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的小呀小隻果 第七章 奮筆書寫之恆

作者 ︰ 錢小蝦

我寫日記不分地點和場合。我在家里寫;也在學校里寫。在學校里又在宿舍里呀,教室里呀,自習室里啊寫過,甚至臥病在床也在寫。

北京念書期間,我常帶著日記本,一個人模到空無一人的燈光明亮的自習室里。

復讀期間,最讓我難忘的是,一次冬日的晚自習結束後,學校停了電,同學們樂得個手舞足蹈紛紛回宿舍休息了。可我還跑去超市買了支蠟燭,回教室後才知道打灰機被抽煙的同學帶走了,我抹黑找了幾遍都尋覓不見,只得再次跑向超市。那一晚,刺骨的寒風從門縫里,從窗隙里溜了進來,上了那麼多年的學,我還從來沒有在教室里體會到原來寒風會來得那麼響,像魔鬼的哭聲;也從來沒有經歷過那麼冰冷的夜晚。當我點上蠟燭的那一刻,我瑟瑟抖的身體才溫暖了起來,怕怕的感覺才消失了。然後,只管埋頭唰唰地寫著我的日記,就忘記了一切寒風,一切我頭腦里一閃而過的魔鬼;即使風吹得豆粒般的火苗讓我的影子投在白璧無瑕的牆上,看起來跟真的魔鬼一般,我也忽視了。蠟燭熄滅的那一刻,我的日記也剛好完成了,卻不料蠟燭的「眼淚」從豁口處流在了我的日記里,到現在都還留有不可磨滅的臘印呢。

大學期間,有那麼一段時間,因為在宿舍里他們吵吵鬧鬧的令我靜不下心來,我只好背著台燈(那充電式的隻果型的台燈就是我送給你的那個),每天晚上,從圖書館出來,已經十點了,還膽戰心驚地往黑咕隆咚的教室里去寫我的日記。曾經有幾次我還撞見過情侶,沒嚇著他們,倒弄得我害羞似的跑了。有那麼一次,當我正寫著日記時,卻听見窗下的一對情侶吵架了,吵得挺凶的。『**言*情**』我禁不住好奇心,就暫時擱了筆,去看他們的「好戲」。「好戲」看完了,也把他們寫進了我的日記里。那名男的,生拉硬拖那名女的;那名女的,卻死活不依那名男的……

說實在的,我親愛的小隻果,一開始我都不知道要從何寫起,該寫些什麼。只是在很多次探索當中我才知道怎麼寫我的日記。後來才知道,諸如看見一個人,留給我印象深刻的,我在日記里就會動用我能形容他長相的形容詞;去一處優美的風景,我也竭盡全力描寫這片優美的風景;遇見一件有趣的事,我也盡量把這件事完整地敘述出來。

寫了日記,也還繼續做我的讀書筆記,我相信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每一篇散,每一部小說,每一詩歌,只要我讀得有感觸的,讀得有意味的,讀得有意思的,無論是詞語還是一段章,我立馬抄下來。不僅記錄了優美的字詞,還寫下了大量的讀書感悟。有的時候,因為讀得太入迷了,不想因為記筆記而打擾自己,就飛快地在筆記本上記下頁碼,等回轉頭再繼續抄寫。記得讀完第四遍《紅樓夢》,等我回過頭來,想抄寫里面的經典詞句時,竟讓我愣住了,因為里面密密麻麻的勾畫標記,我一時竟畏懼了起來。

親愛的小隻果,除了這些,我也還參加了校園各個社團的征活動,可不曾獲過一次獎,就連最低級的優秀獎都沒有。起初,我還不怎麼傷心,不怎麼失望。可到了後期就有些沮喪了,好幾次都覺得是自己的水平和能力不足。由此還對獲獎同學羨慕,以至于嫉妒,因為我總是覺得我比他們更努力,更刻苦,可我總沒獲個獎。然而,直到後來我才明白︰原來那些獲獎同學寫的章大都是詞藻華麗,遣詞造句都顯出極大的堆砌。這是等我當了他們的編輯之後,也就是我後來參加的一個學社團——《學風象》,看了他們的章才現這點的。可我堅持自己的觀念,絕不願意為了迎合編輯口味而改變自己的創作原則。即使是我個人寫給自己看,也要堅持言之有物,做到真情實感。他們的章,我承認,筆是優美了,可內容空洞、乏味,而且矯揉造作、無病申吟,我看得都起雞皮疙瘩了。我才不願那樣做呢!

五年了,為了提高寫作技能,我盡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凡是與寫作帶點關系的我都不曾放過。一天的大部分時間,除了讀書我就創作。你當然不知道,也看不出來,我每次回復你的短信,都極力地思索最適合表達我想法的詞語,嘔心瀝血想認真地寫好每一句話,每一個字。每當我上網聊天時,留言時,寫微博時,評論時,我都認真對待。你知道我最討厭什麼嗎?最討厭別人信息給我而沒有標點符號,或者亂用標點符號,或者根本沒有完整表達一句話的意思,雖然我很清楚地知道對方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你當然也不知道,節日到來這天我就很歡喜了,無論什麼節日。我歡喜了,倒不是因為放假啊什麼的,而是我又可以獲得一次創作的機會了。我回復他們節日的祝福短信,可我從來不轉他們的祝福,千篇一律的祝福,沒有自己情感色彩的祝福。我手寫我心,我自己創作屬于我風格的、也適合于每個朋友的祝福語。

大概是用手寫,寫了三年的日記吧,為了以後寫作便于修改,也為了稿件便于編輯,更為省時間,我思索了很久,終于放棄了手寫日記、創作等等,只在讀書筆記等其他方面我才手寫。剛開始時,當然不習慣了,可慢慢的我就漸入佳境了。要知道,過去的我極少上網,所以對鍵盤很是陌生。第一次上網,我連開機都找不到在哪兒,卻糊里糊涂地把別人的機子給關了。剛開始學著打字時,必須「小雞啄米」似的一個個的尋找鍵盤字母,「指指點點」的。每寫一篇日記,花費的時間比手寫的還要多三倍,常把我的心情弄得非常糟糕,直熬到了凌晨,搞得腰酸背痛,疲倦不堪。好幾次都想放棄了,可一想著它的作用對未來的我非同小可,就一鼓作氣地堅持了下去。

我買電腦的時候,我們宿舍里的其他七位舍友早就有電腦了。我的電腦是二手貨,聲音系統也是壞了的,所以價格很是廉價。我正是看中了它的這一缺點。賣家問我是否願意出錢修理,我搖了搖頭。喇叭壞了,我很高興,這樣一來我創作的當兒就免得禁受不住音樂或者電影的誘惑了。我的同學,他們關注的是電腦配置高不高,是否為最新款,內存大不大。

舍友讓我平攤網費,每月出十元就夠了,我也不願意。我買電腦的目的只是為了寫作,只是為了編輯,而不是為了上網,為了游戲。起初,我的電腦有一款最新的單機游戲,在那段時間,就連本班女生都津津樂道這款游戲,可我看都不看一眼就被我徹底粉碎了。我只留下里面的字和表格處理系統,其他的對我無用的系統和軟件都被我統統清掃了。正因為這樣,所以我的開機速度很快,每次不到半分鐘,夠省時的了。

雖說我的電腦里一歌曲也沒有,可我的手機里也還是有些的。我愛听的歌曲是些經典的,也有少部分的流行歌曲。在我煩惱的時候,我就听上那麼幾解解悶;在我對著電腦打字,而舍友制造的噪音足夠影響我時,我就戴起超大型的耳機,听同一歌曲,輕音樂的。耳機嚴嚴實實地包裹著我的耳朵,放大了聲音,就可以阻擋噪音對我創作的影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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