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和第一次說的都一樣」老張看完,將訊問記錄丟回桌上。♀
「是呀,都一樣……所以說;這案子沒那麼簡單」我隨手點燃了一支煙,猛吸一口繼續道︰「當天的監控視頻咱們都看了;七點多張海走出寢室,開車間門,然後掃地、打掃衛生……八點多徐明來了,還給他帶了兩盒便當,張海接過便當回寢室吃飯,十分鐘後出來扔便當盒……一上午總共接三個活,一個換機油、兩個換剎車片……中午十二點四十豐田霸道來了,車主進辦公室和老板談話,估計是講修理費,張海是十二點五十多開始修車……直到三點半才修完,徐明這期間一直在辦公室玩電腦,只出來過兩次和張海說話……三點半張海修完車又打掃了一次車間,四點半的時候徐明出去,二十分鐘後買回吃的和酒……兩人喝完酒六點多,徐明離開廠子、張海進寢室睡覺……這和張海本人講的基本一致,徐明是夜里九點零七分回來的,但他沒進寢室,只是在寢室門口往里看了一眼,然後回辦公室玩了一會電腦,差七分十點的時候進的自己臥室,再也沒出來……就是說他沒打過張海!」
「呵呵……監控里清清楚楚的;他凌晨兩點出了臥室,而且手里拎著一把錘子,直接進了辦公室,又進了徐明的臥室,不到二十秒就出了臥室,然後彎腰在辦公桌下拔掉監控器主機的電源……可他自己就是咬死了沒出過臥室,看來他說謊的水平遠不如修車的手藝」老張搖頭笑道。
「也許他沒說謊……」我說著又將視頻倒回到豐田霸道剛進車間的那個位置,重新播放。
「你不是說他可能夢游殺的人吧?」老張玩笑道。
「呵呵……不知道;張海在這廠里干三年了,他早該知道車間和辦公室都有監控,而且是二十四小時開著,如果他想殺人,就要設法先關掉監控,比如在徐明出去後他假裝進辦公室掃地不小心踫掉監控器的電源,或者先離開車間,到外面弄個口罩什麼的掩飾一下,然後再回來制造是外人進來搶劫的假象,畢竟早就知道車間鑰匙在哪,而辦公室的門根本沒鎖,這說明老板一直很信任他,他完全有條件做這些準備……尤其殺完人,他就應該開車逃走,干嘛還回來?」
「這個不奇怪」老張打斷我的話解釋︰「他進徐明的臥室不到二十秒就出來了,徐明身傷只有一處傷,就是後腦的那個,是腦骨碎裂塌陷,臥室里沒有打斗痕跡,說明是一擊斃命,而那把錘子上除了有徐明的血跡和發絲還有少量張海的血跡殘留,這說明打傷他的也是這把錘子,而且錘柄只有他自己一個人的指紋,何況從監控的畫面上看,他從出寢室直到進入徐明的臥室和出離臥室,這段時間里他頭上都沒傷!就是說他受傷是在徐明死後!是自己打的!」
老張說著彈了一下煙灰,又繼續道︰「至于說他為什麼不偽裝和不顧及監控,你別忘了;我們是在廁所的洗手池里發現的監控主機,顯然那是凶手殺干的,就是說他不是不怕被監控錄下作案過程,而是早就想好了怎麼對付監控,他以為只要把監控器的主機丟進水里一泡,主板就全廢了,監控記錄的所有影像都沒了,然後他再打開車間大門,制造忘記鎖門並因此導致外賊輕易進入並殺人搶車的假象!只是他沒想到;公安局除了有槍還有個技術科,即便他把監控器主機泡了一夜,我們技術科的同志門依舊可以完整的取到監視影像」
「可是從監控視頻上看,張海進辦公室後先抬頭看了一眼牆上的攝像頭,這不是一個頭腦清醒的人該干的,因為既然想殺人,就算不做任何掩飾的準備,也沒必要抬頭去看攝像頭,先讓監控射下自己的正臉?或者是直到此時才想起來要破壞監控器,並且下意識的看了一眼攝像頭?」
「他可能看的不是攝像頭」老張隨口道。♀
「對!!」我猛然警醒道︰「沒錯!他不是看攝像頭,是看時間;你記得不?咱們去現場時看見過一個石英鐘,就是掛在辦公室牆上的!它恰好在攝像頭下邊不到半米的位置,所以攝像頭是拍不到它的!可是張海看時間干什麼?難道他殺完人之後還要趕時間去做別的?」
老張接著分析道「他應該在計算時間,計算從他殺死徐明後到巡邏的警察路過這里所需的時間;你忘了?張海自己也說過,修配廠有夜間接活的習慣,是修理工門輪流值夜班,張海在那干三年了,不知值過多少夜班,如果他早就計劃要殺人,那他一定提前很久就開始留意警察夜間巡邏的大致規律!」
我又置疑道︰「那車呢?也是他偷的?他把車開出去藏起來然後又回來裝睡裝昏迷?還是……」
老張搖頭道︰「這個就不好說了,有可能是他偷的,但從監控視頻里看,他是凌晨兩點左右出寢室進入徐明辦公室的,而巡警是三點發現並進入修配廠,前後一小時,他要藏車再回來,可能有點急促,銷贓或交給同伙就更不可能,那也就只能是另一種可能」
「什麼?」我追問。
「他只殺人但沒偷車,也許他計劃是殺完人然後制造車間門忘關的假象,引巡邏警察進來並證明他是被打昏過,可是沒想到的是,他睡著後竟真的有人偶爾發現車間門沒關,並進入車間順手牽羊開走了車,至于那個偷車賊竟然恰好和他長得十分相似甚至被劉濤誤認為就是張海本人,這的確有點過于巧合,但也並不能說這種可能性就絕對沒有,何況很多時候最不可能的也許偏偏是最接近事實的」
「這……」我必須承認老張的分析非常有道理的,畢竟張海只是個修車的,他對監控器和相關技術並不通曉,他應該不不會想到被水泡過的監控器其實是可以修復的,監控內容也是可以被從新整理調取的。而我們第一次審訊他是在案發當天的上午,也就是臘月二十九那天,那時監控器雖然已經找到,但技術科還沒有將其修復更沒調取出視頻內容。第二天正好過年放假。而今天我又是在城外直接去的看守所並在那審問的他,去時並沒帶上這份視頻資料,所以也許在他看來前後七天過去了,警方依舊未能提取到視頻資料,那就是說監控器已經徹底廢了,這樣只要一口咬定自己沒出過寢室,並且是在床上被人打暈的,再加上有巡警們可以作證他被發現時的確是處在昏迷狀態下的,那我們便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殺過人。至于錘子上的指紋,他可以解釋是他白天干活時留下的。」
「你的意思是;僅就凶器上的指紋和監控視頻這兩樣證據便足以認定張海殺人,現在我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贓車和那個開車撞小劉的那個人,以確定到底是誰偷走的車,然後便可結案?」我追問道。
「關鍵是找車和抓那個開車的,當然還有一點要解決」老張答道。
「什麼?」
「殺人動機!剛才回來的路上我已經打發小王去發案的修配廠,今天初七了,那些家在外地的修理工應該都回來上班了,我的意思是如果從他們那里了解到張海與被害人之間的確存在一定的矛盾甚至宿怨,那就基本可以肯定是張海蓄謀已久的仇殺,因為從現場看,被害人床頭的手機、手表都還在,口袋里的兩千多塊錢也沒被翻動過,脖子上那個比油筆芯還粗的金鏈子也還在,顯然凶手不是為財殺人」。
「呃……」老張分析得入情入理,但我似乎還是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太對勁,可是到底哪里出了問題?
「誒?豹子呢?」也許因為提到了小王,所以老張忽然想起了一直和我在一起的豹子。
「哦,我讓他去找豐田的車主了」我答道。
「車主?」
「對,發案那天下午我讓交警隊的老于幫我調了一下那車的資料,交警隊是在快下班時才把資料發來,後來下班了而且第二天就過年放假了,所以今天我才讓豹子去;車主叫陳東平,今年四十八歲本地人,照片上看就是那天去修配廠修車的那個人……」很奇怪,這個車主我看著有些眼熟,但卻一直沒有想起來到底曾在什麼地方見過。
「自己車丟了他就沒來問過?」老張狐疑道。
「是呀,我也覺得蹊蹺,按說案發那天他應該去修配廠取車,如果發現修配廠出事而且自己的車也不在廠里,他應該立刻報案或者找到刑警隊來問問才對,可是……這七八天了,他居然沒露面,所以我讓豹子去……」
「 當!」房門突然被人用力撞開,打斷了我倆的談話。
「小劉?我不讓你修完車先去醫院嗎?」我抬頭望向門口;劉濤急三火四的推門而入。渾身落滿雪花。
「對,修車去了,可我沒去醫院……哎呀我的天呀,這雪怎麼說下就下上了,還挺大的……」劉濤邊說邊拍打著落在身上的雪。
「那你干嘛去了,你這火燎 似得干嘛呢?」老張說著也幫忙拍打小劉身上的雪花。
「車、車找到了!」小劉端起桌上的水杯猛喝了一大口,繼續道︰「我早上不是跟著我同學的拖車一起去他修理廠了嗎?到那之後他就讓工人先把我那車一通亂拆,並且先讓我進他辦公室一邊和他聊天一邊等修理工把撞廢了需要更換的零件統計出來;他當時問我是怎麼撞的、是被什麼車撞的,我就把經過簡單說了一下,當時我想他是開修車廠的,沒準會認識許多同行,于是我就讓他多留意一下,看看附近開修車廠的同行們有沒有接過和那贓車相似的活,就是前臉撞壞的豐田吉普……」
「他幫你打听到了?」我急問。
「對!說來也巧了;我剛說完,他就開始打電話,主要給咱們市城外東南和東北兩個方向他認識的幾家修配廠打電話,其中一家還真就接了一個‘豐田霸道’的肇事車,一說車牌號還真對上了,而且那邊的修理廠老板還用手機拍了個相片給傳過來了,我一看,就是撞我那個沒錯!那老板說車是他們剛接的……呃……就是中午十一點左右」
「誒?這比咱們警察還快呀?!我那‘協查’剛報上去!」我興奮道。
「那是,要不怎麼說朋友多好辦事呢?」劉濤一臉得意。
「那個修配廠在哪?」我連忙追問。
「那可遠了,出城奔東南,少說一百三十公里,離省城就差七十里了,那個老板說了,車主特急,要求越快修完越好,他們定的是今天半夜取車……」
「你沒告訴他們要盡量拖延時間?」老張問道。
「我說了,那邊修配廠老板答應最晚能拖到明天早上,而且他說放下電話立刻向當地警方報案!」
「太好了!走咱們現在就去!」說著,我抬手關閉電腦,起身便向門外走去。老張和劉濤隨後跟來。外邊,雪下得正大。
「隊長、張叔,我回來了!」剛走出大樓,迎面正見小王。
「怎麼樣?」老張問到。
「修理工都回來了,老板娘、就死徐明的老婆也在,據修理工們講,老板人不錯,自少從不拖欠工資;張海人也挺好,很少與人爭執,干活也蠻勤快,他倆的關系雖然不如張海自己說的那麼鐵,但自少沒有什麼嚴重的沖突或者積怨,如果一定說有過什麼不愉快,就是徐明曾經當眾訓斥過張海一次,但老板訓工人也屬于正常」小王答道。
「為什麼訓他?你都找過幾個工人了解情況?做記錄了嗎?」我追問。
「我錄下來了……」小王說著在里懷口袋里取出錄音筆。
「那好,先上車,邊走邊听!」說著我接過小王手里的錄音筆,一邊邁步向一輛警車走去,一邊並示意小王坐到駕駛座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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