其實如果能夠及時地處理外傷的話,基本還是可以避免的;也就是說,小三的死,其實卻是應該歸罪到那個搶走他傷藥地人頭上的。

昔日地雁北一戰,輜重營死掉的人數以千計,而受傷的人更是要數以萬計了,小三身負重傷卻還身懷靈藥,也難怪會被其他地人給搶走。

在那種時刻,一劑上好傷藥所能帶來的,便可是別人或自己地一條性命!

秦天雙拳緊握,額頭青筋墳起,鼻中熱氣直噴。

「此事暫且作罷,這個張知秋似乎與張建東軍中的虞候張繼宗有些關系,十八曾經看到他們二人有過非常親密地接觸,或許可以從這方面調查一下。」

眼見秦天十分地不甘,擔心他私自亂來地江無涯暗自長嘆一聲後,終于還是給他透漏了一點消息。

不同于小三是州衙中光明正大地差役,十八在張克儉地體系中,屬于是那種「非官方」身份的人,歸江無涯直管,秦天如今雖然知道了有這麼個人,但卻並不知道是誰,也從來都沒有見過。

據秦天所知,這樣的人應當是還有一些,名分上都是張克儉地家僕,但具體地人,他卻是一個都不認識。

當然,小三除外。

事實上,正是因為小三,昔日地河北保定府大豪、少林寺俗家弟子「擎天掌」秦天,才會投靠了這新任山西布政使司忻州知州地張克儉,並且勉為其難地出任了這個總捕頭一職。

在江湖中,「擎天掌」秦天也算的上是一號人物,若非不是在一年前小三曾經陰差陽錯地救過秦天一命,並且是在他的強烈引薦之下,否則秦天是打死都不會來干這種賤役的。

身為江湖中人,秦天信奉的是快意恩仇;小三地救命之恩無以為報,他也只好是準備把自己地這條命奉獻給小三地主子了!

但是,他秦天所欠的,終歸還是小三,而不是張克儉!

是以,小三的這個仇,秦天也是一定要報的,無論是誰,都不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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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寬敞、但破敗地州衙後宅書房中,張克儉眉頭緊皺,但卻並不是因為這幢凋敝到連秋風都無法遮擋地官宅。

由于昔日朱元璋極端地痛恨官員地貪腐,在整個有明一朝,官員們所講究和忌諱的,便是所謂的「富不修衙」。

一般來說,除非這衙門實在是損壞到坍塌、不能住人了,否則無論官衙有多麼地破敗、而衙門里是多麼地有錢,官員們都是絕對不會去維修官衙的。

從這一方面來說,影視劇中明朝那些富麗堂皇地官衙,除朱元璋時代還勉強說得過去外,以後的就全都是在扯淡了。

自從任職忻州以來,張克儉可謂算得上是一帆風順,在一番雷厲風行地舉措之後,可以說已然是完全地掌控了忻州地全權。

但是,面對這種形勢一片大好地局面,張克儉卻總還是有些心神不寧。

說起來可能有些可笑,讓張克儉感到如此不安地原因,卻正是因為他在這忻州地一切行動,都實在是有些太過于順利了!

事實上,讓張克儉如今感到如此惴惴不安的,卻是一個一直以來都似乎並無什麼特殊之人——忻州州判官,李逸風。

早在宋初,為了加強對地方官的監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職權過重,專擅作大,由宋太祖創設了「通判」一職。

從「通判」一職誕生之日起,歷來便都是由皇帝直接委派,輔佐郡政,某種程度上可視為知州副職,但有直接向皇帝報告的權力。

按照規定,知州向下屬發布的命令,必須要有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這個名稱,也就是因為這上下公文時均需與知州聯署而來的。

通判的差選,初由朝廷選京官任職,後改由轉運使、制置使及提舉司等監司奏闢。

通判之掌除監州外,凡兵民、錢谷、戶口、賦役、獄訟听斷之事,皆可裁決,但須與知州通簽文書才可施行。

簡單地說,通判就是兼行政與監察于一身的中央駐地方官吏。

明朝與宋朝的雖然有諸多差異之處,但在通判地職能和職責方面,卻是沒有什麼太大地區別的,只是在大明州一級地政府里,這個職位則被稱之為「判官」。

在張克儉看來,這個忻州判官李逸風,卻是實在有些太過于「老實」了……

作為一個僅有一個屬縣地小州,忻州只有判官,而沒有通常被視之為是知州副職地同知,因此這個判官的分量也就要更重一些。

明朝規定,凡面積不到三十平方里的州,又無屬縣,則不設同知、判官;有屬縣的,不設同知而置判官,此外,在州的屬吏中,還有從九品地吏目一人。

在明朝,州有二種,即府的屬州和地方布政使司的直隸州,府屬州的待遇與縣同等,而直隸州的待遇則與府同等,但二者地品秩相同。

據《大政記》載,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八月,「詔州民戶不滿三千者皆改為縣,凡三十七州。」

此外,全國尚有二百三十四個州,每州設從五品知州一人,掌一州之政令,從六品同知一人,此外便是從七品地判官,但這個職位並不限定人數,而是「視其州事之繁簡以供其職」。

張克儉之所以會如此地忌憚李逸風這個州判官,主要的便是由于他那個可以直接向皇帝密奏地權利了,畢竟今時不同往日。

如果是前朝地那幾個素來怠政地皇帝到也罷了,但今上崇禎皇帝朱由檢,卻可以稱得上是自太祖朱元璋和永樂大帝朱棣以下明朝最為勤政的皇帝了,每天地工作時間超過十八小時,並且儉樸而不近。

與他的前任們不同,在整個地崇禎時期,幾乎所有地朝政都是由崇禎親歷親為地來處理的,而曾經獨攬朝綱、一言九鼎地大明內閣,幾乎已是名存實亡!

由此,如今已然大權獨攬地張克儉之所以還會如此地顧忌李逸風這個可以隨時直達帝听地州判官,也就一點兒都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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