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鲶鱼 17 莫理循的助手巴克斯,冯克西名扬欧美

作者 : 民国无义战

***本章节来源*****

初到北京的时候,莫理循完全依赖“万事通”毕德格1,此人是李鸿章的美国秘书,专门传递秘密信息。莫理循总是急匆匆地乘火车去天津拜访毕德格。这也解释了他早期的一些独家新闻为什么那么迅速而准确。罗伯特.赫德爵士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毕德格不断喂给莫理循关于李鸿章和俄国人做交易的内幕消息,并称赞这位记者“从证据中提炼出真相的非凡技艺。”

假如赫德知道了,他就能警告莫理循:毕德格并不是一个公正客观的消息来源,而是李鸿章的一位忠心耿耿的代理人,而李鸿章,则是一位天才卓著的媒体操纵者。李鸿章和毕德格屡次三番地喂给莫理循很好的消息,为的是赢得他的信任,帮助他形成自己的看法,这样一来,就能够巧妙地对他和他的报纸施加影响。李鸿章还有别的记者可供利用,他能够利用这些人直接撒谎或者耸动视听。但莫理循和《泰晤士报》则有专门的用途。

至于中国人的日常闲聊和他们的所思所想,莫理循干脆就依赖他的房东和男仆。他很少有机会在内部场合会晤满人或汉人。令人惊讶的是,尽管他完全依赖于毕德格,他和李鸿章却只会晤过一次。他见到庆亲王几乎是因为意外,当时,庆亲王将他的宅第误认作英国使馆。

莫理循所需要的,是一个可靠的材料来源,一位北京的助手。在最初的18个月里,他带着自己的难题坚持不懈地奋斗。他的工作是孤独的,而他的个人天性、他的急于要报道一切事情的迫切需要,则让他更加孤独。

接下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所有在华的西方人中,他最终选择了25岁的巴克斯,把自己的信任交给了此人。巴克斯一下子就满足了莫理循的许多迫切需要:智力方面的友谊,机智风趣的翻译风格,还有内线可以了解到满清朝廷最幽深的秘密。

他们初次相识是1899年初在赫德爵士的一次草地晚会上。这个叫巴克斯的年轻人,在牛津镀过金,有良好的汉语运用能力,曾申请加入海关服务部门。赫德爵士写道:“巴克斯先生是个很优秀的候选人,刚到北京,是巴克莱银行一位董事的儿子,他懂俄语和汉语,只有25岁。他会是一位令人满意的新成员,但我不能提供这个职位给他。”海关服务机构早已人满为患。

一周之后,巴克斯正和莫理循共进早餐。莫理循在自己的日记里语无伦次地嚷嚷道:“巴克斯来早餐,一位温彻斯特2学者。一个肖像刊登在最近一期《浮华世界》上的人的儿子。会说、会读、会写俄语、现代希腊语。认识2500个汉字。……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天才人物。”打这以后,他们经常会面,共进早餐或晚餐。对于被北京的日常事务累得半死的莫理循来说,这是一次令人兴奋的改变。

巴克斯非常羞涩、内向,一张温文尔雅的脸,像只敏感的小白鼠。他和赛马会及野餐会上那些雄赳赳的使馆小丑呆在一起很不相称,于是在北京城外的深山老林里租了一间房子。

那天,这两个人一起进行了一次长途骑驴跋涉,为的是逃避城市的灰尘和燥热。后来这成了莫理循的例行功课。早上9点,他就离开北京城,骑驴进山,来到巴克斯的村舍里,再一起吃午饭。他们有太多的共同点:都是以知识分子自命的单身汉,对书籍和手稿都大有兴趣,沉迷于各种性过失,两个人都自称对北京已经受够了。

37岁的莫理循实在足够老了,又有足够多的经历,这使他可以自视为年轻人的守护神。而且,这个时候他所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老婆,而是一个有用的受保护人。巴克斯是个完美的陪衬,他的羞涩隐藏着学识。两个人都因为别人的关注而美滋滋的。

莫理循所不知道的是巴克斯是个令所有人都憎恶的家伙,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个说谎者、一个骗子、一个小偷,而且同时还是一个招摇卖弄的同性恋者,一个他的双亲似乎已经不能控制的化合物。他才华横溢但极不稳定,一个真正的异类,有着一个奇特的白日梦世界以及与精神抑郁症的长期较量。

8岁的时候,他被送到阿斯科特7圣乔治的一所学校,赫伯特.斯内德-基内斯莱牧师以过分的热情管理着这所学校,此人喜欢敲打光**。在那儿,已经发疯的巴克斯被教导要做一个完美的绅士,一个对高年级学生百依百顺的娈童。他接着去了温彻斯特,在那儿,他被自己的同龄人判定为一个说谎者、一个小偷,而且没做任何解释。

在牛津大学默顿学院,他没能完成学业,浪掷他继承的遗产,拼命想挤进某个同性恋小圈子,遭到他们的轻蔑和利用。他只对莫理循吐露过:他是阿尔弗雷德.道格拉斯的朋友,此人的被王尔德所诱惑以及后来的风流事件,曾经是伦敦1895年的大丑闻之一。

在他最后的那段时期里,经过一次严重的神经崩溃之后,巴克斯突然在1895年夏天从牛津退学了,并且,为了躲避23,000英镑的未付账单以及避免一场令人难堪的丑闻,逃出了英格兰。他被迫宣布破产以逃避债务,留下他的老爸面对债权人。为了挽救家族的声誉,这些债务最后以仅支付索赔额的十分之一的方式,总算是清掉了。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巴克斯的下落一直是个谜,但他最后还是去了中国,1899年初抵达北京。

随着那一年债务的最终解决,以及父亲勉强同意继续支持他过体面的生活方式,巴克斯成了一个侨居国外而靠国内汇款生活的家伙,这笔钱,买的就是他不要回家。他被迫按照自己的策略去寻求名声和财富。如果没有一种更好的财务解决办法,父亲也就成了一块他不得不啃一辈子的骨头。

不管巴克斯有怎样的怪癖和反常,他天生就是一个编故事的家伙,在革命前夕的大清帝国出乎意料地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狡猾地把**文学和新闻材料混合在一起,就像一个孩子为了肥料而搅动粪便。终其一生,他似乎一直在向任何一个愿意听的人讲述关于慈禧性错乱的故事,并从中体验强烈的满足感。在到北京的早期,他就愿意润色加工那些从名士们那里拾取来的诽谤性花絮,与莫理循和其他人一起传播谣言。这些流言蜚语将经过公使馆的过滤,然后逐渐被广泛接受。

接下来,巴克斯将通过新发现的“事实”不断对自己的谣言进行确证和放大。他对中国**秘史、秘传的文学传统入了迷,并开始搜集这些玩意儿,以便添加到自己所编织的故事中。

随着对中文材料的越来越精通,他便开始生产伪造的“官方”档案,批评他自己的伪造材料,指出其他人的理论破绽,最后把那些轻信的听众带向必然的结论,那就是:只有巴克斯才是对的。

从外表上,巴克斯看上去像个助祭教士一样纯洁无邪,他是如此谨慎作态,如此谦恭温顺,以至于他的行为举止有时候好像就是受虐狂。这其实是他掩饰自己真实天性的花招,他的天性是如此狂野粗暴,以至于他不得不被迫把它藏起来,巴克斯的双手外形姣好,像女人的一样,手指纤长尖细,但当他谈话至深夜的时候,这双手便带着兴奋和紧张神经质地移动。

他最显著的相貌特征是他的眼睛,那几乎将他给出卖了。眼睛里的表情瞬息万变,刚刚还是学者式的沉思冥想,立即就陷入了宗教痴迷的颠狂,一会儿又进入了年轻**狂的旺盛**,接下来慢慢缩小,变为猥亵的老浪荡子的贪婪狡诈,跟莫理循在一起,目光敏锐、办事专业的巴克斯,总是谨慎细致地尽力让他故事条理清晰,这些故事都是他从名士当中那些占据有利位置的家伙那儿听来的,他们是一些在朝廷做事或在宫里当差的满汉士大夫,掌握着这些事情的第一手材料。

自从一到北京,巴克斯就和一批所谓的中国名士们打成一片,频繁出入他们所喜欢的戏园、酒馆,相公堂子并且,逐渐被那些离经叛道的异议分子所接受。

在他的笔下的各种在中国发生故事的主观臆测最初是发表在《泰晤士报》上的,并没有归到巴克斯的名下。报纸的读者们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全都是调查翔实、证据充分的事实,或者是直接来自大名鼎鼎的乔治.莫理循笔下的内幕消息。

事实情况是巴克斯拼凑这些故事,并把它们作为“消息灵通的闲谈”提供给莫理循的,而莫理循则不分青红皂白把它们塞进了发给《泰晤士报》的新闻电讯里。接着,世界各地的报纸有都采用这些电讯稿,使它们广为传播。

当到巴克斯要出版某些故事时,他就常常充满信任地将《泰晤士报》当做权威的材料来源,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他自称这些主张是根据官方档案或他所发现的秘密满文日记所作出的。这就是一次学院式欺骗的复杂运用的全部,这样的把戏也只有一个具备非同寻常的耐心和智力的家伙才能撑得住。

“什么义合团的暴乱,竞是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翻译了《拿破伦传》有关,还有什么比这个故事更有传奇色彩。”巴克斯又开始了意yin,很快关于故事的骨架开始构筑,然后一大批零零碎碎东拼西凑的小道消息添加了进去。

冯克西十一岁的考中秀才被他和同样是十一岁中了秀才梁启超联系了起来。

冯克西给英法两国领事写信引发外交冲突。

义合团的暴乱被他和维新变法联系起来。

当一篇文章完成后,已经变成了一部传奇小说,很快莫理循把这本传奇故事塞进了《泰晤士报》的头版头条,然后冯克西的名字被各国报纸所转载。

在冯克西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大名漂洋过海传遍了欧美。更加有意思的是巴克斯不知从那搞到了冯克西所写的只有十章不足五万字的冯版《拿破伦传》很快就被发表到英国的报纸上连载,当然领取稿费的是巴克斯,名字已经变成《引发清国暴乱的拿破伦传》巴克斯相信一件事就是冯克西绝不会找他要稿费的。结果这本书又被翻译成各种语言的版本,多年之后经过英国与欧洲各国的专家学者们的深入研究,很快在中国宣扬共和第一人之称的大帽子被扣到了冯克西的头上。当然当他绝不会知道,这本《拿破伦传》不过是冯克西为了给冯家的孩子们讲的欧洲的一些故事而已,因为冯克西在前世对拿破伦的崇拜,因此对于拿破伦时期的国际背景较为观注,在写拿破伦传时,不自觉的添加了进去,结果就造成了《拿破伦传》的头十章写的严重跑题之作,反正冯克西只打算当成故来讲就没更换书皮而已。

在这个疯狂,闭塞与狂热,谎言、与骗子的时代,真实情况与现实之间的差距总是令人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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