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第五十一章立案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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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梁欣還是設法取得了有關申訴的新證據,最重要的是秦篆找到了唐有神承包期間上交給報社的風險抵押金收據,和其他一些業務提成的財務核算表、報社扣回承包期間唐有神的工資等費用清單、年終承包決算等證據,並擬好了一份長達數千言的申訴狀。按照必須到原二審裁定法院先申訴的現行規定,梁欣讓秦篆把申訴材料遞交到睦湖市中院審判監督庭,法官看了申訴狀後,向秦篆詳細地詢問了申訴的要點,並作了詳細的記錄,讓她耐心等候法院是否受理的消息。
大約等了一個月左右,秦篆終于收到了睦湖市中院的立案通知書,決定對此案進行復查。秦篆那從公寓的信箱里拿到睦湖市中院寄來的公函,看到大紅的國徽印章,居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一行熱淚從她的眼眶簌簌流下……。她想,法律是不是會給予新的說法呢?有一點可以肯定,至少此案有問題。她認為,假如沒有錯判,怎麼可能重新立案復查?畢竟是在同一個睦湖市中院審理的案子啊!她常常听說**的法院是不肯認錯的,但事實證明不是這樣的,法院已經根據新的證據重新復查,有錯肯定會得到糾正吧?
秦篆收到睦湖市中院的案件復查通知後,可謂憂喜參半。單位的同事對她說,這是在拖時間,走過場,同級法院怎麼可能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呢?那,不放心的秦篆又到梁欣的律師事務所去咨詢,律師梁欣對秦篆卻說︰「像此類情況的案件不是沒有,每年發生的比例是百分之一到二,是極其罕見的。」
秦篆說︰「我看到報上登載的一份國新辦頒布的‘年度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的文告,上面講到全國法院系統每年糾錯的案件也有近2萬起呢,錯案確確實實在糾正,更不能昧著良心說**不肯認錯嘛。」
「但是,你必須要看到,國法不外乎人情。所以法官辦案子,有的只從人情上去揣摩,疑竇立見。譬如說某法官向來辦案精細,而在你丈夫這件案子上忽然疏忽了,而且這一疏忽又有大出入,這就不得不讓你懷疑有‘鬼’了。又如判決案子,向來有辦理的‘套路’,而主管案子的上司忽然說,這麼辦是冤枉的,要求糾正,甚至已經鐵定的案子,把它翻了案。試問,這個案子冤枉,以前同樣的案子就不冤枉嗎?何以不翻?只從這上面去細想一想,其中出了什麼鬼,不用說你也能知道原委。」
「這還不和過去一樣啊?」
「過去衙門里的刑名一道對縣官的前程關系很大,老百姓對父母官的信服與否,首先也是從刑名上來看的。只要年成好,地方富庶,錢糧的浮收以及各種攤派,稍微過分些,都還能容忍。若是審理官司,有理的一方受屈,無理的一方贏了,即或是無心之失,也會招致老百姓極大的不滿,說起來必是‘貪贓枉法’。所以在判決和裁定,以及法律文書上,只要有一個字的出入,就會關系到一家人的禍福。」
「不平則鳴,歷來如此嘛。」
「但是,申訴人畢竟是個人,你面對的是一個群體,一個集團,一個機器,不管你多對,糾正錯案,並非那麼容易。比如過去的‘嚴打’,均發生在社會治安比較嚴峻的時候,因為制度條件和技術條件的限制無法正常辦案,只好求其次而集中打擊。當判刑是出于形勢需要‘從重從快’大張旗鼓地打擊,那些正常的法律程序自然就難以全面顧及,既然是‘嚴打’,就要從重從快,蘿卜快了不洗泥,一切繁文縟節都可以省略了,直奔槍斃這個‘殺一批’的主題更快捷也是完全可能的。沒有詳細的統計數字表明歷次‘嚴打’到底制造了多少冤案,但從非‘嚴打」期間一些報道中卻能看到死刑冤案之觸目驚心呢。」
「那麼,錯案平反難在何處呢?像佘祥林殺妻案,在佘坐牢十多年後,被殺的妻子居然回來了,就使得國人大為震驚,媒體大嘩,一時成了老百姓的街談巷議。」
「一般這類冤案,都要到真正的凶手抓獲,死者出現,才能夠平反昭雪。假如沒有這樣鐵證如山的證據出現,這樣的冤案能被發現和平反的機率,只能是零,這樣的答案的確讓人覺得有些寒心,所以那個佘祥林的確是個幸運兒。」
「冤案太可怕了!」
「歷史上的‘屈打成招’,也就是現在的刑訊逼供仍然不能絕跡,是冤案的本質根源,明明是以冤獄整人,卻一定要犯罪嫌疑人自己說出口,看自誣細節為樂。辦這樣冤案的人,心里雖不安,理卻了得,他們都是根據人犯亂說亂編的口供定案,怎麼起訴怎麼判,把案子咬得死死的。」
「最後,獎金他們拿,冤獄人犯坐。」
「是的。你也知道,冤案必然侵害人權,于社會而言,少數的冤案也是不可避免,但對當事人而言這就是百分之百的災難。西方司法界就有這麼一條準則︰寧可讓九十九個犯人逃月兌法網,也不能錯判一個無辜者有罪。而按照中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刑事警察和辦案檢察官的權力相當大,再加上現在的紀委辦案權力更大,他們不存在像成熟的法治國家那樣處處受法官和律師掣肘的問題。讓刑訊逼供、誘供、騙供怎樣才能從我們的法律生活中遠去和失蹤並非指日可待,它所需要的是整體制度的改革。」
「我听說,現在的警官、法官和檢察官,且不論他們的政治素質,單講他們的業務水平也是不敢恭維的,有的甚至是十分低下的,是嗎?」
「只能說這樣的法官和檢察官有一定的比例。比如刑事審判,有人說刑事法官不好當。因為刑事案件涉及的好多證據都是物證,如指紋、如毛發、如血液、如凶器等,很難偽造,也很難任意曲解,所以這個審判馬虎不得。像佘祥林沒被錯殺,是該省高院把好了死刑關,難得留下了一個冤屈者的頭。」
「既然不能確認佘祥林是殺妻真凶,為什麼縣法院和中級法院仍然要判他15年徒刑呢?」
「據說除了‘死者’家屬大鬧法院、公安的壓力以外,‘刑訊逼供’、‘口供定案’、‘有罪推定’都是該冤案的主要原因。有的法官明知是冤案,可是領導定的調子,作為一個部下只有服從。法律是維護政權的,不是維護個人的,一個案子到了法院,前面已經有多少人為此付出心血,同時承擔著辦案的法律責任,你法官一個人去推翻它,那麼有多少人要受此牽連,並為此付出代價呢?更何況自己不是包公,就是包公也沒有辦法。檢察院移送的案件,不判行嗎?不按照起訴書判,行嗎?就是不按照起訴書判,人家可以抗訴,讓你丟人現眼,讓你下不了台,易如反掌!」
「那麼就不能改變一下嗎?」
「談何容易!在過去強調‘專政’和階級斗爭的歷史背景下,一個人一旦抓起來就是階級敵人,就是罪犯。就是現在把羈押在看守所的人犯叫做‘犯罪嫌疑人’,從本質上其實根本沒有改變,照樣剃光頭,穿囚服,雙手抱頭行走,進出牢門蹲在地上,吃劣質伙食,侮辱人格,侵犯人權的事情經常發生。像你的丈夫,開始也同樣與許多盲流、暴力犯罪的人關在一起,到後來才通過他自己的檢舉立功表現和朋友幫忙,才被調到干部囚室,管教警察還會美其名曰︰職務犯罪的人畢竟為國家作過一定的貢獻,照顧一下情有可原嘛。」
「那麼,這一點為什麼不體現在量刑之中呢?為什麼一定要搞‘有罪推定’呢?」
「許多公檢法的辦案人員,都是先入為主,信奉‘開弓沒有回頭箭’的辦案宗旨。姑息刑訊逼供,重視口供定案,搞疑罪從輕,甚至疑罪從有,尤其在法院刑事審判中長期存在,只是有的冤案沒有死人復活、真凶出現這樣的鐵證,來讓錯案毫無保留地暴露在光化日之下。綜觀歷史上那些影響重大的冤假錯案,可以說每一樁也都是因對最高當權者的錯誤政策提出批評、表示反對引起的。掌權者的政策分明是錯誤的,甚至是禍國殃民的,但卻頑固堅決,一意孤行,如趙構的妥協投降,枉殺岳,當時下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像這種冤案,是繼任者手中的一筆重要的政治資本,只要將這種案子一翻,繼任者就會被視為‘青’,他的形象頓時就會高大起來。」
「然而,如今‘斷案’的某些權貴,明知有黑手操縱,卻害怕‘翻案’,死活不肯認錯呢?」
「冤案難以平反的最主要原因還是在口供定案的審判方式中,沒有的事實變成了口供,唯一的方式就是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假如這樣的冤案被‘曝光’,被披露,被評頭論足,第一道公權力環節恰恰是罪魁禍首,勢必要遭到窮追猛打。然而,公檢法的辦案人員的行為,是職務行為,尤其是一旦在各自的法律程序中以及法律文書上蓋了大印,就不是一個人的事,而是一級機關的事,經辦的人、審批的人、簽字的人都要一起承擔責任。到了檢察院,假如沒有把好關起訴到法院了,公訴人、批捕處長、起訴處長、檢察長也有責任。到了法院,主審法官、合議庭、庭長、審判委員會、院長有責任。如果被告人不服上訴,到了二審,法院、檢察院都同樣有一批人。」
「我今才知道,原來有這麼多環節啊?!」
「是啊,在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采取一些變相的刑訊逼供,好多人還不相信。人們往往會說︰被告人總是趨利避害,怎麼可能會往自己頭上潑髒水,把沒有受賄說成受賄?把沒有貪污說成貪污?像唐有神這種有承包合同的貪污案,更有許多書證佐證,這種翻供是不可信的。事實上,紀委和檢察官在逼迫當事人承認的時候,是很少有人能‘挺’過此關的,不承認就是態度不好,不承認就很難說清楚,會越描越黑,越是辯解,听起來卻越像是假的。當事人想不到一旦違心地承認就意味著進班房,以為最多賠點錢、處分一下也就算了。所以,一旦到了看守所或法庭庭審時翻供就遲了。法院在判決中也往往說︰被告人稱其口供是被刑訊逼供形成,經查沒有事實證據,本院不予采信。因為一個被告人可能會誣告辦案人員,很多的被告人都這樣指控,我們就不得不深思了。」
「那麼,刑訊逼供的動機是什麼呢?」
「刑訊逼供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邀功請賞,有的是為了急于結案,有的是為了取信媚顏領導。刑訊逼供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肉刑,是指使用捆綁、吊打、火烤等各種刑具或器械,直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進行摧殘。變相肉刑,是指采取上述方法以外的對受審人進行身體上或者精神上折磨的方法,如長時間凍餓、罰跪、罰站、日曬、不讓休息的‘車輪戰’等。暴力,是指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體實施暴力,如捆綁、毆打、傷害、殺害等行為。」
「既然大家都知道有這些弊端,刑訊逼供為何屢禁不止,時有發生?」
「這都是因為目前刑事偵察‘靠口供突破’,審判‘以口供定罪’。我們有的司法人員對揭露刑訊逼供的恨之入骨,千方百計掩蓋刑訊逼供的事實,除了有具體案件上的利害關系外,更主要的是對其危害性沒有深刻的認識。他們不知道這一毒瘤有朝一日也會用來對付他們自己,使其成為受害者。比如我前不久代理過的一位刑事警察為了獲取口供把當事人給弄死的案子,人都死了,就無法抵賴了,這時這個刑事警察作為直接責任人只得判刑坐牢。」
「警察也要坐牢?」
「那當然。‘開弓沒有回頭箭’的奧妙就在這里。抓了一個人怎能輕易放了?辦案的也有榮譽和名利驅使,也就是說,辦了的案子就像一盆潑出去的水,是難以收回的。因為,平反一個冤案,涉及面很大,涉及的有司法權的實權人士不下數十人。集體負責能夠防止錯案,而錯案一旦形成,則無法平反。為了一個被告人要損害一大批有權人士的聲譽,實在是後果影響太大了,還有公檢法的形象和威信能不顧及嗎?因此,對被告人的申訴,一般干脆不予復查,犧牲一個,保護大家。有時復查了,為了掩蓋前面的錯誤,不惜制造新的錯案,一錯到底,大家安全。這就是圍繞冤案的一種搏弈,往往以在押人的失敗而告終。所以,申訴要有打持久戰的心理準備,或者到皇城‘滾釘板’的勇氣。」
「咳!那些法官也太缺少悲憫情懷了。」
「我看過有一則禪學的對聯寫得很好︰世外人法無定法然後致非法法也;下事了猶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這是個比較宿命的處世哲學,對那些從政者而言,又是曾經滄海、懶得多事、已經成熟標志。仔細想來確實不無道理。死纏硬磨,有時會被認作不諳世事。法律這個最應該明辨事非的東西,其實並不像數學里的一加一等于二。檢察官講的有理,律師辨的也有理,原告說的有理,被告說的也有理。法官身處其中,支持哪一方,都能寫出一番理直氣壯的判決理由來。現在強調立法宜粗不宜細、司法解釋年年月月在出台,最後的是非很可能沒定論。」
「難怪我到信訪部門、法院申訴部門、審判監督部門去,法官們都這麼淡漠和麻木,不理不睬,好像拒人于千里之外。」
「過去,對我們律師參與信訪協助群眾申訴,司法機關采取的是不支持態度。現在卻要求律師參與,一是希望律師分擔一點信訪的壓力,從正面做好群眾工作;二是因為律師往往代表上訪人的利益,又懂法,律師分析給他們听的意見,容易被上訪人接受,對解決一些無理纏訟有好處。好多地方政府和司法機關引進律師參與解決上訪難題,嘗到了甜頭,律師的‘止訟功能’終于被發現了。」
「你們律師開始吃香了,尤其是律師法修改後,律師的日子好過了,老百姓的信訪可能就少了。」
「要解決信訪難,最根本的還是要追根尋源,問一問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上訪?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不找當地的‘父母官’而要風餐露宿千里迢迢到省城去,到京城去。信訪難,說白了,是民有冤,知否?中國百姓是善良的,祖祖輩輩,習慣在法律的範圍內解決問題。他們可以跪,可以求,可以‘滾釘板’,只要一個公平和公正。只有到絕望之時,才會賣田賣地背著鋪蓋進京上訪。一個上訪、申訴不止的地方,肯定有為害一方的有權人物甚至惡霸人物在作祟。」
「可是現實中的上訪卻是如臨大敵,為什麼大凡上訪群眾的上訪,各地約定的俗成,基本都有警察到場‘執行任務’呢?」。
「我听說,在某一省城及一煤城的多次上訪中,每回出場軍警竟比上訪群眾還要多,24小時堅守,搞得警察先是無奈,後也有怨氣︰上邊亂整,下邊遭罪。到後來居然暗中同情上訪群眾起來︰我們執行任務,也沒辦法,甚至有的明著嚴厲喝呼,暗里還小罵大幫忙。更經常見到,武警銅盔鐵甲、挺胸端槍,列隊兩行,一派大敵當前的樣子。還有那些圍追堵截的上訪,這好像是不成文的規定作法。各地有常年駐京的「截訪」、「接訪」人員。有路上追的,有中途堵的,有設卡截的,乘機上訪者雖然攀不上,竟也插翅難。上訪來人各大小路口,50米以外就開始設卡。在黨委、政府、賓館,老遠就有軍警和特備大客車,凡有‘形跡可疑者’一律收進車內,拉走看管起來,荒唐之至。」
「誰都明白,上訪者在本地基本是上訪無果,萬般無奈才逐級奔波,我到時候也會去‘告御狀’的。」
「現在到上級上訪,往往先是熱情接待,等候回話。然而,單純可憐的上訪者哪里知道,他們把電話打給當地常駐在那里的接訪人員。接訪人員先是把他們好話接走,接走後便立即扣押,這在當前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有時還沒走出上級的信訪部門就在那里扣押了。一煤城的曹姓黨員干部抱著對上蒼無比信賴,連續到上級上訪,一個連門都沒有進去,一個進去了卻扣押了好幾。現在的百姓上訪幾乎沒有不像皮球般被踢來踢去。上邊打回來,這邊推回去。上推下卸。可算有個‘負責’的領導批示了︰‘請有關部門處理。’可是老百姓到處找,不知哪是‘有關部門’。老百姓的狀子層層批轉,最後轉到被控告的手里,這不等于送回虎口一般嗎?踢來踢去的申訴,不僅石沉大海,甚至訪了一回警示適得其反。你難道沒看見,多少上訪結果不僅無望而歸,甚至傾家蕩產,乃至家破人亡嗎?」
「我听說,有一個反腐勇士郭某被某省委書記判了刑,是真的嗎?」
「那還有假?上訪慘例,何止這一件。盡管正義在手,然而漫漫上訪路,讓人不寒而栗,毛骨悚然。大凡上訪,基本都批轉回原地解決。如此以來,上訪者就更慘了。按規定、情理、政策,信訪部門對上訪群眾應有一個起碼的人性化的接待答復,也顯顯政府信訪部門的起碼素質。可是現在,竟有信訪以及相關部門對群眾的上訪的答復竟是地痞子一般︰‘我不管!你見縣長、市長,見著你也白見,再說你也見不著,你愛上哪告哪告,上哪你也得回我這來,你如果不告可能還能考慮,如果告,能解決也不給你解決……’」
「現在中國不是時興領導‘批示’麼?」
「領導‘批示’是中國特色。‘批示’是一門學問,可以稱為‘批示學’。而對一個問題或者對一個案子領導者作出‘多次批示’,可謂特色中的特色、學問上的學問了。如果你對‘多次批示’來一點逆向思維,甚至哪怕是來一點換位思考,那麼,你就會有新的發現。這發現,用一句時髦的語式表達就是︰問題多多。」
「何以見得?」
「‘多次批示’,表面上看起來,是領導者對所批示問題的重視。而實際上,則是對所批示問題的輕視、漠視甚至無視。你想一想︰如果領導者真的對他所批示的問題或案子重視的話,他能夠這樣把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停留在紙面上來個紙上談兵麼?領導批示,表面上看起來,是領導者要解決問題,而實際上,則是對問題的推諉,敷衍了事。你想一想︰如果領導者真的要解決問題的話,他能夠來一通批示就萬事大吉了麼?喜歡批示的領導,表面上看起來,是官員勤政,而實際上,則是官員懶政隋政懈政怠政。試想︰一個勤政的官員,對于一個問題的解決,怎麼可能停留在只動筆不動腿的層面上呢?喜歡批示的領導,表面上看起來,是責任心強,很強,非常強,而實際上,是責任心弱,很弱,非常弱。」
「你的意思是︰領導對一個問題作「批示」,是一種權力秀,是一種政治秀,是另類的‘形象工程’?」。
「你講得好,成語詞典里有不少成語,說的是為人說話要有信譽、有分量、有價值、有作用,如‘說一不二’、‘一言九鼎’、‘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老百姓尚且如此,作為領導者決策人,更應該如此。光局限于批示的領導,恰恰說明他的話不值錢了,沒人听了,成廢話了,說明批示者沒信譽了,沒權威了,沒影響了。他們還不懂辯證法,不懂事物會向自已反面轉化的哲學︰對一個問題,「批示」越多,作用越小,效果越差,甚至還會走向自己的反面——那些問題的制造者,看到領導的‘批示’不靈驗了,反而會變本加厲,使問題越來越嚴重越來越復雜。」
「你的意思是對于群眾來說,如果以一個領導者的‘批示’多少來作為衡量考核其人的標準指標的話,那就是進入誤區了?」
「對待信訪和申訴,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執政者、執法者的民本思想問題。所有問題都集中到京城和省城,神仙也管不了。所有問題把板子打到上訪源頭的官員和法官頭上,問題立即就會解決。我們現在的問題是,錯案和冤案總是找不到責任人。集體負責變成了無人負責,人人都可以輕易地把責任推掉。人人都喊執政為民,就是踫到實際問題時不為民而為已,為了掩蓋一個錯誤不惜制造更多的錯誤,一個案件復查越多越是難以糾正。涉法上訪,我覺得應該好好加強法院的審判監督是正道,千萬不要以為多配幾個信訪干部就能把問題解決了。好多地方,信訪局只是一個郵政局而已。」
「梁律師,你講得對。不可否認,有那麼多的申訴是似是而非的。從負責的、尊重人權的角度講、至少有一半的長期申訴是值得立案的,而駁回的理由幾乎是輕而易舉就能找到的。」
「法官們每都處在大量的群眾來信,轉辦督辦領導批示的群眾來信時,只要你不去催促結果,幾乎都會石沉大海。司法強調公正和有錯必糾,同時司法又強調判決的穩定性和確定力。一個法院,經常對和生效案件進行改判,不但會浪費司法資源,還會使群眾淡化對司法權的敬畏,把法院判決不當回事。因此,申訴和復查,是矛盾體。不查,無以發現和糾正錯案;查多了改多了,又會影響司法效能和權威。」
「為什麼要求申訴的案子必須同級法院先復查呢?這不是明顯地在踢皮球嘛!因為有史以來,刑事案件的錯判、誤判、冤獄幾乎沒有一件是通過自己判決後又經過自己復查認錯再糾正過來的,這是司空見慣的公認事實,你看呢?」
「的確,這是上級法院給基層法院留面子。如今基層法院的工作效率是相對較低的,‘你急他不急’成了普遍的現象。沒有一種窮真相、匡扶正義的勇氣和魄力,不為關在里面的人設身處地地想一想,一個人的工作精神是很難提起來的。‘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精神雖然失之幼稚,卻是非常需要的。還有就是一種無罪推定的觀念的樹立,可以為一些案子的復查找到理由。如果把所有的來自已經判決罪犯的申訴信,都理解為犯罪分子不老實的纏訟行為,是不服改造,本能地厭惡,那麼是不可能發現原判的失誤的。對于法院判決的失誤,既不能‘非法法也’,也不能‘不了了之’,而是要來一點認真。非法的必須糾正,錯判的必須改判。而做到這一點,任何大道理都是間接的,真正地起作用的人是拆信的人、看信人、有權審查立案的人、具體審理復查的人。當然,主要的是有簽發權的人。如果這些法官,能有你所期盼的一種善良的悲憫情懷,有一種容不得任何枉法失誤的精神,我看就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糾正錯案。」
「我的老家,一個縣級市的法院造得像皇宮,鐵柵欄、羅馬柱,奢華得很。我想,法院不僅需要威嚴和豪裝,更需要親民的溫暖;法官不僅需要嚴謹和剛正,同樣需要激情和慈悲情懷。」
「不少法官所做的工作應該說是完美的,為人是正直、誠實的,為審判工作增了光。但誰要說自己主持的法庭是一個永遠公正的法庭,是千萬求助群眾信任的法庭,那是在講大話,吹老牛。法官的學識、良知、耐心和憐憫,是撫慰法庭不安靈魂的源泉,他們能夠使司法公正成為全社會共同膜拜的圖騰。」
「照此說來,只要遇到好法官,唐有神的案子就有希望改判?」
「應該是這樣。」
「那,我現在是否可以把立案復查的消息告訴唐有神呢?」
「這個無妨,但是你要提醒他不要太樂觀,要準備打持久戰。」
秦篆決定把這一中院立案復查的消息盡快地告訴丈夫。第二,她就請了個假,到嵐山監獄要求臨時接見丈夫。不知是什麼原因,嵐山監獄的臨時接見越來越難了,秦篆作為犯人的妻子,有權利要求臨時接見。她找這個找那個,門難進臉難看,話也很難听,「我們警官也是要工作的,監獄不是為你一個人開的!」在秦篆好說歹說下,最終還是很不情願地給她接見了。
當唐有神听到秦篆說她的申訴已經「立案復查」的消息後,很開心︰「那麼快立案了,真是出人預料啊!」
「你不要大喜過望,我到梁欣律師那里去過了,他說了很多,反正他讓我提醒你不能高興得太早。」秦篆拿出法院的寄來的復查公函,貼在隔開的玻璃窗上,唐有神仔仔細細地看了一遍後,他的手在微微發顫,輕輕地說︰「你的奔波、你的艱辛,終于有了眉目,我的案子說不定有戲了!」他想自己的案子只要復查就可能改判,許多證據都是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可以搞得清清楚楚,沒有一點有差錯的地方,惟一有差錯的地方就是案子的定性,是該不該否定自己的承包合同,該不該定罪判刑的問題。一個掌握著公權力的審判機關能夠反躬自省時,如果發現自己有正義之心,這將是多大的快慰啊。雖然是恬淡,卻必然使那些蒙冤的人有些飄飄然︰他看到自己的為人處世優于沒有正義的人,就像看到自己優于身邊的人一樣。「只要法院立案了,就說明案子有問題,我的心也就定了。」唐有神的眼楮露出一絲微笑。
「你不要太樂觀了,我看還會有波折的。」
「也難說,還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對,還是要像梁欣律師說的那樣,準備打持久戰!你千萬不要把申訴復查的事想得太簡單,也許這只是一個非常非常漫長的旅途的開始。」
「不該來的你想讓它來它也不來,該來的你就是再擋它也要來。安心坐牢,這也一樣是意志和耐力的磨練,無論怎樣,我都會堅持下去的,你放心好了。」
秦篆朝他點點頭,走了……
的確,牢獄生活猶如一張唱片,有憂傷的歌,也有動听的歌。唐有神好像听到了希望的音符,渾身有一股勁,心情為之一振。但是,唱片一旦打滑,就會發出奇聲怪調,就像人們遇到意外的變故,精神很快就會出現打滑現象,不但生活遭受影響,而且會走彎路。
唐有神心里也明白,當一個人穿上了囚服之後,身份就變了,擺在自己面前的就是踏踏實實的勞動改造,必須面對現實,調整好心態,做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尤其是當自己好不容易走過了一段牢獄之路後,面臨著爭取減刑或者早日假釋,就更不能放松警惕,掉以輕心。前不久,組長牟成海,因一時沖動,毆打了組員,使得剛剛上報的減刑材料,被退了回來,除了他自己後悔莫及外,唐有神也為他十分惋惜︰「你逆之則怒,順之則歡。如果經常這樣,你坐牢還有難啊!」
「管它呢,饑來吃飯困來睡,減刑退了就退了,大不了晚幾個月回家。」牟成海豁達地說。
「現在只好如此想了。你知不知道,駕駛員在氣候寒冷的雪行車,為了防止汽車打滑,要安裝一條‘防滑鏈’,以防不測。我覺得,坐牢有點像‘雪地行車’呢,要時時刻刻提防打滑,要在腦子里裝上‘防滑鏈’,才能防患于未然。」
「你坐牢時間不長,居然有了坐牢的悟道,不簡單。但如此壓抑和謹小慎微,人還有歡喜哀樂麼?」
「有啊,我時常想,‘瘦死的駱駝比馬壯’,比比這些在監獄內施工的農民工,他們盡管戴著紅袖章,自由地進出監獄,還拿新奇和鄙夷的目光看著我們,實際上,他們的生活並不比我們好多少。」
「 ,你這是典型的阿q精神。」
「咳,阿q精神有什麼不好?前幾,我偶讀黃庭堅的詩集,這酸老頭還頗能發些籟之音。我最喜歡的便是‘薄酒可以忘憂,丑妻可以白頭。徐行不必車馬,稱身不必狐裘。’這難道不是一種可愛的阿q精神嗎?」
「可是現代人與黃老頭不同,他們的夢想是︰食有魚、行有車、飲洋酒、追美女,黃老頭落伍了。」
「但坐牢的人多少還是需要一點阿q精神。魯迅筆下的阿q卻是一個能夠自輕自賤的人,沒有了對手,沒有了朋友,就覺得只有自己在上,一個人孤零零,淒涼寂寞,便反而感到勝利的歡愉。在牢獄生活中,我想有時也不妨做一做阿q,自我麻醉,自我解嘲。我常常想,坐牢譬如療養,在外說不定要出車禍、遇空難,與其酒肉穿腸過,夜夜歌舞唱不休,倒不如‘禁欲’休整一段時間,現在再也要不擔心發生什麼意外了。只要把身體鍛煉好,爭取多活幾年,這輩子坐牢的時間也就全撈回來了,我甚至把阿q的精神當作牢獄中醫治人生傷痛的‘秘方良藥’。」
「哎,你倒講講什麼是阿q精神?」
「阿q精神的主要性格特征是精神勝利法,明明是現實生活中是失敗者,但不正視現實,妄自尊大,自欺自慰,忌諱缺點,以丑為榮。」
「我們今的牢獄之災與阿q扯不上邊啊!」
「我們今的牢獄之災,也是人生失敗的標志,事業的輸家,假如不能從心靈深處開掘人生‘敗北’的原因,其實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悲哀。其實,精神勝利法是一種牢獄生活里的精神麻醉劑。因此,我們在坐牢心態上,是不能有那麼一點點阿q的精神病態,不能自我麻痹,權當是看破紅塵,遁入空門,而是要在高牆電網里月兌胎換骨,用大塊的時間進行思想補氧,精神補鈣,有系統地進行人生的‘大修工程’,多看一些專著名著作為靈魂閱讀,那是大有裨益的。」
「呵喲,你真是胸懷大志!」牟成海不無譏諷地戲謔地說,「你大概真的是來養生修煉的吧?」
「我知道,道家有三寶︰眼楮是神情之窗,鼻子是氣息之戶,尾閭是經絡之路。人多視則神耗,多息則氣虛,多欲則精竭。但坐牢有足夠的時間閉目以養神,調息以養氣,堅閉下元以養精。精氣充則氣裕,氣裕則神足。」
「難怪我看你氣色這麼好,莫非真的得到了道家的精妙?」
唐有神一陣臉紅︰「你不要笑話我!有道是,上帝為我關上了一扇門,又為我打開了一扇窗麼?禍福總是相依並存的。」盡管牟成海是戲言,可唐有神卻感到高牆里仍然應該抱有一種「韜光養晦」的進取之心。
他們兩人正談得起勁時,監區里的一位聾啞犯,走進閱覽室,用雙手比比劃劃來找唐有神幫忙,要他幫忙寫一份年終「評審評獎」的總結,他在一張紙條上歪歪扭扭地寫著︰「監區馬上要給我報減刑了,我不會寫年終評比總結,你能幫我寫一寫嗎?」
見唐有神不講話,聾啞犯連忙從口袋里拿出兩罐午餐肉,放在唐有神的旁邊,唐有神連忙把罐頭塞還給他,他著急了,嘴里咿哩哇啦地大叫起來,雙手連比帶劃,一定要他收下,他推托不過,只得朝他點點頭,收下了兩罐午餐肉,聾啞犯興高采烈地轉身快地跑開了。
「這人叫什麼名字?」唐有神好奇地問牟成海。
「叫宮進安,是一個中原農民。」
「一個聾啞的能寫這麼好的字,怎麼不會寫總結?」唐有神拿著紙條有些疑惑。
「據說他以前並不啞。幾年前,宮進安在睦湖睦縣打工,因涉嫌‘搶劫殺人’被警方逮捕,後被睦湖市中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讓宮進安牽涉其中的殺人案,與發生在睦縣一家私營企業的一個農民工被人用刀殺死有關,警方將此案定性為惡性搶劫殺人。出事那晚上,宮進安被當地一派出所的幾名民警叫走。宮進安在給其姐姐寫的信中說,5名民警把他帶到一個辦公室里,民警關起門就打他,並剝光了他的衣服,其間宮進安數次昏迷,又被冷水潑醒,一直打到快亮,他才被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再次遭到不同方式的毒打,後來他就被打啞了。」
「太殘忍了。」
「據宮進安說,在派出所,自己已經‘站都站不起來,同時感到月復部疼痛難忍’。在這種情況下,自己就‘胡說一通’。隨後,派出所民警把他送到縣看守所,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員帶他到睦縣醫院做了檢查,檢查結果表明,是‘耳朵鼓膜和腎被打壞了’。就這樣,宮進安的一個腎被切除,左月復部留下了一道長長的疤痕,隨即成了聾啞犯人,也是個‘三無犯’。」
看著「三無犯」留下的兩罐午餐肉,唐有神一時感到很茫然。他思索良久突然發現了一個囹圄之人的秘密︰犯人中的許多人都是很自私的,助人為樂的事是做得極少的。就連聾啞的「三無犯」也看在眼里記在心里,或者說是市場經濟的有償服務效應本身就無孔不入?所以在求唐有神為他寫一份對他來說是舉手之勞的總結時,也要拿點物品「意思」一下。難道囹圄之人的品質真的墮落到了這種地步?茫然之後,唐有神感到了一種深深的悲哀。「這家伙也許是替罪羊,真可憐!」
「他曾經給我寫過條子,說他沒有殺人,是冤枉的。」牟成海說。
「那麼,他應該申訴啊。」
「一個‘三無犯’要申訴命案,談何容易!」
「你不是說他有姐姐麼?」
「宮進安到睦湖睦縣打工,其後多年沒有音信,他家里人一度以為他已經不在人世了。但從前年起,他開始不斷向家人寄信,信中稱自己因‘搶劫殺人’被判死緩,但自己是被冤枉的。」
「他坐牢幾年了?」
「8年多了。宮進安的姐姐上個月從老家來看過他。後來他在紙上寫著告訴我當他見到姐姐的時候,‘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實,但確實是自己的姐姐。在我近乎麻木的眼神中,欲哭無淚,見不到一絲的淚花。而姐姐見到已經在獄中服刑8年多的我,且身有殘疾,她淚流滿面,泣不成聲!’姐姐走的時候在他的賬上放了200元錢,這兩罐午餐肉肯定是用姐姐的錢買的,他自己舍不得吃,用來請人幫忙寫年終總結了。」
「原來是這樣,我明就還給他。」
「對呀,我想起來了,他可能用不著寫總結了。前二潯溪警方突然來提審過他,據說警方在一次常規巡邏中抓獲一名男子。一個多月後,該男子主動向民警坦白了自己的真名,並交代曾經在睦縣一家私營企業殺過人,很有可能警方已經抓獲殺害農民工的真凶。」
「那將是沉冤昭雪了!假如宮進安是清白的,很快就會被保釋出獄。」
「你說宮進安是個‘三無犯’,且身有殘疾,每次年終評比都沒有他的份,因為他是殘疾人,勞動任務完不成,成績總要受影響。這里的犯人們都是很自私的,平時又缺少物品與他人交易,誰也不會投他的票。」
「自私恐怕同樣是許多淪落為囚的官員們犯罪的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坐牢多年,大部分官囚的許多惡習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矯治,唯有自私,在很多官囚中也是很難改的。在這個意義上,似乎又證明了那位因父輩是右派而波及坐過10多年牢的女作家說過的話︰‘人是不可改造的’。」
「是的。我前不久還听到周副監區長在點名時,曾說到一個副省級官囚,在就餐打菜時,為了爭一瓢菜的多少居然大打出手。還有一次‘處長樓’里分西瓜,這個副省級官囚所在的小組七個人分到了七個西瓜。這個高級官囚提議,最好的分法是每人一個。組長想,西瓜有大小,分到小的就吃虧了。于是,組長想了個辦法,每次開一個瓜,切四刀平分是八份,每人吃一份,再是大家輪流吃這多出的一份,最後一個瓜多的那一份歸組長吃,再公平也沒有了。而這個高級官囚最後還是有意見︰‘你組長就是自私,想多吃一塊西瓜!’所以,吃的東西,在監獄圍牆里有一種所向披靡的誘惑力,許多囚犯惟吃至上,有的人為了一口吃,不惜打架斗毆,有的人為了吃去跟人搞同性戀,有的人為了吃不惜重新犯罪被嚴管加刑。」
「那麼,兩罐午餐肉對宮進安這樣一個身有殘疾的‘三無犯’來說是莫大的慷慨了。」
「那當然。但也有極端的官囚認為,自己現在什麼都不是了,‘坐牢的人自私一點是應該的’。比如自己以前能呼風喚雨,說一不二,現在是‘虎落平陽,龍游淺灘’,以前至交的朋友已經人影也不見了,可謂‘知交半冷落’。現在自己的經濟能力已喪失,怎麼還有能力幫助別人?再說監獄里怎麼可能有好人?因此,幫助別人不可能得到回報,或者不具備幫助別人的能力以及沒有值得幫助的人,是官囚們的主要心態。」
「我以為‘同是涯坐牢人’,這樣的想法不一定是錯的。如今怕吃虧心理已成為人際交往黑洞,如果將來有一,當你出門買菜,在農貿市場的肉攤上買回來的卻是注了水的肉;看場球賽,盼來的卻是一個博彩公司賭出來的結果;參加考試,身邊不是舞弊高手就是人家花錢雇來的槍手;念了幾年書,發現原來崇拜的老師也在剽竊別人的論文;好不容易等到畢業,跟你競爭同一個工作機會的人竟然拿的是一張可以亂真的假文憑……,看到這些,你還會相信別人嗎?當‘真’與‘假’模糊了界線,你不禁會問︰我究竟可以信誰呢?」
「我也想過,誠信到底值得嗎?老實人真的會總是吃虧嗎?我自己偶爾也會撒點小謊,只要無礙利益關系的大事,感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況且大家都那樣,又怎麼可能完全獨善其身呢?又比如監獄里一年一度的訂閱報刊,我開始坐牢那年訂了10幾種報刊,可是真正讓自己第一個看到的卻很少,都是人家看好了再給我,而且還經常丟失,也無處查詢。後來我干脆把報刊訂在家里,讓妻子每月接見的時候帶來。」牟成海對唐有神認真地說︰「因為在監獄訂報,報刊要先被警官和護監等‘近水樓台’先過目,等到了你手上已經缺頁少張,而且經常發生短少,搞得你又不敢多話,確有無奈。」
「監獄訂有很多公共報刊,我在外的時候就知道訂閱費用是平攤的。」唐有神問道,「那麼,我們監區每年從每個犯人帳上扣除多少錢呢?」
「50到100元。訂閱這些報刊都是監獄的教育改造部門定的,強調的是自願,但誰敢誰會去計較百把元錢,像我們坐牢後幾十萬上百萬都失去了,還在乎這點錢麼?」
「是呀,假如你不願意出這個費用,警官會怎樣看你呢?」
「但也有的犯人對此頗有怨言,私下里會怨罵︰‘差強人意,強盜邏輯!’但公開誰也是不敢說的。」
後來,唐有神當了監區的犯人統計後,讓大家在大賬的報刊扣款單上簽字,也都乖乖地簽了。李吏可在向唐有神移交統計台帳的時候,他的話更是直接︰「誰敢不簽?這時如果有人對此提出異議,除非這人是腦子里進了水︰你還想不想減刑了?10多年的徒刑都接受了,難道這100元人民幣都還不能舍棄嗎?再說,化了這錢,畢竟多少還能看到一些你原本看不到的報刊。」
這些,唐有神都懂,他自己原本是新聞單位的,自己也搞過報刊發行,深知眼下報刊發行的奧妙。除行政攤派外,還是有許多人情面子摻雜在里面,這也許就是中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