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統治階級對天文歷法非常重視,因為天文歷法不僅對人民的日常生活、農業生產具有重大的指導意義,而且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統治。翻閱歷代天文歷法,我們可以發現,《周易》的思想在歷代天文歷法中隨處可見。
1、《周易》六十四卦與歷法
中國古代歷法中,二十四節氣、七十二物候是其重要內容。
一年二十四節氣共七十二候。各候均以一個物候現象相應,稱候應。其中植物候應有植物的幼芽萌動、開花、結實等;動物候應有動物的始振、始鳴、、遷徙等;非生物候應有始凍、解凍、雷始發聲等。七十二候候應的依次變化,反映了一年中氣候變化的一般情況。
二十四節氣在黃道上的位置
歷代譯寫天文歷法的制定者,將《周易》六十四卦與二十四節氣、七十二物候相配合。
如漢代孟喜提出的「卦氣說」。「卦氣說」是把一年的四季、十二月、二十四節氣、七十二物候、三百六十日與六十四卦對應配置在一起,用六十四卦表示一年內天地的運轉情況。孟喜的「卦氣說」所包括的「四正卦說」、「十二月卦說」實際上也成為後世譯寫歷法的重要內容。
北魏時張龍祥等編制的《正光歷》已經包含了孟喜的「卦氣說」。其中有「推四正卦術」︰「因冬至大小余,即坎卦用事日;春分,即震卦用事日;夏至,即離卦用事日;秋分,即兌卦用事日。」並且還列出了各月份所對應的卦︰
十一月,未濟、蹇、頤、中孚、復;
十二月,屯、謙、睽、升、臨;
正月,小過、蒙、益、漸、泰;
二月,需、隨、晉、解、大壯;
三月,豫、訟、蠱、革、夬;
四月,旅、師、比、小畜、乾;
五月,大有、家人、井、咸、始;
六月,鼎、豐、渙、履、遯;
七月,恆、節、同人、損、否;
八月,巽、萃、大畜、賁、觀;
九月,歸妹、無妄、明夷、困、剝;
十月,艮、既濟、噬嗑、大過、坤。
唐代僧一行編制的《大衍歷》則完整地把《周易》的六十四卦與二十四節氣、七十二物候相配合,並且還明確指出︰「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說《易》本于氣。」
2、《周易》易數與歷法
漢代劉歆的《三統歷》被認為是「世界上最早的天文年歷的雛形」,在中國古代歷法的發展中具有很高的地位。有學者研究發現,《三統歷》是用《周易》易數來解釋歷數的。
劉歆《三統歷》的主要內容是運用「三統」概念解釋歷法。所謂「三統」,劉歆說︰「三統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紀也。」就音律而言,黃鐘律長九寸,為乾卦的初九,為天統;林鐘律長六寸,為坤卦的初六,為地統;太簇律長八寸,象八卦,為人統。
劉歆的《三統歷》采用《太初歷》的日法︰81,並說︰「太極中央元氣,故為黃鐘,其實一龠,以其長自乘,故八十一為日法」,即9×9=81。
月法︰2392,「推大衍象,得月法」,即根據《周易•系辭上》所謂「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推得「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以五乘十,大衍之數也,而道據其一,其余四十九,所當用也,故蓍以為數,以象兩兩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有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一加之,因以再扐兩之,是為月法之實。」這就是︰{[(1+2+3+4)×5-1]×2×3×4+19+1}×2=2392。于是可以推出朔望月的日數︰2392÷81=29。
在《三統歷》中,閏法︰19,「合天地終數,得閏法」,即根據《周易•系辭上傳》所謂「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終數為9,地終數為10、9+10=19。
統法︰1539,「以閏法乘日法,得統法」,即81×19=1539。
會數︰47,「參天九,兩地十,得會數」,即9×3+10×2=47。
章月︰235,「五位乘會數,得章月」,即47×5=235。
周天︰,「以章月乘月法,得周天」,即2392×235=。
于是可以推出回歸年的日數︰÷1539=365。
東漢時期的劉洪創《乾象歷》。該歷法有許多進步之處,被稱為「劃時代的歷法」。然而,《晉書•律歷中》稱劉洪的《乾象歷》「推而上則合于古,引而下則應于今。其為之也,依《易》立數,遁行相號,潛處相求」。這里所謂的「依《易》立數」,實際上就是根據易數來確定歷數。
南北朝時期的祖沖之編《大明歷》,也是古代重要的歷法之一。該歷法有三個「設法」,其中之一即是,「以子為辰首,位在正北,爻應初九升氣之端,虛為北方列宿之中」。顯然,也是用易數解釋歷數。
唐朝時期的僧一行編制的《大衍歷》被認為是「當時最好的歷法」。《大衍歷》中有《歷議》十篇,其中《歷本議》說︰「《易》︰‘天數五,地數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天數始于一,地數始于二,合二始以位剛柔。天數終于九,地數終于十,合二終以紀閏余。天數中于五,地數中于六,合二中以通律歷……是以大衍為天地之樞,如環之無端,蓋律歷之大紀也。」在僧一行看來,《周易》的「大衍之數」是歷法的基礎和出發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