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可不能這麼說,女孩子年紀越大越嫁不出去。你現在的年紀在我們那個年代,早就已經是好幾個孩子的媽了,你可別把自己放太久,到最後可是沒有男人會要喔!」
「沒有人要也沒關系啊!」花彩璽淡淡一笑,撒嬌道︰「你們這些爺爺不嫌棄我,我就很滿足了。」
她的心,早就被那個男人踐踏的碎裂成片,連帶期待婚姻的那份心情也跟著消失了。
她現在只想跟這些可愛的老人家,一起度過未來的每一天。
「,你在這里等一下,我先去掛號。」
「好,我會乖乖的在這里等。」金露出慈藹的笑容,蒼老的手愛憐的模了模花彩璽的臉頰。
想她活了八十多歲,數十年來都是孤孤單單一個人,晚年能夠有這麼貼心又孝順的女孩子陪伴,金就很感動。
「,我先去掛號啦!等等你要模,我再讓你模個夠。」
花彩璽笑笑的拿下那只蒼老的手,將坐在輪椅上的金推到柱子邊,並將輪椅的煞車拉好,才放心的拿著健保卡去櫃台掛號。
排隊等了約莫五分鐘,花彩璽終于掛好號,拿著診間叫號單回到金身邊。
「是掛幾號?」金好奇的問。
「唔,有點久耶,是五十一號。」花彩璽噘起小嘴,看了看手表不過才七點十分,門診時間也才開始十分鐘。
本來以為提早出發可以掛到前面的號碼,但看來還得要等上好一陣子才能輪到。
「沒關系,我們先去附近晃晃,我肚子也餓了。」金撫了撫唱著空城計的胃,從鄉下坐計程車到市區,花了她們不少時間,晚餐都還沒吃呢!
花彩璽點點頭,推著金到醫院附近的商店逛逛,買了個便當與一塊面包後,一老一少便在醫院大門旁的樹不用起晚餐。
花彩璽坐在一旁的大理石上,享受著初冬涼涼奠氣,嘴里咬著剛出爐的蒜味面包,咸咸甜甜的味道令她愛不釋手。
「小璽,這塊肉給你吃。」
打開便當盒,金看到一塊鹵得香噴噴的肉,想到自己有高血壓,醫生有交代不能亂吃。
「不要啦,你吃就好。」
「醫生說我有高血壓,不能吃肉。」
「不是啦,醫生是說肥肉跟油炸過的肉不能吃,這是我特地挑選鹵的瘦肉。」她可是在自助餐店選了好久,才選到這塊最不肥的鹵肉。
「哎!你這孩子怎麼老是說不听,反正我就是不要吃啦!」老人家脾氣一來誰也勸不了,干脆把整塊肉丟到花彩璽吃到一半的蒜味面包上頭,才滿意的開始享用晚餐。
花彩璽搔搔頭,無奈的看著橫躺在面包上的鹵肉,實在是拗不過她老人家。
吃了幾口白飯和青菜,金才又說︰「你太瘦了,不多吃點不行。還有,以後不要再只吃面包當晚餐了。」
老人家的關心總是在最後才說出口,花彩璽感動的望著低頭緩慢的吃著晚餐的金,胸口因老人家的關懷而溫熱著。
她動容的一把抱住金,嚇得老人家才剛含進嘴里的飯差點噴出來。
「你這孩子,差點嚇死我了!」金拍拍驚魂未定的胸口,瞪了眼花彩璽。
「,你這麼關心我,會讓我越來越愛你喔!」花彩璽才不管金瞪著老眼,撒嬌的捧著老圓潤的老臉,用力的親下去。
「哎,你這孩子怎麼、怎麼這麼亂來……我還要吃飯呢!」老人家老臉漲紅,被年輕人發現自己的心思,還有亂吃豆腐的時候還是會很害羞的。
「你這麼可愛,我要親很多下才可以。」花彩璽又捏又親。
「哎呀!你這孩子真是的,我還要吃飯……」金敵不過年輕人的力氣,慘遭非禮。
「呵呵……」
安仲明以為自己眼花了,用力揉揉雙眼再睜開,眉毛不敢相信的攏起。
上帝,是他眼花看錯了嗎?還是他工作過度操勞到已經出現幻覺了?
那個、那個——在樹下跟一名老人家玩得超級開心的女子,會是那個把他的老板搞到跟和尚沒兩樣,把他這位對莫特森集團鞠躬盡瘁的好員工壓榨得不像話,被操得幾乎快變成人干,害他沒有時間跟親愛的寶貝步入禮堂的那個花彩璽嗎?
「上帝保佑。」希望她的出現,可以解救幾乎陷入黑暗人格邊緣的老板大人。
他拿起手機轉成照相功能,調整焦距,朝那個「疑似」花彩璽的女子,連續拍了幾張照片。
第8章(2)
「我可不想再浪費任何時間,我今年一定要跟我的寶貝結婚!希望上帝能听見我的祈求啊……」安仲明只差沒咬著手帕,淚汪汪跪著對天祈求。
俗話說上司都喜歡做事聰明又能干的好下屬,不需要多浪費口水,就能看到符合期望的作品自動呈現在眼前。
于是安仲明確認每張照片都有清楚的拍到女子的臉,並且撥了通電話,要征信社去調查花彩璽這三年來的去向,若那女子確實是花彩璽的話,他就能將這個消息呈上去給老板大人啦。
聯絡好一切後,安仲明又看了樹下那個女子一眼,心底升起一股罪惡感。
「我說花小姐,你可別怪我把你的行蹤透露給老板知道,誰教你當初一聲不響的跑掉,害我家老板變成大怪獸,天天虐待我們這些可憐的員工,甚至到現在我還不能跟我的小親親結婚,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你可別怨我啊!」
被罪惡感給激起的同情心,差點讓安仲明心軟,但他可不想再活在每天都工作到不知今夕是何夕的可怕日子,于是他只能祈求上帝能諒解他的自私,再帶著歉意的看了眼那女子,才踩下油門離去。
瞪著躺在桌面上的牛皮紙袋,里頭的文件已經被取出,藍眸微微眯起,男人神色陰鷙的瞪著照片里笑得燦爛的女子。
銳利的雙眸掃向站在辦公桌旁的安仲明,他冷冷的開口,「你什麼時候發現她的?」
「上禮拜四,去簽合約的路上踫巧遇到的。」
薩森•莫特森視線回到照片上,笑靨如花的女子,跟記憶中那張倔強且憂愁的小臉有些許的差異,似乎快樂很多。
原來她是帶著堅定的決心離開他的世界,走得那麼堅決且不留痕跡,讓他一個人在回憶中載浮載沉。
他以為她會很樂意與他共度接下來的每一天,但當她毫不猶豫的離去時,他才發現一切是他想得太美好。
安仲明曾告訴他,他太輕忽一個女人的決心有多強烈,若是讓她傷透了心,要讓她回頭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情。
當他自以為是滇出將交易延續下去,她激烈的反抗與拒絕,確實有讓他大男人的鞋被看扁,于是他霸道的不願听她的話,態意的欺侮她,甚至不曾對她說過一句溫情的話。
她的離去對他造成不小的震撼,曾經以為在麗莎背叛他以後,不會再為任何女人跳動的心,竟然自有意識似的,一再花彩璽的歸來。
這也是第一次,他期待著已經離去的女人能夠再回頭。
「我看到花小姐好像過得很開心,她現在住在鄉下,跟一位老住在一起,每天都在老開的毛線專賣店里幫忙,日子過得還挺不錯的……」
安仲明偷偷瞧了眼老板神色復雜的臉龐,忍不住碎碎念了幾句,暗示他最好放過花彩璽,別再去糾纏人家。
唉!他的鞋也真矛盾,明明是他把花彩璽這些年來的資料挖出來給老板,為的就是能夠有假期可以跟他的寶貝結婚,但心底卻又對花彩璽有濃濃的歉疚。
其實當初他听到老板跟花彩璽有一腿時,他也嚇了一跳,以為花彩璽也是拜金的女人,但在她悄悄離去以後,他才從喝醉酒的老板嘴里得知,她竟然是為了守護雙親留給她的房子,不得不委屈自己成為老板的情婦。
其實他還滿不齒老板利用惡勢力在花家的銀行貸款上動手腳,從中作梗,硬是把花彩璽逼得走投無路,不得不來向他求救,沒想到他竟然對一名柔弱無助的女子開口要她當他的情婦來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