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散文精選 第三十章

作者 ︰ 王小波

第五十三章文明與反諷1

據說在基督教早期,有位傳教士(死後被封為聖徒)被一幫野蠻的異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著,準備拿他做一道菜。♀友情提示這本書第一更新網站,百度請搜索+該聖徒看到自己身體的下半截被烤得滋滋冒泡,上半截還紋絲未動,就說︰喂!下面已經烤好了,該翻翻個了。烤肉比廚師還關心烹調過程,听上去很有點諷刺的味道。那些野蠻人也沒辦他的大不敬罪——這倒不是因為他們寬容。人都在烤著了,還能拿他怎麼辦。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過不去。烤肉還沒斷氣,一棍子打下去,將來吃起來就是一塊淤血疙瘩,很不好吃。這個例子說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沒有什麼阻止你說俏皮話。但那些野蠻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總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這種幽默——所以,幽默的聖徒就這樣被沒滋沒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談談反諷——照我看,任何一個文明都該容許反諷的存在,這是一種解毒劑,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沒滋沒味的程度。誰知動筆一寫,竟寫出件燒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麼。讓我們進入正題,且說維多利亞女王時期,英國的風氣極是假正經。上等人說話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連褲子這個字眼都不說,更不要說和大腿。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聯想,連鋼琴腿都用布遮了起來。還有樁怪事,在餐桌上,雞胸脯不叫雞胸脯,叫作白肉。雞大腿不叫雞大腿,叫作黑肉——不分公雞母雞都是這麼叫。這麼稱呼雞肉,簡直是腦子有點毛病。照我看,人若是連雞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對,就該去吃塊磚頭。問題不在于該不該禁欲,而在于這麼搞實在是沒勁透了。英國人就這麼沒滋沒味的活著,結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維多利亞時期,英國出現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說,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讀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國逛書店,假如看到書架上釘塊牌子,上書「維多利亞時期」,架子上放的準不是假正經,而是真……

坦白地說,維多利亞時期的地下小說我讀了不少——你愛說我什麼就說什麼好了。我不愛看書,但喜歡這種逆潮流而動的事——看了一些就開始覺得沒勁。這些小說和時下書攤上署名「黑松林」的下流小冊子還是有區別的,可以看出作者都是有文化的人。其中有一些書,還能稱得上是種文學現象。有一本還有劍橋文學教授作的序,要是沒有品,教授也不會給它寫序。我覺得一部份作者是律師或者商人,還有幾位是貴族。這是從內容推測出來的。至于書里寫到的事,當然是不敢恭維。

看來起初的一些作者還懷有反諷的動機,一面捧月復大笑,一面胡寫亂寫;搞到後來就開始變得沒滋沒味,把性都寫到了荒誕不經的程度。

所以,問題還不在于該不該寫性,而在于不該寫得沒勁。

過了一個世紀,英國的風氣又是一變。無論是機場還是車站,附近都有個書店,布置得怪模怪樣,霓虹燈亂閃,寫著小孩不準入內,有的進門還要收點錢。就這麼一驚一乍的,里面有點啥?還是維多利亞時期的小說以及它們的現代翻寫本,這回簡直是在犯貧。終于,福爾斯先生朝這種現象開了火。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國人並不陌生,《法國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嬌》,國內都有譯本。特別是後一本書,假如你讀過維多利亞時期的原本,才能覺出逗來。有本維多利亞時期的地下小說,寫一個光棍漢綁架了一個小姑娘,經過一段時間,那女孩愛上他了——這個故事被些無聊的家伙翻寫來翻寫去,翻到徹底沒了勁。福爾斯先生的小說也寫了這麼個故事,只是那姑娘被關在地下室里,先是感冒了,後來得了肺炎,然後就死掉了。當然,福爾斯對女孩沒有惡意,他只是在反對犯貧。總而言之,當一種現象(不管是社會現象還是文學現象)開始貧了的時候,就該兜頭給它一瓢涼水。要不然它還會貧下去,就如美國人說的,散發出氣味——我是福爾斯先生熱烈的擁護者。我總覺的文學的使命就是制止整個社會變得無趣……當然,你要說福爾斯是反的義士,我也沒什麼可說的。你有權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無趣處理解。但我總覺得福爾斯要是生活在維多利亞時期,恐怕也不會滿足于把雞腿叫作黑肉。他總要鬧點事,寫地下小說或者還不至于,但可能像王爾德一樣,給自己招惹些麻煩。我覺得福爾斯是個反無趣的義士。

假如我是福爾斯那樣的人,現在該寫點啥?我總禁不住想向《紅樓夢》開火。其實我還有更大的題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幾年興文化衫,有人在胸口印了幾個字︰活著沒勁,覺得自己有了點幽默感,但所有寫應景文章的人都要和這個人玩命,說他頹廢——反諷別的就算了罷,這回只談文學。曹雪芹本人不貧,但寫各種「後夢」的人可是真夠貧的。然後又鬧了小一個世紀的紅學。我覺得全中國無聊的男人都以為自己是賈寶玉,以為自己不是賈寶玉的,還算不上是個無聊的男人。看來我得把《紅樓夢》反著寫一下——當然,這本書不會印出來的︰剛到主編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現成的︰褻瀆文化遺產,民族虛無主義。那位聖徒被烤的故事在我們這里,也不能那樣講,只能改作︰該聖徒在烤架上不斷高呼「我主基督萬歲」,「聖母馬利亞萬歲」,「打倒異教徒」,直至完全烤熟。連這個故事也變得很沒勁了。

注釋︰

1本篇最初發表于1996年第21期《三聯生活周刊》雜志。

第五十四章關于「媚雅」1

前不久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談到有關「媚俗」與「媚雅」的問題。作者認為,米蘭•昆德拉用出來一個詞兒,叫做「媚俗」,是指藝術家為了取悅大眾,放棄了藝術的格調。他還說,我們國內有些小玩鬧造出個新詞「媚雅」,簡直不知是什麼意思。這個詞的意思我倒知道,是指大眾受到某些人的蠱惑或者誤導,一味追求藝術的格調,也不問問自己是不是消受得了。在這方面我有些經驗,都與欣賞音樂有關。高雅音樂格調很高,大概沒有疑問。我自己在音樂方面品味很低,鄉村音樂還能听得住,再高就受不了。

大約十年前,我在美國,有一次到波士頓去看個朋友。當時正是盛夏,為了躲塞車,我天不亮就駕車出發,天傍黑時到,找到了朋友,此時他正要出門。他說,離他家不遠有個教堂,每晚里面都有免費的高雅音樂會,讓我陪他去听。說實在的,我不想去,就推托道︰听高雅音樂要西裝革履、正襟危坐。我開了一天的車,疲憊不堪,就算了吧。但是他說,這個音樂會比較隨便,屬大學音樂系師生排演的性質。你進去以後只要不打瞌睡、不中途退場就可。我就去了,到了門口才知道是演奏布魯克納的兩首交響曲。我的朋友還拉我在第一排正中就座,听這兩首曲子——在這里坐著,連打呵欠的機會都沒有了。我覺得這兩首曲子沒咸沒談、沒油沒鹽,演奏員在胡吹、胡拉,指揮先生在胡比畫,整個感覺和暈船相仿。天可憐見,我開了十幾個小時的車,坐在又熱又悶的教堂里,只要頭沾著點東西,馬上就能睡著;但還強撐著,把眼楮瞪得滾圓,從七點撐到了九點半!中間有一段我真恨不能一頭踫死算了……布魯克納那廝這兩首鳥曲,真是沒勁透了!

如前所述,我在古典音樂方面沒有修養,所以沒有發言權。可能人家布魯克納音樂的春風是好的,不入我這俗人的驢耳。但我總覺得,就算是高雅的藝術,也有功力、水平之分,不可以一概而論。總不能一入了高雅的門檻就是無條件的好——如此立論,就是媚雅了。人可以抱定了媚雅的態度,但你的感官馬上就有不同意見,給你些罪受……

下一個例子我比較有把握——不是我俗,而是表演高雅音樂的人水平低所致。這回是听巴赫的合唱曲,對曲子我沒有意見,這可不是崇拜巴赫的大名,是我自己听出來的。這回我對合唱隊有點意見。此事的起因是我老婆教了個中文班,班上有個學生是匹茲堡市業余樂團的圓號手,邀我們去听彩排,我們就去了。雖不是正式演出,作為觀眾卻不能馬虎,因為根本就沒有幾個觀眾。所以我認真打扮起來——穿上三件套的西服。那件衣服的馬甲有點瘦,但我老婆說,瘦衣服穿起來精神;所以我把吃牛肉吃脹的肚腩強箍了下去,導致自己的橫膈膜上升了一寸,有點透不過氣來。就這樣來到音樂學院的小禮堂,在前排正中入座。等到幕啟,見到合唱隊,我就覺得出了誤會︰合唱隊正中站了一位極熟的老太太。我在好幾個課里和她同學——此人沒有八十,也有七十五——我記得她是受了美國政府一項「老年人重返課堂」項目的資助,書念得不好,但教授總讓她及格,我對此倒也沒有什麼意見。看來她又在音樂系混了一門課,和同學一起來演唱。很不幸的是,人老了,念書的器官會退化,歌唱的器官更會退化,這歌大概也唱不好。但既然來了,就沖這位熟識的老人,也得把這個音樂會听好——我們是有這種媚雅的決心的。說句良心話,業余樂團的水平是可以的,起碼沒走調;合唱隊里領唱的先生水平也很高。及至輪到女聲部開唱,那位熟識的老太太按西洋唱法的要求把嘴張圓,放聲高歌「亞美路亞」,才半聲,眼見得她的假牙就從口中飛了出來,在空中一張一合,做要咬人狀,飛過了樂池,飛過我們頭頂,落向腦後第三排;耳听得「亞美路亞」變成了一聲「噗」!在此莊重的場合,唱著頌聖的歌曲,雖然沒假牙口不關風,老太太也不便立即退場,癟著嘴假作歌唱,其狀十分古怪……請相信,我坐在那里很嚴肅地把這一幕听完了,才微笑著鼓掌。所有狂野粗俗的笑都被我咽到肚子里,結果把內髒都震成了碎片。此後三個月,經常咳出一片肺或是一片肝。但因為當時年輕,身體好,居然也沒死。筆者行文至此,就擬結束。我的結論是︰媚雅這件事是有的,而且對俗人來說,有更大的害處。

注釋︰

1本篇最初發表于1996年第2期《三聯生活周刊》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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