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徐子衿,生在醫藥世家,于是我也成了醫生,雖然我不喜歡。他們都說我需要一份固定的工作,音樂是沒有前途的,我從小就是這樣被教育,家里除了外科醫生以外,中醫、內科、婦產科、耳鼻喉科一應俱全,我生下來就是為了補這個空缺的,于是我讀了醫大,本碩連讀,臨床醫療,不過我是高材生,14歲讀的大學。我還記得那時候大一新生學校不讓帶電腦,選課要去網吧選,可是我連進都進不去。七年本碩,我提前了一年,20歲畢業,雖然我並不滿意這個速度。
我喜歡音樂,骨子里有著叛逆,碩士畢業我出了國,美其名曰繼續深造,去了荷蘭阿姆斯特丹,拜訪了那位經常上電視的中醫,也去看了那紙醉金迷的紅燈區,我愛死了阿姆斯特丹大學,卻說不出原因。我學了荷蘭語,為了更好的適應這個國家,也學了基本的德語和法語。我喜歡歐洲的音樂,很自然或者很恣意,我曾听過人說很多外國人不是很認可朗朗,只有國人才會那麼捧著他,因為朗朗技巧有余,感情不足,拼技巧的彈奏不足以打動人。
我在荷蘭呆了6年,考了語言,拿了所謂的永留,順便去了各個國家看了一看,我在一個小鎮耗了兩年,那之後也常去拜訪,因為那里有位制琴師,大中小提琴、琴弦他都會,手工制作,十分難得,他從不介意我用不流利的荷蘭語和他交流,他是一個性情中人,常常說著混合著德語、法語和英語的荷蘭語,所以我總是听不懂,他看著我懵懂的樣子才恍然大悟。我喜歡听他拉琴,我知道,琴是需要拉開的,如果沒有拉開,即使琴的材質很好,琴的音色也不會很好。後來我也會了制琴,後來我混跡于歐洲各種酒吧,唱著各種風格的歌曲,後來我疲憊的回國。那時我26歲。
我住在寧波,那是為了工作和家庭,我們家都住在這個城市,爸爸媽媽和哥哥。我有一所房子,在前童鎮,或者說那並不是我的房子,只是我付了足夠一生居住的租金,我並不需要房子的所有權,也不想傳給後人,我第一次見到前童,就愛上了這里,即使有些破敗,有些滄桑。
我喜歡越劇,這是我住在寧波最大的好處,即使這里沒有演出,寧海、杭州或者上海都並不遠,我想去看戲的時候都可以去。
我愛唱歌,到了夜晚,我是酒吧里的瘋狂主唱。我會所有的常見樂器,雖然不精通。
我談過好多場戀愛,卻只愛過一個人,我和很多人分分合合,卻時刻準備著為他粉身碎骨,他是我的劫。我從沒想過和他在一起,只希望他好好地活著,因為他的幸福和歡樂是我給不起的,所以就遠遠地祝福。我身邊換了多少人,即使我多厭惡自己,即使我被很多人踫過,我的心還是干淨的,干淨的只容得下他。
我是一名醫生,我入院的時候就是副主任醫師,是破格引進的人才,因為我的學歷和履歷,因為我有國外留學的背景,因為我在外留學時和導師一起做了一個轟動一時的課題。
幾年以後,我的奔3大業終于完成,我帶了一些課題,又搞了一些研究,升成了主任,和X大簽約,做了個掛名的教授,其實也不算掛名,每一年我去大活做六個講座,說些我做過的手術或者中外對比。
這一年我在醫院見到了他,他安靜地躺在那里,插了很多的管,我和內科的人會診,帶著很多醫生不斷地開會討論,我們做了很多準備,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終究無能為力,我學了一生的醫,卻救不回我最愛的人。我沒有辦法,沒有辦法救他,也沒有辦法阻止,阻止那些要分割他的人。他是志願者,身上能捐的都捐了,甚至是皮膚。我是醫生,我有責任保護好將要被捐贈的器官,他的家人放棄了治療,我們就應該最快的完成所有的移植手術。我親自取下了他的耳釘,按照以前的例子把病號服反穿,然後發現了他的項鏈,那是我送的,十年以前送的,鏈子已經換了,但是吊墜還是那個。我回頭好好看著他,他還活著,雖然只是靠機器活著,但總是活著的,我最愛的人,我要看著別人取下他的眼角膜,取下他的一個個器官,甚至他的皮膚,而我不但不能阻止,還要親自備皮,我看著他一點點失去自己,在他還活著的時候。可我是個醫生,真殘忍,救人的醫生,還是殺人的醫生呢?
手術很復雜,多台手術同時進行,他失去了肝、腎…最後失去了心。隨著身邊的內科主任最後的一聲「手術完畢,一會兒補充記錄完成。」我坐在了地上,後來我不知道我是如何月兌了手術服,也不知道怎麼走出手術室的。當我回過神來,我只問了一句,「67床,骨骼也捐贈了嗎?」我得到了「沒有」的回答。
我去了病房,看見了他的家人,我哭紅的眼似乎也傷了他們的心,我慢慢的叫了聲︰「叔叔阿姨。」阿姨又哭了,不再說話,只默默流淚,于是我和叔叔開始了談話。
「子衿,辛苦你了。你也別太難過,叔叔知道你們關系很好,但是真的別太難過。我們也沒事的。」
「他沒有捐贈骨骼,您要火化嗎?」
「那孩子的臉,還能看得清嗎?」
「臉部只取了角膜,所以很清晰。」
「那身上會不會太恐怖,是不是沒剩下什麼了。」我看見他忍著淚。
「手術之後清理過,也蓋了白布,身上也不會流血。」
「那孩子想要海葬。」
「海葬嗎?這樣啊。你現在去看他嗎,還是一會兒再去?」他遲疑了一下,點點頭,卻沒說到底什麼時候去。
「火葬之後,將他托給你,好嗎?」我吃驚的看著他,沒有說話,畢竟這是不合常理的,雖然我很希望。
他又說︰「那孩子還是最對不住你,欠你的太多,想回頭去找你時,你已經走了,這麼多年,你待他最真,誤了你這麼多年,該有些補償,這是他的意思。」
「他的意思?事發突然,怎麼可能是他的意思?」
「他留過遺囑,上面說的。」
「他才33歲,留什麼遺囑!」
「可是到底還是留了,將他托給你,好嗎?」
「謝謝叔叔。」
「有時間來家里坐坐吧,看看他的東西,或者以前很多誤會會解開的。」
「人都不在了,誤會也就不再是誤會了。」說完了我就去了太平間,在那里我看到了他,沒有管子,沒有討厭的儀器,真好。現在是白天,太平間一點也不恐怖,只是有些冷,我看著他,想去吻他就吻了,他的唇好涼。我們相識時太過年少,很是單純,像是哥們一樣,這是我第一次吻他,他再也不可能坐起來吻我了。
我終究還是請了年假,別人請年假旅游,我請年假療傷,我陪著他們辦完他的喪事,留下他的骨灰,我沒有買墓地,因為他想要海葬,我卻沒有把他海葬,因為他還要等我。我去了他的家,看了他的臥房,他書桌上擺的小擺設是我用彩陶泥親手所做,上面還有我的指紋,那是他說過,有天他實在找不到我,就去報假警,還有我的指紋呢,大不了被抓進去蹲幾天。他的書架里有整整七層的書,第四層是取來最方便的,那一層擺著的書,是我初中時看的,那時他是我的同桌。他的同學錄就放在書桌里,我早已忘記當時我寫了什麼,我只記得他寫了什麼,我打開之後發現我的在第一頁,那里我寫著︰你曾是我暗無天日的生活里,唯一的光。
我送他的衣服,他好好地放在櫃子里,袋子都沒有拆,卻沒有落一點灰。
我送他的抱枕,就那樣躺在床上,有點發黃,畢竟五年了。
我每年都送他的生日禮物,他都留著,我從不署名,他卻永遠知道。
如果我愛你,你也愛我,多好;如果我愛你,你愛我,我知道,多好;如果你愛我,我愛你,我們都知道,多好;如果我們彼此相愛,也互相知道,能好好活著多好,不,如果我們從未相愛,多好,或者如果我們從未遇見,多好。
叔叔讓我帶走他的日記,我沒有,那是他的東西,過去的事有沒有答案都不重要,愛或不愛也不重要了,我這一生,對他無愧。我帶走了他的骨灰,就夠了。
我將他放在我前童的家,他的骨灰盒很特別,不是一般的樣子,瓷質,看著就像是一個完美的藝術品,沒有人會知道那里裝著骨灰。他該是這樣的,即使是死,依然優雅的生活。
他就這樣陪我在前童消耗了最後的年假,我回了寧波,繼續我的課題。突然覺得好累,我這一生再努力再辛苦,他也再見不到了。我突然有種想法,這次課題親自嘗試吧,低溫療法,即使是嘗試風險也很大呢,也好,先寫好遺書,把後事布置下來吧。
我沒想到這次竟然是真的出事了,也許是我帶了學生看我親自上陣,緊張了?還是出了別的什麼問題?而且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死了,因為我到了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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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5章關于采薇公主凱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