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我在某種層面來說算是已經與丹尼同居了。那麼,我不得不說說同居這碼子事。
從概念上說,同居就是男女兩人出于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也有一說是,男女兩/性在性關系的基礎上共同生活。同時,男子或女子在同性戀的基礎上共同生活也被認為是同居。同居包括男女之間的結婚同居和非婚同居。非婚同居關系的當事人,既有雙方均無合法配偶的,也有一方或雙方已有合法配偶的。有合法配偶或有合法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他人同居,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事實上的重婚、、、
似乎扯遠了,回來繼續說說我們的同居。如果按照以上同居的第一種說法來定義,那麼我和丹尼,確實是同居了。如果按照的是第二種說法,那麼我們充其量只不過是住在同一屋檐下。可是,我們又確實是戀人關系。雖然,作為戀人我做得都還不夠好。或者該說,我現在還沒有準備好踏出實質性的那一步。
再來看看別人,看看那些大多數。
當代社會,同居已然是稀松平常的一件事了。同居,由未婚同居,到試婚,再到婚前同居,名詞的感**彩越來越趨于平和簡單。也對啊!兩個相愛的人住在一起,女人為對方收拾收拾,男人的手成為對方的專用枕頭。在彼此寂寞的時候,在需要人陪伴的時候,在有苦楚想要傾訴出來的時候,在、、、你都不會是一個人,你始終會有人在你的身邊。就算結局,因為各種原因未能執子之手,與子偕老,也有著很多久久難以忘懷的生活片段,供以緬懷祭奠、、、
那麼,我現在開始,就為自己儲備一些美好的片段吧!盡管,我們的結局還是未定的。接受現有的一切,把它變得更加美好吧。我想只要和丹尼一起為我們想要的結局,做出足夠多的努力,將我們的軌道撥到一起,共同行進。那麼,結局必然不會和期待相差得太遠。
再沒有比這個景象更能使人浮想聯翩的了︰我們住在南方某一小城海岸的頂層公寓,每天都有大把的閑暇時間拿來揮霍。我們,或相互依偎觀看一部不錯的老電影,或針鋒相對糾結于一盤幼稚的飛行棋,或躺在露天的花園的一角曬太陽,或、、、或透過落地窗望向東方的海洋。片片小舟悠悠地飄蕩在翠碧剔透的海水上,海岸上都是郁郁蔥蔥的綠林,千百條同樣翠碧剔透的水道,在綠林中交錯縱橫,隨著一艘小舟的駛過,白色的海鷗掠起一片。你為此會驚嘆大自然的美妙,大自然的神奇。
你會感覺,這樣的大自然,是神聖的。你的心里會莫名地開始感慨,腦子會不自覺地開始運轉、思考。接踵而至的,便是那些幼稚而又深奧的傻到家的行為舉止。
「丹尼。」
「怎麼了?」
「沒什麼。就是想叫叫。」
因著,一條腿打著厚厚的石膏,我住進這里後都很少出門。我難免會被無聊纏上。而且,我就是這麼無聊。可是,當你不再是一個人,有一個愛你的人陪在你身邊,那麼這無聊也是幸福的。若同時他也是你愛的人,那就更好了。
我現在就是天底下,最無聊也最幸福的人。
藍天那麼藍,白雲那麼白,微風那麼、、、這都是廢話。頂頂重要的是,生活那麼美好。我一點也不暴躁。
這大大的露天花園,明顯是迷你版的庭院。有花有草暫且不說,那歐式的小亭子,精雕細琢的桌椅,還有那張足以躺下兩個人的大躺椅。它是我最最喜歡的。上面鋪著一張厚厚的羊毛毯子,有細細長長的絨毛蜷曲著,臉蹭上去,軟軟的,暖暖的。我經常在上面一賴就是一個下午。
我告訴丹尼,我最喜歡這張毛毯的時候,那是一個上午,他正躺在那上面,耳邊是一些曲調柔和的樂曲。而我很舒服地枕著他的胸膛,耳朵隔著一層皮肉貼在他心髒的上方,可以听到有力的清晰的生命搏動的聲音。我那時候的姿勢還是有些小鳥依人的味道的。不過,那是上半身。要是說到我的那條石膏腿的話,那一切的和溫柔、小鳥依人有關的美好詞匯,立馬得靠邊。用八爪魚來形容我,想必會更加合適。那條腿堂而皇之地,搭在他腿上。它雖是我想要調整姿勢時,丹尼自己搬上去擺著的,但怎麼說,它確實是我的腿。我有過不好意思,可不得不說的是,這樣子真是挺舒服的。自從我的腿裹上那層皮之後,我就與側躺無緣了。今日得此機會,必然不會放過。即便臉皮羞羞,但是沒有旁人的情況下權且當做鍛煉臉皮也是不錯的選擇。
丹尼听到我的話後,我發現他笑了。沒有發出聲音,可是他確實是笑了。
我感覺到他胸腔以及肚皮突然加快的收縮、擴張,那顯而易見是,他偷偷發笑引起的。我裝出一臉的不悅,迅速地抬頭望向丹尼。果然被我抓到了,他實實在在是在笑。他正注視著我,可見這之前,他還在盯著我的頭頂發笑。他仿佛瞧出我的不悅都是假裝的,抬起右手就伸出食指戳了戳我的額頭,說︰「你之前說,最喜歡的這園子里的薔薇花,接著又說,最喜歡那亭子里桌椅上雕刻的花紋。你還說過這地上的地磚是最最喜歡的,還有、、、你自己想想,你到底說過多少個最喜歡?我都快數不清了。」
對!我確實說過薔薇、桌椅花紋、地磚,以及其他很多很多東西是我最喜歡、最最喜歡的。除了這些,我最喜歡的、最最喜歡的,還有很多。我迫切地想要告訴他,我最喜歡、最最喜歡的這些都是他贈與我一切。失去了他,我也就失去了這些我最喜歡的和最最喜歡的。
其實他難道會不知道嗎?我沒有了他,即使有這些最喜歡和最最喜歡的,我也是不會像現在這麼快樂的。究其根源,他是我最最最最最最最、、、無數「最」的喜歡。可我說不出口。我只能甩一個白眼給他,就又把頭擺回原來的位置。
我耍賴道︰「我就最喜歡薔薇,最喜歡那花紋,最喜歡那地磚,最喜歡這毯子,最喜歡這里的一切。我就是有很多很多的‘最喜歡’。我就要有很多很多的‘最喜歡’。不行麼?」
「真是個孩子。」
「你才是小孩子。」我抬手就在他肚皮上不輕不重地砸了一下。
「好,我們都是小孩子。」
「就你是什麼都不懂的小屁孩。我才不是。」
「那可不行。要是就只我是小孩,等我長成大人了,你不是老了。你們女孩子最是要漂亮。我們得都是小孩,一起長大,永遠一起。」
他的左手環著我的肩,手掌輕輕摩挲著我的左上臂。那里的皮膚是新長出來的,粉粉女敕女敕的,像涂上了胭脂。說來也奇怪,那結的痂早早就掉了,可到現在還會癢癢的。丹尼現在輕輕的撫著,正好解癢。我權且當做是他示弱的方式,還是相當受用的。
「算你走運。本姑娘今天心情好,就大人不記小人過,饒了你了。姑且和你一起做小孩子吧。」我表現非常得意,快活就如同天上自由的雲朵。
幸福其實很簡單,很具體,只要你抓住那些細微枝節,你便會是天下最幸福的那個人。我明白了,所以我很幸福。
「丹尼,我在納悶一件事情。」
「你說。」
「我在這里,有這樣多的‘最喜歡’。那麼你呢?你最喜歡什麼?是你最常呆著的那個書房里的辦公桌,還是這房子里最常見的黑色的白色的某一樣事物?」
從前,薇薇安也問過他類似的問題。例如,下輩子想做什麼啊,這輩子最想去的是什麼地方啊,最喜歡什麼花啊,等等。他從來都就只是搖搖頭,不置可否的樣子。我擔心,他也會這樣對我。我為了掩飾自己的緊張,我一直用左手的手指撥弄著丹尼襯衣上的紐扣。顯得很是不經意。
女人果真是喜歡比較的一種生物。這種比較不是純粹意義上的比較,單單比較是完全滿足不了女人的。這種比較是女人下意識里對自我在伴侶心目中獨特性的追求引起的,我們尋求的是心理的滿足。為了得到相要的答案,女人往往會威脅、撒嬌各種手段用盡。而男人,給予我們肯定的回答是趕走我們嫉妒的唯一法門。
大伙兒必須注意到一個一直存在,卻常常被忽視的現實。我,屬于女人這一種族,自然也不例外。
「你說,你告訴我。」
「你。」
格外簡潔的一個回答。我原本還在擔心他不願意回答,沒想他竟回答得那麼快,那麼干淨利落,還那麼的出人意料。無異于丟了一顆重磅炸彈給我。他的意思是︰這個房子的一切,他最喜歡的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