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國風雲 第121章 王者之劍

作者 ︰ 橫笛落梅

上林苑滴翠庭太子府附近的校場上,十九歲的秦王嬴政正在賭氣,不肯繼續跟著師傅訓練劍法,步辛焦急地勸說著。

嬴政拋下手中的佩劍,不耐煩地說道︰「練了有什麼用?還不是不能上陣殺敵,看著秦國被人家欺負得跪地討饒?--死了那麼多的百姓和將卒,先王的陵墓和祭祠也被搗毀了。我今後不練劍法了,我要專心研天下兵書。」

師傅步辛和孟琨交換了一下眼色,「秦王陛下,你先來回答一個問題。練劍是為了什麼?」

嬴政抱頭蹲坐在地上︰「對我來說,只是強身健體而已。身邊有那麼多衛兵,佩劍也成了個無用的裝飾。」

孟琨近前說道︰「不,佩劍不是裝飾,它象征著君王的威權,這種威勢是璽印無法替代的!大秦國從先祖開國,就是以軍事立國圖存的國家。--方今國內民心不振、朝中百官萎靡,難道大王也想拋棄武器、臣服于敵國嗎?--拿起你的劍,給我站起來!--讓大秦國的百姓都親眼看到、听到,他(她)們的君主終有一天會為他們報仇,去索回失落的國土。」

秦王怔怔地撿起佩劍,緩緩站立起來。

師傅步辛舒緩了語氣,「陛下,--利劍可殺敵,而學好用兵之法,可驅動人力而殺敵致勝,但是,那不是君王的主業。君王的主業,應是明察和選拔文武百官之中的賢能之士,為我所用,確保江山社稷的穩固。有時候,得一人而得天下,失一人而失去天下。文王用姜尚,而伐紂立周。穆公得百里奚、蹇叔而挫敗晉國,安秦之天下。故此,君王之道,在于用人。賢能為我所用,奸佞亦可為我所用。此中的深意,只有大王親理朝政,才能切身體會呀。」

孟琨施禮︰「陛為秦人之主,師傅希望你勇力無匹,更盼望大王劍道純熟--觀夫人心叵測、君位重而天下萬人覬覦。自殷商以來,有多少君主倒伏在奸臣賊子的利刃之下?師傅不願意看到,日後有一天,陛下也會遭人暗算。劍在吾手,性命由天。說句不客氣的話,就是自刎也不能枉死于叛逆者刀下!--陛下明白我的意思了嗎?--王者之劍,十步之內,目之能及,不為箭簇所傷。五步之內,刀劍、矛戈不得近身。三尺之間,鈹首無奈我何?這就是為師對陛下的劍法最基本的要求。」

步辛︰「讓大王練劍,不僅僅是為了自保平安,也是為了大秦國的江山社稷呀!秦人民風粗獷剛強、好戰喜殺,大王不肯吃苦、不練就一身驚世的武功,如何能懾服這些好斗之徒呢?」

秦王慚愧地抱拳給兩位師傅施禮,「嬴政錯了,--觸怒了師尊,還請師傅恕罪。」

步辛和孟琨寬慰地看著愛徒--秦王嬴政,這個英姿勃發的年輕人,「好啦,跟隨師傅練劍吧!--」

青少年時期嚴酷的訓練,使得大秦王國的一代君主掌握了劍術的精髓和極其敏銳的嗅覺和反應能力,也增強了他從政後超強的辨別能力和目測識人的洞察力,並多次在幾乎不可能逃月兌的危急時刻,成功挽救了秦王嬴政自己的生命。

秦王的武師步辛和孟琨,後來分別擔任過大秦國各地禁軍的首領,並在秦軍專門創辦的軍事學堂中擔任要職,直至壽終正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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