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囚 10.第四十章 紀委書記(下)

作者 ︰ 葉雲龍

第10節第四十章紀委書記(下)

官囚與其他犯人一樣,對男女方面的情事是不太忌諱的,反正坐牢了,也敢于講真話。97小說網馬建華和申自慶在這方面有較多的共同語言,馬建華告訴申自慶,有一次他在別人的婚宴上喝得醉醺醺,深夜到了二女乃的房間,做房事時,醉意使他變得昏頭昏腦,他居然用以前的情人的名字稱呼她。這還猶則可,更糟糕的是,回家後,他和玉蓮做房事,居然月兌口叫出了二女乃的名字!他永遠不會忘記老婆那雙驚恐地凝視他的大眼楮!從這一起便使老婆產生了對他的懷疑。在這過駒之隙,也許他也明白已發生的事已難以挽回,他痛恨自己的口誤愚蠢,而這種愚蠢使他的婚姻不可避免地摻了「沙子」。

在馬建華的生活中,他認為婚姻只不過是人生的一段普通的插曲。于是,他開始包養情婦。可以說,他把每個情婦過性生活的前景看作攀登一座大山。他常常想,如果自己第一就登上頂峰,第二他有什麼事可干?因此必須作一個攀登計劃,使之佔據他的婚外生活。

馬建華說,「記得小時候,我對男女情事總是感到神秘,這就是‘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心里越是期望成功,成功越是盼不來;越是擔心失敗,失敗越是躲不開。後來我才明白,‘謀事在人,成事在’,任何人類行為,都有人和機運捉迷藏。比如一件事,成功失敗的機率各佔一半,要有兩種準備固然比較好,心理感受往往是不賠不賺;假如用‘花開花落兩由之’來對待,這樣就會對失敗感到淡然,成功感到意外。我覺得權力對男人實在太重要了,有了它,什麼女人都可以擺平。」

「你的二女乃長得漂亮嗎?」申自慶問道。

「那還用說,是我們海光區劇團里最年輕漂亮的台柱子。」

平時,馬建華對情婦,招之即來,揮之即去,時常忙里偷閑地開房間幽會。他的情婦畢竟是個演員,長得滋滋潤潤,不搽粉底口紅,體態自然窈窕,走路裊裊娉娉,懶施裝扮,生定氣質秀麗。他時常感悟到活在中國,福祿壽實在是最大的宗教。在許多寺廟求神拜佛的善男信女,點著燈火,燒著香,無非都希望滿足自己的**、食欲、生欲。因為福為子福,所以示**;祿為食祿,所以示食欲;壽為長壽,所以示生欲。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佛教講輪回,即使以後有了,也不是自己了。應該是玩歸玩,樂歸樂,愛歸愛。人要做到虛懷若谷,才能納萬象,才能看空一切。馬建華是喜歡完美的人,他認為自己的情婦美中有不足,也就是ru房發育不良,有點平乳,只有微微的一點「坡度」,夏日里穿露背裝或鏤空裝,就幾乎看不到胸部。

「我的二女乃雖然漂亮,但胸部小了一點……」馬建華對申自慶說。

「這個問題要請教一下畢局長……」

「如今有五種ru房問題困擾愛美女性︰乳ru扁平無峰、松弛下垂、干癟萎縮、**發黑、乳暈擴散,是最讓女人痛心疾首的禍首。現在,報刊上那些‘豐胸’廣告,均強調不開刀、不吃藥、不用儀器、無激素,只要輕輕一抹就見效,而且都是外國科學家研制發明的新型豐胸方式,是女性豐胸史上的一次革命。」畢春西說。

「可信嗎?」馬建華問。

「這是廣告公司高薪聘請的消費心理學家、行為學家和符號學家為當代的王婆所作的高科技的自賣自夸,報刊和影視屏幕成了渲染叫賣的世界,他們以人們的感官為突破口討好人性的軟弱處——勢利、虛榮和可憐的荷爾蒙。」唐有神說。

「唐主任到底是在媒體做過廣告的,很內行。其實,商業的利益為人們規定了美滿生活的指標,假冒的幸福以動人的廣告和貨真價實的產品呵護著每位消費者的秀發和肌膚。人生的目的是在‘滿足的豬圈’里同享‘動物的狂喜’。」畢春西說。

「畢局長講得太好了。有一,我曾告訴二女乃,我在拉斯維加斯一本雜志上看到一種名叫‘posi’鉑滋無痕的‘豐胸使’三合一廣告,邊上還有一位大美女性感的搔頭弄姿的照片,廣告詞寫得很煽情︰由世界上最自然觸感的 膠前扣創新罩杯和高新技術結晶的磁效應按摩器組成,罩杯采用高檔醫用軟體定性材料,與肌膚有最佳的觸感,采用世界專利粘貼法,使罩杯罩上後不滑不月兌,自然地創造出最佳‘乳峰’。」馬建華說。

「我看這個廣告詞不咋樣。一個好的商業廣告,就是一件精美的美術作品,或者一支優美的歌曲,一則感人的短劇。原蘇聯著名詩人馬雅可夫斯基曾寫過這樣一首商業廣告詩︰‘這樣的女乃頭,空前絕後,我願吮它,直到高壽’。」唐有神說。

「好!這個廣告詞精彩!」馬建華說。

「你有沒有買一個‘豐胸使’送給二女乃?」

「我後來托人買了一個送給她,讓她試試。她高興地接過‘豐胸使’,拿出產品的說明書不好意思地看了起來,還拿出法國豐乳膏進行試戴。後來她告訴我,的確有效,ru房組織細胞好像在不斷地分裂,ru房不僅豐滿起來,而且富有彈性。」馬建華說。

「你到過美國拉斯維加斯的紅燈區嗎?」申自慶繼續問道。

「當然到過。我在那里還遇到一位俄羅斯金發女郎,曾經大方地叉開腿讓我看她大腿間的那個‘金色的××’,真的很女敕紅。奇怪!真的不像同齡的國女那樣大多已發黑,外陰像海蟄皮似的……。」馬建華說。

「你這個家伙,下流、刻薄!據說外國女人是使用特殊的化妝品保鮮的。」申自慶說。

「我用英語詢問了其中的奧秘。這位金發女郎從小包里拿出一瓶精致的化妝品,說她常使用這個品牌。我向她索要了說明書,當時很想買兩瓶送給二女乃試試,因為她才二十幾歲,**就已發黑,且**皺折頗多。等我讀了英文說明書,原來這是一種名叫伊騰霜的護膚品,能使肌膚女敕紅,驚現迷人的光彩,植物女敕紅淡化黑色素,恢復少女般的粉潤女敕紅。如果讓唇、乳暈、**及**部位經常使用,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這種護膚品所含純然植物精華,不僅沒有任何敏感副作用,不反彈,功效持久,而且入口無害,即時使用,即時女敕紅,長期使用,長期女敕紅。」馬建華說。

「你能夠看懂英語說明書?」申自慶有些刮目相看。

「我上大學時英文就很好,到國外考察旅游就派用場啦!我認為,人類有兩大劣根性,一是嗜賭,一是嗜色。很多官員出國,也熱衷于這兩樣東西,不是紅燈區,就是卡西諾。」

「什麼是卡西諾?」申自慶問道。

「所謂卡西諾里的賭博,就是押錢賭勝的游戲。在英語中的‘賭博’也是這個意思。人類的游戲範圍很廣,有些是拿動物斗著玩的,如斗雞、斗蟋蟀、賽狗、跑馬、斗牛皆是;還有些是人類本身的竟斗,如各種力量型、速度型和對抗型的比賽,以及棋牌類的智力比賽。這些游戲,除了‘坐山觀虎斗’式的斗雞、斗蟋蟀,凡是有人參加的都可以歸入‘體育運動’。」馬建華說。

「但是,體育在現代是人類宣泄感情的重要渠道。」唐有神說。

「雖然大家都說‘奧運精神’是和平、友誼的象征,但參賽選手往往走火入魔,每每是拿比賽當假想戰爭,狂瀉其愛國熱情。縱然你有一腔熱血,你是正直的愛國者,沒有實力,空喊號子去跟人家斗,不就是世紀末的義和團嗎?」林茂深半插一句。

「我看,作為個人,現在有的國人什麼都不愛,只愛他自己。不要說‘良知’、‘高貴’了,做人的最起碼的誠實,對國人來說都是一種非常奢侈的東西,我們揮霍不起。」馬建華說。

「這條底線太不容易堅守了。說謊是許多人包括我在內的精神癌癥。」林茂深說。

「不會說謊就意味著無法生存,說謊安全,說謊一本萬利,空手套白狼。學別的東西比登還難,學說謊學無恥根本不用教,一種娘胎中血液中的無恥。」申自慶說。

「現在,說到具體的某個人,他不肯為祖國而拔一毛,卻可以利用愛國來滿足一己私利。國人愛看某個中國球星參賽的nba籃球賽,以為很了不起,並以此為榮,當然可以理解,其實這樣的球星也是用美國人的‘女乃牛’喂出名的。這樣的人絕對是慷慨的,也懂得怎樣愛國,在國內某次大地震捐款中,一下子就捐個幾百萬美元,也是值得敬佩的!」馬建華說。

「從事體育不僅能出名,而且能賺大錢。人們對體育那麼投入,除去對竟力斗智有癮,還有一大刺激,就是對機運的追求,往往對對抗性越強、結果越難預料的比賽興趣越大,比如足球。無論你在它上面押不押錢,賭博心理都少不了。為什麼人們樂此不疲地追求輸贏?除了對金錢的貪欲,還在于它對人類竟爭的模仿很逼真,抓住了人性的弱點,利用了人類固有的‘機會主義’。」申自慶說。

「體育出名要花大力氣。在中國,還是做官最實惠!」林茂深說。

「現在做官風險也大,像我們不是都身敗名裂了嗎?」馬建華說。

「我們還不都是死在錢上的!」申自慶說。

「歷史和現實都一再告誡我們︰世上絕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老狼送青草給小羊,往往是想喂肥了小羊自己美餐一頓;包工頭給搞基建的塞個小的‘紅包’,絕對不是慈悲心腸,他想的是小包掏大包。看來,即使在河邊,也不要輕易和鱷魚交朋友。」馬建華說。

「清代《格言聯壁》這本書上中有這麼幾句話,我讀給大家听听︰魚吞餌,蛾撲火,未得而先喪其身。猩醉醴,蛟飽血,已得而隨亡其身。鶿食魚,蜂釀蜜,雖得而不享其利。欲不除,似蛾撲燈,焚身乃止。貪治了,如猩嗜酒,鞭血方休。假如不愛其道,地不愛其寶,人不愛其情,飲食男女復又如何?咳,在官言官,在囚言囚。鸚鵡能言,不離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申自慶說。

「經典,太經典了!」官囚們異口同聲。

這時,鐵門外傳來一陣鑰匙聲,隨後是馬管教的聲音︰「馬建華,會見!」

不一會兒,馬管教帶馬建華會見律師回來,坐在那里一聲不吭。

「什麼人見你?」唐有神問。

「律師。」馬建華不禁問唐有神︰「我老是想不通,法官為什麼會接受律師的賄賂呢?」原來這個來見他的律師是他二女乃的哥哥,所以他暗示律師好好替他運作案子,爭取少判幾年,不要怕花錢。

「你是紀委書記出身,連這點都不懂?法官也是人,誰不愛孔方兄呢?你老兄大概是想叫律師去鋪路打點了吧?」

「這是沒辦法的事情。過去,我對此事質疑過,現在輪到自己,反而糊涂了。」

「法官接受律師的賄賂,究其根源,就會讓人們一頭撞入‘先有雞還是後有蛋’的古老命題中。是法官‘逼良為娼’在先?還是律師‘投懷送抱’在前?你抓過人辦過案子,應該很清楚。」

馬建華依稀記得自己在「雙規」海光區法院一位精通審判業務的年輕法官受賄案時,也曾經思考過這個嚴肅的命題。一個法官,是享有崇高社會地位且手持生殺予奪之權的,而律師是依靠專業知識為當事人提供專業服務的律師,法官與律師同為「法律職業共同體」中的一員,為什麼會不約而同背叛本應畢生為之付出的法律信仰?那個年輕法官在一次承辦信用證詐騙的案件中,接受當事人律師的5萬元賄賂,在「雙規」期間,他又交代了這幾年他承辦的案件中,「雁過拔毛」所收受當事人律師的另外賄賂共23萬元,最後被判了11年。他還為此受到上級紀委的通報表揚。

「雙規」結束時,那個年輕法官曾經對馬建華坦誠地說︰「我所認識的律師普遍認為是‘現在的執業環境太差了’,辯護或代理案件的藝術被濃縮成了‘搞定’的游戲,打官司成了‘打關系’。當決定案子勝訴或者減輕處罰的並不是或主要不是法律,而是于法律和審判之外的親友之情、同窗之誼或錢物之禮,律師能不迎合這種‘時尚’的市面需求嗎?我的錯誤與我自己的‘定力’不夠、原則不強有關,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但現在的司法環境太差,法律文本上的‘**審判’本來就受到庭外種種干擾,尤其是領導的‘旨意’不可不听,使得有的案件成了‘違心’的、不公正的冤案錯案。什麼叫不公?不公就是社會健康狀況不佳,公權力迷茫、傾斜、扭曲,無辜的人們在塵土中爬行,侵害了人的尊嚴。不公的個案累積到一定的程度,勢必將進一步危及整個司法公正的大廈。我是咎由自取。」

那時,馬建華曾經居高臨下地打著官腔對年輕法官說︰「你難道不知道嗎?司法公正,不僅包括實體公正,也包括程序的公正。通過公正的程序,實現實體裁判的公正,這是對審判工作最基本的要求,遲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你想想,現在法官收入並不低,但比起律師的收入卻相距甚遠。像你這樣一個手持生殺予奪權柄的法官卻只有律師收入的十分之一,的確是不能實現一個法律職業者應有的經濟價值的。這樣就自然而然地實現了少數律師和法官在權錢交易上的‘兩情相悅’,你們心照不宣地達成了一個‘利益共同體’。律師為打贏官司進而提高聲譽獲得更多利益和案源奠定了基礎,而法官通過律師為自己的權力找到了尋租的‘載體’。當律師對法官頻送秋波,法官對律師早已芳心暗許,于是在你當值的那些個案中,你與代理律師默契地狼狽為奸,司法公正早已蕩然無存了。誰知,那年輕法官並不以為然,還怨氣十足地爭辯,‘貪贓枉法並不只是我一人。如今的法院普遍存在著‘亂、懶、浮、庸、貪’五種通病。’」

馬建華從記憶中回過頭來,無奈地對唐有神說︰「不是你提醒,我差點都忘了。唉!如今律師願意勾結法官,拉法官下水,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很多時候是因為不願輸掉官司,更不願輸掉自己艱苦建立起來的與法官的關系。律師只要想在一個地面上‘呼風喚雨、撒豆成兵’,注定要同法官緊緊地捆綁在一起,律師被法官‘看扁了’,注定要輸掉他執業的生存基礎,這是不言而喻的。個別律師的狡猾之處,就是看風使舵,隨機應變。關鍵時候,他也會出賣法官,置法官于死地而後快。」

唐有神說︰「我看還是法官自己不好,拿了人家的手短,吃了人家的嘴軟。行賄與受賄好似一對‘孿生兄弟’,有受賄必然有行賄,但是有行賄卻並不一定有受賄。應當承認,任何受賄中,受賄者都處于主動的地位,只要你當法官的不為金錢物質所誘,律師想通過你借司法裁判權而謀取私利的行為都將化為泡影。」

馬建華表示贊同地說︰「是啊,只要律師和法官都不要放棄自己的法律責任,才能形成良好的司法環境。要真正化解律師與法官的‘利益共同體’必須從行賄人與受賄人雙方入手。假如法院形成的正義判決的制度之牆,固若金湯,密不透風,律師還能向法官行賄嗎?」

唐有神說︰「你現在好像又在作反腐報告了。同樣道理,假如僅僅依據法律就可以彰顯正義,懲治邪惡,律師們還願意從辛苦賺來的代理費中給法官分一杯羹嗎?更何況我們的法律是牛皮筋,可大可小,拉開了可以涵蓋二十年。」

馬建華說︰「假如一個無罪的好人卻被誣告,蒙受了不白之冤,要被處以重刑,這就是法律的盲目、殘酷。執法者本應弄清真相,以免無辜者受刑,犯罪者逍遙法外,如若常常被假象蒙蔽,錯誤判決,濫施刑罰,而在嘴上卻大言不慚地說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實際上只是罪惡和魔鬼的代理人罷了。」

唐有神說︰「有很多法官的確是極其聖潔和正直的人,但自視甚高號稱為公正的人,除了穿著一件藐似令人敬畏的法官外衣,哪里還有一點法官的味道呢?有些當事人為了能贏得訴訟,不惜用血汗錢去向法官送禮,如果知道法官出賣良心,僅僅是為了獲取金錢美女、好煙好酒,他們寧可輸掉官司,或者寧可把錢扔到糞池里也不會送給那些見錢眼開的王八蛋!」

申自慶在旁邊忍不住插話︰「據說中國律師從業人數已經有十多萬,成為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律師大國。盡管中國律師在人數上值得炫耀,但在執業環境、生存狀態等方面不僅與美國無法相比,而且與不少小國也無法相比,盡管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為因素我看是佔了主要方面。」

唐有神說︰「從律師現在的執業權利看,律師調查取證,必須經被調查單位和個人同意,而且刑訴法規定辯護律師向被害人及其提供的證人調查取證,除本人同意外,還需征得法院或僅次于批準。這就如同讓一個廚師做飯,既不給米也不給面,讓廚師自己沿街乞討,還要按時開飯一樣。至于律師會見權,尤其是在偵查階段,無論大案小案,無論是否涉及國家機密,派人監視、限制會見時間算好的,不讓會見律師也沒辦法。在閱卷權方面,只能看程序性文書、鑒定結論或部分證據復印件。導致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雖然有立法上的不足,但主要是部門利益作梗。」

林茂深說︰「律師的社會地位,由國家的法律工作者變成社會的法律工作者,進而成為社會中介機構的工作人員。現在律師等同于個體戶、生意人、商人的社會地位。一位著名律師說得好︰外國人說中國律師是政府的擺設,而中國律師在政府中根本沒有擺設的位置。」

畢春西說︰「至于公、檢、法等部門出于部門利益保護,在各自出台的規則和解釋中,最大限度地擴大自己的權力,甚至超越法律規定的權力,而對律師的權力卻是盡可能的縮小,甚至設置層層關卡,讓律師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視律師為大敵,刁難、妨礙律師執業算好的,更有甚者,動輒以追訴相威脅,即使最後是無罪的,至少也要坐幾個月的大牢。還有因為律師慎重,用《刑法》第306條找不出問題,便用律師受賄罪、貪污罪、偷稅漏稅罪進行打擊報復。因此刑法第306條是懸在律師頭上的達摩克里斯劍。在現實中,證人在律師調查後因各種原因出現反復的情況是屢見不鮮的,這就有可能把律師置于十分危險的境地,導致司法機關錯誤追究律師的法律責任。」

唐有神說︰「可是在銀行系統、電信部門等出台了公、檢、法查詢一路暢通,律師查詢絕不可能的規定。還有和律師聯系最緊密的當事人,如果沒有法律上的糾紛,他們絕對不與律師為伍,甚至于要躲避律師。一旦有了糾紛或涉嫌犯罪,他們又視律師為救星,認為律師一出面,一切問題迎刃而解。欠債不用償還,打人不用賠償,甚至殺人也無罪。否則請律師干什麼?一旦不能達到他們過高的期望值,他們就會把像我們犯了事的官囚一樣,等到一紙判決有罪,就把全部怨氣潑到律師身上——律師就知道騙錢,根本不起作用,而殊不知為一個官囚辯護,背後是強大的執政黨的紀委,這一點難道你馬建華還不清楚嗎?」

馬建華說︰「我當然清楚。社會對律師的另一個評價是律師是替壞人說話的,是為貪官辯護的,是鑽法律空子的。」

唐有神說︰「什麼叫壞人?什麼叫好人?‘壞人’不是‘人’和‘壞人’也是人,前者是老百姓的善良,後者才是法治理念。在法院沒正式判決之前,任何人都被認為是無罪的。如果某人涉嫌犯罪被抓、被捕就已定性他是壞人,那還要審判干什麼?顯然這種說法是有罪推定的惡果,而且也是對法律的無知所至。即便刑事案件中,律師除擔任辯護人外,還可以代理訴訟代理人和附帶民事訴訟代理人,這兩種工作總該是替好人說話的吧。」

林茂深說︰「我以為,社會對律師的第三種評估是律師賄賂法官,助長司法**,這個話不對。律師在案件當中只是代理人或辯護人,不是當事人,如是當事人的話,也不會以律師的身份出現。賄賂法官的是想勝訴的當事人,絕不是律師。關健問題是,司法**是目前**中比較典型的問題,如果中國法官像美國法官一樣拒絕賄賂,那麼行賄者無論如何也不會得逞。是律師會賄賂法官,還是法官想被賄賂?甚至是索賄?對于律師行業的某些潛規則,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有的律師缺乏職業道德,時常利用當事人不懂法卻急于擺平的心理,以打點法官找關系為由頭向當事人索要錢財,卻讓一些法官背了黑鍋。難道僅僅只接受或索取律師的賄賂?就目前司法環境來看,有理不一定打贏官司,沒理卻能打贏官司,這種現象確實存在,而且佔有一定比例。是法官**,還是律師**?根本責任由誰承擔?答案不言而喻。」

馬建華說︰「其實,國外從事律師的人或為了錢,或為了權力和名望,或為了實現其政治理想,或為了超越自我,而我國因制度的設計和司法等現狀所致,人們選擇律師職業更多的只是想通過這一職業獲取盡可能多的物質財富供自己享受。一些律師法治信仰日益衰弱,職業理想逐漸崩潰。所有社會法律制度建立的哲學假設前提是‘社會是有公平和公正的,這種公平和公正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途徑得到維護的’,大量的律師在學生時代都接受了該信仰的教育,他們選擇律師職業正是因為能為實現該假設前提發揮作用而引以自豪,但現實的狀況讓他們遭遇了一次又一次的無情打擊,使他們對通過律師執業實現上述信仰價值產生懷疑,盡管律師們可能通過律師職業獲取豐富的物質財富,但因對職業價值作用的懷疑而不斷喪失其職業自豪感。」

唐有神說︰「應該說,由于律師職業自信的消失,使他們執業的道德責任受到扭曲。律師渴望其專業的技術知識和良好的判斷力,為當事人提供真正審慎的建議,但由于實際生活中冤、假、錯案的存在,使律師在信任上遭遇到當事人的嚴重質疑,久而久之,律師從保護自身出發,在作出判斷建議時,就不會十分肯定地表述,而會自然地在判斷之後增加附條件的‘但書’,甚至有時自己都懷疑自己所作出的判斷,更不用說當事人了。現實中的大量律師為了創收,沒有自己的特色服務領域,什麼業務都承接,結果是什麼業務都不精通,從而導致惡性循環。最後,只能片面追求經濟利益,輕視社會效益,為當事人服務,誠信服務的意識淡薄,以詆毀同行,支付介紹費,‘包打官司’等手段進行不正當競爭,甚至存在知法犯法、行賄、提供虛假證據或引誘、威脅當事人等現象。有的律師對當事人敷衍搪塞,收錢不盡責,甚至欺騙坑害當事人。」

馬建華說︰「依我看來,如今商業因素促進了國內律師業的發展,使得人們追求的正義、公平在更大範圍內獲得實現,因此不能絕對否定商業的作用。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利弊兩個方面。律師職業的過度商業化色彩又會與律師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形象發生沖撞,因而關于律師職業的商業屬性問題廣受關注。有人把律師當作掙錢機器,更有甚者,認為律師不是為人民服務,而是為‘人民幣’服務。而一些初入此行的律師則飽嘗艱辛,他們為了生存不得不東奔西跑,為了飯碗、房子而疲于奔命,也有的希望踏入律師界一夜成名,一夜暴富。」

唐有神說︰「這些年,官囚也越來越多,也給很多律師施展拳腳的平台,但很少有律師為官囚辯護成功而月兌離牢獄之災的。一個官囚倒下,全家難逃干系和厄運,但家屬們會不惜一切請律師打官司,但最終還是‘人財兩空’。我已經化了律師費十多萬了,也許因為我在法庭上翻供,說在‘雙規’時講了違心的話,法院認為我態度不好,所以加重量刑。」

馬建華說︰「我知道,有的人在‘雙規’期間確是為了想早點出去講了違心的話的。但容忍翻供是種進步。庭審時面對犯罪嫌疑人的翻供,你公訴人可以列舉相關證據,或當庭宣讀證人證言與筆錄予以反駁嘛!在很長一段時期內,之所以對犯罪嫌疑人翻供行為深惡痛絕,其實是與將嫌疑人的翻供行為與‘負隅頑抗’簡單劃等號分不開的。這種看法其實是不符合法治精神的,折射出的其實是人權意識的淡薄。從公訴人動輒對翻供行為進行‘怒訴’,媒體習慣于將翻供行為描述為‘百般狡辯’,到對此難以容忍和接受,可以看出法治觀念、人權意識上的淡漠。」

林茂深說︰「不允許人家翻供也太霸道了。‘主客觀相統一’是我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必備前提,但‘客觀歸罪’觀點在一些司法辦案人員頭腦中還有市場。」

「什麼叫‘客觀歸罪’?」畢春西問。

「‘客觀歸罪’就是將行為人的外在表現及結果事實作為認定犯罪和適用刑罰的惟一標準,至于行為人實施行為及造成結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則不予過問。」馬建華解釋說。「這樣,既不符合刑法犯罪構成理論,也違背現代法治精神。有的案子翻供是必然的,因為當事人受到了刑訊逼供。現在開庭,有點像秘密審判,證人不出庭幾乎是普遍現象,譬如受賄案子,書面證據的隨意性非常大,它最大的弊端,就是失去了法庭質證的機會,證人不出庭,是司法公正中最大的問題之一。這個說得輕一點,不利于保障人權。說重一點,這是導致中國許多冤案發生的根源。」

唐有神說︰「在人權問題上,人們的認識是有差異的。如果你問一個中國人你相信人權嗎?他會回答︰‘當然,我們相信人權。’但在談到人權中什麼最重要時,中國人就會說,是經濟權、社會發展權、教育權等等,而不是個人權利,甚至是個人反對國家的權利。美國人將個人的權利在更為重要的位置上,而中國人更容易將政治權利、民權放在重要的位置,他們更容易地談一般意義上的社會和經濟權利。」

馬建華說︰「你講得沒錯。尤其是紀委辦的案子,一般是檢察院怎麼訴,法院就怎麼判。你請律師再怎麼辯護、你自己再怎麼翻供,不會影響判決結果的。這是這幾年由于反**樹立起來的紀委的絕對權威。以前紀檢部門門可羅雀,有人說紀檢部門油水小,沒有人去跑那個官,現在一當上這個官的人,立即門庭興旺車水馬龍。」

申自慶說,「哼!以前紀檢官員們坐的是光榮的‘冷板凳’,那是國家大幸,百姓大幸!現在倒是跑官的紛紛希望進監察紀檢部門供職,那就表明免疫系統已經完全失靈,談虎色變的愛滋病就是這個癥狀。」

林茂深說︰「可不是嘛,宦海升沉都有數,人情冷暖此時真。我當區委書記時候也曾在全區干部大會上怒斥過區紀委**內情呢。」

唐有神說︰「哦,林書記有這樣的膽魄,這倒是新鮮事,願聞其祥。」

林茂深說︰「那年,我們潯溪區委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年’動員大會在區委大禮堂召開。室外春寒料峭,我坐在台上訓斥批駁紀委超編、大手大腳亂花錢等不正常現象,據說讓室內的與會者渾身燥熱,我大聲說道︰你們看看,區紀委機關干部職工共42人,其中在崗34人,去年總開支竟然達到了322萬元,人平均近8萬元。其中用于招待的費用近百萬元,人均近3萬元,單位每平均4000元!像話嘛!有一位知情干部曾經給我發短信說,‘紀委在管我們的公款消費,誰來管紀委?’我今可以明確的告訴大家,區委在管紀委!如果紀委今年不加大力度,解決招待費用居高不下的問題,區委將嚴肅追究單位負責人!此言一出,會場上一片嘩然!所有的目光都朝紀委書記看,他的臉色很難看,可想而知他的內心是一陣汗顏和燥熱!」

申自慶說︰「你就不怕紀委查你?」

林茂深說︰「我當時也是壯著膽子說那番話的,因為區紀委做的一些事情太不像話了。曾經擔任過區監察局長的一位副局長給我寫信︰‘最近幾年,紀委的罰沒收入一直在300萬元以上。按照規定應該是紀委下罰款通知,被處罰單位到銀行交錢,再由銀行出示票據,這樣才能避免自收自支現象。但區紀委更多的時候是先收了錢,再給被處罰的單位票據,等到財政局那邊則報數不報錢,財政那邊因種種原因也不敢過問。因此,每年都有100萬至150萬元罰沒收入留作自己開支。這位副局長還在信中說︰‘按程序市、區審計部門應該對紀委財務進行一年一度的審計,但不知是何原因,這麼多年來就一直沒有審計過。’區審計局曾經和區紀委有過一次交鋒。那年9月,區經濟責任審計局決定對教育局私設小金庫問題進行審計,這讓分管教育的紀委書記很不高興。紀委書記先是讓區長出面打招呼未果,後來干脆來硬的,審計局審到哪個部門,他就讓人提帳提到那個部門,讓審計局的人哭笑不得。區審計局的一名局長則直言不諱︰‘經濟責任審計對誰都敢審計,就是不敢審計紀委!’」

畢春西忍不住說︰「紀委做得也太過頭了!」

申自慶說︰「嘿!這叫有權有威,沒權**毛灰!」

馬建華說︰「老實說,我是從紀委書記的位置上落馬的,人到那個位置上,如果沒有監督,又缺少自律,誰都會專橫跋扈頤指氣使的。我區有一所中學是窮的叮當響的學校,宿舍漏雨,已經讓老師無處安身,無奈之下,學校違規向每個學生征收20元的晚自習費,結果被人舉報到紀委,我不分青紅皂白叫人提走了擅自征收的3萬元,連筆錄也沒做。校領導苦笑著對前去采訪記者說︰‘殺人一手血,我們收的錢統統進了紀委的腰包!’」

唐有神說︰「這就有點霸道和缺德了!」

馬建華說︰「我現在捫心自問也有點歉疚,以前凡是被紀委查處的單位不僅要接受罰款,而且還要支付辦案中的各種調查費、差旅費、生活招待費等等,即便是沒有查出任何問題的單位也要支付所有的辦案經費。那年我們區紀委在配合省市紀委調查‘挪用拆遷補償款’案之後,把一摞50余萬元的費用單據交到區土管局要求報銷,遭到土管局一名負責人拒絕,次日,我派一名紀委副書記帶隊,帶幾名紀委大員跟隨的強大陣容來到區土管局,通過軟硬兼施,終于將50萬元票據全部報銷了。」

林茂深說︰「你這是采用黑道上威脅利誘,強盜行經啊!」

馬建華說︰「那時候真的管不了那麼多,反正我知道人家怕紀委的‘雙規’,這年頭誰身上沒點事啊!以前紀委不吃香,現在是人丁興旺財源廣進,紀委工作人員的待遇也是十分優厚。按照海光區紀委不成文的條例,每查處一個案件,按罰沒款的15%作為獎金,其中4.5%獎給辦案小組,剩余的10.5%作為全體干部職工的年終獎金。一般一個季度獎金最高的室主任是2.2萬元,最少的工作人員是1.2萬元,書記局長1.7萬元。」

唐有神說︰「我感到很驚訝,如果一個季度的獎金就有這麼多,那一年呢?」

馬建華說︰「假如我們心再狠一點,像清朝貪官那樣做到了‘蚊月復內刮油脂,鷺鷥腿上剪精肉’,那我們的收入還要高!在海光區,我的前任紀委書記姓魯,他不僅是區委副書記,分管紀委、政法、教育等一直是民間熱議的話題。那年,魯書記和一名女區長陪同有關領導到區實驗中學檢查工作,剛進校門,魯就發現校內一棟樓房正在加層維修,立刻虎起臉,問身邊的女縣長,這個工程你批準了嗎?本來已經簽字同意的女縣長,情急之下竟說不知道。這一下,魯變得怒不可遏,對身邊的校長吼道︰‘你馬上給我停下來,你今不停下來,我明就‘雙規’你!’工程無故被停,校長叫苦連,又怕‘雙規’。大家都知道,如今的出版社抓住教輔材料這個大市場掙大錢,出版商、眾書商對這塊肥肉虎視眈眈。而且這些教輔材料有不少是非法的。更可怕的是非法會本能地與‘**’聯手,一些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學校通過強行向學生征訂教輔書拿回扣,一般教材及教輔材料的回扣率在30%,校長吃回扣屢見不鮮。因此教育亂收費,與此也有關聯。後來有知情人提醒校長,魯書記的佷女婿也是包工頭,曾經來找過實驗中學,要求承包校園內的一條路面建設,因資質不夠被拒絕了,這一次肯定是魯在從中作梗了。最後,實驗中學又重新打報告,只維修不加層,方才了事。魯的佷女婿又在實驗中學做了一些修修樸樸的話,一共領走了10多萬元的維修費。」

申自慶忍不住又說︰「這無疑是巧取豪奪,太卑鄙了!」

馬建華說︰「前任能干,我為什麼不能干?老實說,我也幫過自己的親朋好友,也得過他們的好處。就目前體制來看,對紀委和監察工作監督的缺失一直以來都是黨務監督和行政執法監督的一大空白區。紀委干部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甚至比別人更容易受到誘惑,僅僅靠嚴格自律是很難做到的,應該考慮從制度建設上入手,這才是長治久安之計,否則會有更多的人像我一樣走向毀滅的下場!」

唐有神說︰「一人得道,雞犬升。這個傳統的處世理念如今已成為官場**的惡性指南。中國是家族本位的社會,家族勢力非常頑強且充滿活力。一旦權力獲得變現的機會,當權者會首先把家族利益放在‘至高無上地位’。在中國傳統文化的氛圍中,一個家庭中如果由一個人成為官員,他便有為家族牟取利益的‘義務’。」

申自慶說,「是啊,每個家族,在中國,實際上一個互助小組織,在這個組織里頭,個人盡其力而取所需,期間分子與分子的互助,發展到很高的程度,都是受著一種道德意識和家族光榮的鼓勵,有時一個兄弟會離家數千里去打拼,以恢復那破了產的哥哥的名譽,一個環境較好的人常常會慷慨解囊,以資助其佷兒的就學,或者幫助弟妹度過難關,這固然被看做尋常的事,沒有任何功績可言,一個功名利達的人做了官,也常常會不留痕跡地私下指派好的差使支配給他的親戚。家庭意識和家庭榮譽的感覺,或許就是中國人一生中唯一的團結精神或團體意識。家庭中每個分子必須振其家聲,必須好好地做人,而不得使家族蒙羞。他應該和一個足球隊員一樣義無反顧地將球推向前去,射向對方的球門。敗家子不但是個人的恥辱,也是全家的痛恨,正如一個球員失足而被對方將球搶去一般。凡是金榜題名的,發家致富的,官位顯赫的,好像是一個獲得勝利的球員,光榮不但屬于他個人,也屬于他一家。過去考中狀元或一個進士的人,不僅光耀全族,而且是全族的人甚至連親戚和同鄉都受到精神上的興奮和實質的權益,即使在一二百年之後,鄉人尚會夸說某某年本鄉怎樣出過狀元,從前有人中了狀元或進士時,全家全鄉都要舉行慶祝,鞭炮齊鳴,大擺宴席,榮歸掛匾,覺得榮耀非凡,人人有份。」

畢春西說,「和這個景象相比較起來,現代的學校畢業頒發畢業證書或者接受文憑時是何等的冷清缺乏興趣!當然現在仍有人炒作‘高考狀元’,那是出了‘高考狀元’的學校或市縣教育部門變相的廣告,有商業利益和政績工程在里面作祟。」

林茂深說︰「老申說得對,家庭意識和家庭榮譽的感覺實在太捉弄人了。本來官員受賄往往不是孤立的,有的是夫妻幫,有的是父子兵,有的是全家上陣。這是因為,像我們當權者的胃口越來越大,我們不滿足簡單的權錢交易,而是要對權力進行深加工,形成權力產業鏈,提高權力的附加值,讓自己的親屬利益均沾。另一方面,一些有實權的認為**果的權錢交易風險太大,有的就想利用自己的親屬當二傳手,進行曲線受賄,認為這樣就可以在法律面前設置防火牆,逃避法律的打擊。」

馬建華說︰「現在,貪腐案件所涉及的賄賂是由官員家眷甚至情婦收受,已呈趨勢。‘全家福’變成了‘全家腐’,‘全家腐’又變成‘全家覆’。造成‘家族式**’是因為成本低,貪腐動力充足,這種貪腐是在自己權力管轄之內,因此特別容易實施。它無需經濟投資、技術裝備,只需要親人手中的大權,經常是‘空手套白狼’,再加上利益完全由家族‘獨佔’,所以**動機特別明確,他們會不惜手段,不顧後果,甚至連腦袋都不要地鋌而走險。」

唐有神說︰「你這個紀委書記,我看是個草包,想必對‘全家腐’案件也是束手無策的!」

馬建華說︰「你別門縫里瞧人好不好?偵破‘家族式**’的案件的確很難,但我也辦過。這類貪賄案件中的親情因素,已經使反貪人員面對的不是一個人,而是一個群體,不是簡單的一對一證據,一錘子買賣,受賄人交代、行賄人證實就可以了,而是一個復雜的、多方互動的過程。這類情形之初,當權者在利益和親情的捆綁下,結成緊密的共同體,訂立攻守同盟,采取偽證、串供、轉移贓物贓款等行為,確實給辦案增加了難度。」

干部囚室來了這麼一個曾經是紀委書記的料兒,談的話題就多了,深了。尤其是大家不時所流露出來的對馬建華的譏笑和輕蔑,大致因為他是紀委書記也成了階下囚,不免有些幸災樂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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