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學-全本珍藏版 第一百二十三章 散會後

作者 ︰ 李宗吾

他即起身要走,知事留他多住一天,他不肯,一出衙門,他便催著轎車趕緊走,一氣走了六十里才歇宿。尋找網站,請百度搜索+次日到了潼南,潼南人對他說︰「聞某軍隊中人言,川北有個學校派人來交涉,全校學生願一齊來當兵,校長當團長,交涉尚未辦妥雲雲。」足證某甲叫學生買槍辦招安軍,並非虛語。

他一到潼南,便將此案真相,上呈省府了。開始敘述學生隊丁傷若干人,受傷情形如何,到醫院查得情形如何,校門上彈痕系由外入內,足知隊丁開槍是實。現可考查者,一槍打得甚高,從校門上方穿入,一槍甚低,從學生膝下擦過,又知隊丁是開槍恐嚇。如果有意射擊,學生豈能幸全?關于校長被毆,則說,初時請人堅不肯言,他告以此案不到法庭絕不將告者姓名披露,于是校內外諸人始盡情報告,並有出具證書交他執存者。以後他便將查得的情形,一一敘述。敘畢,則附以個人的意見道︰惟念青年俊秀,大都可造之才,一涉法庭,悔將莫及,務懇廳長商明黃道尹曲予矜全。但求曲直是非,昭然共喻,不必依刑律,嚴法相繩。他日者,該生等學業有成,皆出廳長玉成之賜。倘該生等必欲顛倒是非,不承認有毆辱校長之事,即請將此案移交法庭,視學當親赴法庭與該生等對質,如有虛誣,甘受法律上之處分,無有異詞。又言︰「某知事措置乖方,既已撤任,似可免于深究。校長丙抗不移交,釀成重變,推尋禍首,咎無可辭;惟該員由安岳徑赴成都,校中一再毆辱校長,實未與聞。王校長學識優良,經驗宏富,應請優予調用,俾展所長。校長一職,另簡賢員,用資整理。」

他的呈文中,雖將一切內幕全行揭露,但總是略摻游移不定之詞。♀如敘某乙傾陷某甲之事,則雲︰「某甲口稱,真相如何,無從懸揣,且事在案外,未予徹查。」又雲︰「校中一再毆辱校長,歷詢諸人,僉稱某甲主使,所有虛稱事實及偽造文電,皆其所為;惟學生並未出頭證明,是否不虛,尚難確定。」末雲︰「伏望廳長刀斬亂絲,從茲了結,若予徹究,徒快私仇,輾轉牽連,將無底止。被三人原系同學好友,昔為膠漆,今為仇讎,各人所受痛苦,略足相當;或者大夢同醒,言歸于好。最難堪者,黃道尹苦心維持,反遭痛詆;王校長老成碩望,既蒙奇辱,又受奇冤。光怪陸離,一至于此!負重傷者,臥床未起,抱不平者,攘臂而興,萬口喧騰,幾至天翻地覆,現相如彼,真相如此,視學徹查案情,太息不已,不覺私心彌痛,吐詞彌繁,而獻計遂彌拙也。」這是他深知時局混亂,辦不徹底;只好這樣措辭,便于收拾。

此案發生後,報紙上的批評,省議員的質問,都說黃道尹王校長太野蠻了,都替學生抱不平,自省署收到他的呈文,抄付報館披露後,社會人士才明白此案真相。當時成都川報,對他徹查此案,刊為重要新聞,大標題為《遂寧師校燃犀錄》,小標題為《李省視學鐵面無私》。後來他見到川報的主筆,對于「鐵面無私」四字加以修正道︰「我對于此案,無私則有之,鐵面則未也;假使包龍圖處此,斷不會說‘曲予矜全’,也不會說‘是否不虛,尚難確定’的字樣吧。」

事後聞知他離遂寧後,某甲對首要學生說︰「李省視學居心叵測,你們可趕快走開,我也要回家去了。」不久,學生在報上見到宗吾的呈文,要打通電攻擊他,開會討論,竟無從著筆,因文中所敘,皆屬事實,究竟省視學所獲證據是何物,出具證明書者是何人,皆不得而知;且文中只把毆打校長一層說得確確實實,究竟行凶者何人,亦未指出姓名,誰肯出頭對質?因此討論幾天,不得結果而散。♀

省府關于此案的辦法,是另委校長,令其查明行凶學生;一面命宗吾交出證據,以便送交法庭;一面令黃道尹查明主使者,逮捕歸案。後來黃道尹查復,請通緝甲丙二人,此二人終未緝獲,宗吾的證據也未交出,隨後二人的通緝令也取消了。當他們通緝令未取消時,丙忽然致宗吾一信,說他查得很公道,真是有口皆碑。丙的心意必是這樣︰我正要設法取消通緝,請你不要出來說話,你的呈文中本與我留得有開月兌的路子,我就朝此路走去,總是不違背原案,不說你查錯就是了。宗吾接得此信,也未管他。

新任校長查復說道︰「毆辱王校長,是某某四生,業經學校斥退,惟該生等是受人嗾使,請恩施格外,免究余罪。」要問這四生是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我們還該記得那兩位賭錢的學生吧,新校長呈復開除的就有這兩位。此外兩位,一位是因到王校長的寓中,去報告校中的內容,被學生自治會用學校的名義早已斥退了的;一位是因某種事件,早經丙校長任內斥退了的,這四位早經斥退的學生,竟成了毆辱校長的凶犯,真是千古奇冤!但是這含冤的四生,卻不知他們在名義上又被開除一次,所以此案自始至終,無一不奇,可說是古今中外教育史上第一奇案。

關于此案中的甲,這里還當予以特寫,宗吾對于此人,是極端欽佩,極端畏懼的。今借宗吾自己的話,來看看這位教育界的英雄吧。宗吾說︰「我在遂寧縣署會議席上說毆辱王校長者手段欠高明,這是瞞心昧己的話,是我輩宦場中人敷衍面子的話。其實甲高明極了,我遇著他真是怕死了!我由潼南轉到某縣,正是他的故鄉。我住在勸學所,听說他回來了,在各機關來來往往,談及此事,興高采烈。此時報上已把我的呈文披露,我很怕他跑來打我。有一天,我下鄉查學,問轎夫道︰‘你們認識甲否?’轎夫答︰‘怎麼不認識呀?他很文雅的,曾任縣中某某等職。我們抬他的轎子,小錢給得很多,待人真好!手下的弟兄,一呼就是千多人。’我一听,駭極了!才月兌虎口,又入虎穴。從此不敢下鄉,終日躲在勸學所,外面不露聲色,里面卻是提心吊膽。因說暑假將臨,我要回富順視察一周,順便回家休息。聲言某日起身,取道資州而行,並把轎子雇定;起身之日,臨到上轎,又對轎夫說,省中有事,我要回省,不回富順了,轎錢照樣算結,我就轉道向省而去。心想︰報上披露的呈文,說我獲有證據,萬一甲命手下弟兄在路上裝作匪人攔截住我,打我一頓,把我的行篋挑去了,然後他再向我索證據,叫我如何應付?我轉道走了六十里,到一鎮上,住在一個小學內,稱病不走。心想你在資州路上等我,我已經改道了,即使探知趕來,我已住在學校內了,其奈我何!住了幾天,我又怕他派人在赴省的路上等我,一日清晨起來,我口稱病已好了,仍回富順,直向資州走去,到了資州,心才放下,才算真正出了險地。甲把一個厚黑教主駭得這樣,也就可以不朽了。甲是否有此心,不得而知;如果他知道我當時的心理,也必失笑。我說這話,是證明我說他手段欠高明,實是瞞心昧己的話。我以後常常探詢某甲的起居,听說他在故鄉很好,何時我們睹面煮酒侈談往事,或許他會說︰‘天下英雄,惟使君與操耳!’我每听人提起此公大名,就震驚不已,大有聞雷失箸光景。平心而論,此公的本領,比我大多了,我之所以未失敗者,‘天幸’二字救了我。昔人雲︰‘天下奇謀妙計,無過腳踏實地。’此公謀非不奇,計非不妙,所惜者未腳踏實地;我則謀不能奇,計不能妙,但處處腳踏實地做去︰這是我二人的不同。」

宗吾對于「吊打校長的奇案」,作了如此結論,我們也可借此窺見他辦事的態度了。當年張列五對他說的「權術公開」四字,他認為可補聖經賢傳所未及,是牢牢記在心頭的。他查辦此案,不免略摻「權術」,但事後公開出來,就讓甲乙丙三人批評一下,再請當日參加此役的人也批評一下,在他當日的處境,是不是可以獲得原諒與同情呢?

至于他經常的查學態度,他認為省視學的職務,是在整頓教育。大凡地方上辦學的人,哪個不想辦好呢?其所以辦不好的緣故,總有他的困難,查學的人就應該幫助他去解決其中的困難。所以每遇辦學的人,自己心中須先想道︰我是來幫助他的,不是來捉強盜的。許多省視學專門搜索辦學者的隙縫,以彈劾幾個人為精明,未免有失設置省視學的本旨。因他有此看法,所以他查學多年,從不主張輕易更換人,遇著失錯的地方,他便對當事人說︰「某某幾點,你可以改正,繼續辦下去;我二次查得你不知改進,非據實糾舉不可。」他覺得這樣辦,比另行換人收的效果大得多,若有非換人不可者,他就秘密對當事人說︰「你不能再干下去了,可遞個辭職書與我,公事上我為你敷衍面子,否則我只得呈報上去,請明令撤換了。」如他得到辭職書後,即報上去說︰「某人去志堅決,我再三慰留,他也不肯打消辭意,請另簡賢能接替為便。」其有人被攻擊者,他就說︰「趁我在此,約集機關法團及地方官到場,將經手款項清算明白,免得去職後再受人攻擊,為學務上多添糾紛。」這類的事,不能悉舉。他多年來查學的報告,四川教育廳都有案可稽,都不失為一純教育家的風度。唯有像「吊打校長的奇案」這類事件,他才肯摻入事後可以公開的「權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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