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極品偵探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指向謀殺

作者 ︰ 我要吃小彩虹

「沒有,我沒有——我只是說他們當時不在那兒,」警長有點激動地反駁說,「老肖和他的兩個兒子當時在村莊買東西——我親眼看到的。老白乘船出了海,有一家人看見了,他的大兒子很有可能跟著他。我們得注意這兩個人,這就是我為什麼要說,凶手有可能從海上來。剩下的那個小白只有十四歲,你不會說這事是他干的。」

「我明白了,很好。第三,凶手是從關卡或村莊順著海岸走過來的。隨便問一句,你是不是說過在關卡附近有人扎帳篷?」

「是的,」知秋說,「一個長得很周正的男人,他說話不是很像鄉村人,倒像是個讀書人。」

「如果任何人路過那里,他應該會看到的。」

「是的,」警長回答說,「但很不幸的是,雖然我們已經展開追蹤,但還沒有找到這位先生的下落。他在星期五一早的時候收拾了自己的東西,然後開著車離開了。從星期二起,他就在小路下面扎營了,說他的名字叫馬洪。」

「是嗎?他在案發之後很快就消失了。這是不是有點可疑?」

「一點也不可疑,」顧鵬飛偵探揚揚得意地說,「案發當天一點鐘的時候他在關卡附近的餐廳吃的午飯,直到一點半才離開。如果你告訴我,一個人可以在半小時內走四公里半的路,那我馬上就對馬洪下傳喚證。」

「你真狡猾,警長。好了——讓我們看看。謀殺是在兩點鐘——四公里半的路要走。這意味著那個凶手經過關卡的時候最遲也不可能超過十二點五十分。他得一個小時走四公里路,而且至少要走一段海邊沙灘,這個速度可能是極限。另外一方面,他一個小時也不可能走少于三公里的路。否則他到達關卡最早的時間就是十二點半——除非在割喉之前,他坐在那兒和林克說了一會兒話。」

「正是這樣,夏想,都太牽強了。不管怎樣,馬洪對我們沒有太大幫助,因為他星期四早晨在別的地方——至少他對餐廳的老板是這麼說的。」

「太可惜了!他本有可能成為很有價值的證人。我想,盡管他對我們似乎沒有太大的用處,你還是繼續去追蹤他吧。有沒有人注意到他的車牌號碼?」

「有。那車是車行的,在那里可以租到。馬洪上個星期四到車行去,用現金支付了押金,又在星期天的晚上把車還了回去。他說他賣了他的房子,所有沒有固定住址,只給了一個銀行賬號。他的駕駛證上的確用的是馬洪這個名字。保險上面沒有疑點,因為車行支付了所有的保險,跟租賃人沒有關系。」

「駕駛證上有沒有地址?」

「有,但那地址就是他已經賣掉的房子,所以他們也沒有關注。」

「車行老板一般都會查看租賃者的駕駛證嗎?」

「我不知道。還沒有人問這個家伙,他就主動把駕駛證拿給他們看了。」

「奇怪,好像他早就預感到會有人來查一樣。那銀行呢?」

「那里沒有問題。馬洪在那里存款已經有五年了,是由另外一個顧客介紹來的。沒有什麼不妥之處。」

「他們沒有說那個介紹人的名字,或者馬洪到底存了多少錢吧。」

「沒有。銀行不會把這些信息外露。你要知道,我們又不能證明馬洪有不對勁的地方。」

「是啊,不過我還是希望能跟他談一談。就像福爾摩斯有可能會說的,他身上的什麼東西似乎很有啟發性。你覺得呢,社長?」

「我覺得,」知秋迅速回答,「如果我要讓凶手到達一個地方再離開,隨身還要攜帶著包和行李,並且什麼痕跡都不留下,那就得很像馬洪所干的那樣。他會用假身份在銀行開一個賬戶,把銀行的地址當做唯一聯系方式給車行的老板,租一輛車,用現金付款,然後也許很快就把銀行賬戶注銷掉了。」

「你可以這麼說,但不幸的事實是,只要我們相信餐廳的鐘,那馬洪顯然沒有殺人。我想,再做一些調查也無妨,但五年對于策劃一起謀殺案來說似乎太長了。你可以關注一下銀行——只要別把事情鬧大,不然會打草驚蛇的。」

「就這樣辦,夏想,如果我有任何證據來證明這的確是宗謀殺案的話,那辦起事來就會更有勁一點。你們也得承認,這個推論現在還站不住腳。」

「的確,但有很多小細節都指向謀殺。分開來看它們都不重要,但是放在一起就很有趣了。有剃須刀,有手套,有返程票,林克在死前還那麼興高采烈。現在我們又有了這個神秘先生的故事,他到達關卡的時間正好趕上謀殺的好戲開幕,然後徹底消失,並用這樣不可思議的防範措施模糊掉了自己的名字和住址。」

顧鵬飛警長的回答被電話鈴聲打斷了。他听了一會兒,然後說「我馬上就到」,就掛了電話。

「似乎有件有趣的事情出現了。」他說,「對不起,我現在得走了;我得趕到警察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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