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袁秋华到县城开店后,将婆婆托咐给二姐夫舒志强照顾,但他毕竟是亲戚,住在谢家仍旧是外来客,招客待饭的事,收拾洗涮的事,从世情常理的角度讲,谢家崽媳不该麻烦他操劳,除非是儿子儿媳全都拖家带口在外打工,或者迁居城市,乡村老母亲因水土不服,语言不通,出入不便,衣食起居不习惯,生活常规不同,而不愿跟随着一起去。
退一万步讲,就算儿子们全家在外打工,独留寡母在老家守空房,无人照管,要添累也该烦劳女儿们,或接去长期伺候,或定期回来照料。绝非女儿和女婿反目为仇,逼得女儿离夫出走后,仍然由单身女婿在岳父家,长年照顾岳母的衣食起居。
但特别之人,凡事总例外,糊涂人做糊涂事,将严肃的事情当成儿戏,反将戏言当成真心诚意。不知是何居心,出于何种目的,宫喜鹊寻死觅活要留下舒志强,“给自己养老送终”,不容许儿子儿媳置喙。
女婿养岳母的老,儿子儿媳不可以表示同意,同意则意味着“不养老”,亦不可以表示不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孝顺”,或者说不管同意,还是不同意,都是“不孝顺”,因为只有儿子儿媳“不孝顺”的老人,才不得不由女儿女婿“给自己养老送终”。规矩破不得,有理说不得,孝道违不得,儿子儿媳只能负气不管,“悉听尊便,后果自负”。
按人情常理说,妻子离家出走,先是从婆家出走,只为躲避“不成器”的丈夫,再是从娘家出走,只为逃离“无廉耻”的丈夫,遇到这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情形,妻子娘家的任何事,舒志强都插手不得,开口不得,形势不妙,最好是见机识趣,迅速撤退,带着孩子回自己家,另谋出路。
可自力更生,自我负责,对好逸恶劳之懒汉来说,却是艰苦负担,遭罪义务,当然会千方百计的逃避责任,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头昏痛?宫喜鹊一提“养老送终”,他就满口允诺,以养岳母的老为已任。
女婿养老,法不明文,俗无约定,介入岳母的生活,一不符合人伦礼仪,二不符合道德规范,三不符合文明教化,当然是越位,出格,超权,夺利。舒志强名不正言不顺,没脸没皮没出息,没规没矩没地位,无家无业无教养,无智无识无羞耻的,在岳母娘的翅膀下讨生活,在妻弟的屋檐下躲风雨。这样抛家弃业,叛祖忘宗,既不遵守家庭伦理,又不遵守乡村习俗,聪明人一眼就看穿,他是用嘴巴“孝顺”,观言察色,投其所好,迎合奉承岳母,暗藏窃取与贪污谢家财产的“狼子野心”,至于良心,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人心呀!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好勇斗狠,恶习缠身,不勤不俭,不务正业的“无良不端”妹夫,鸠占鹊巢,妻兄相当不满,加以诟詈,自己都养不活,岂能养岳母的老?自己的父母都未送终,还会真心对岳母竭诚行孝?继而怀疑是他背后煽惑,挑拨母子关系,离间兄妹感情,想投机取巧浑水模鱼。于是乎,以空口表扬还空头支票,言语客气,心里设防。
往日来客,是谢文夫妻承担接待事宜,吃饭时把宫喜鹊和二妹夫及外甥一起请过去会餐,一为陪客,二为感谢二妹夫对母亲的照顾。
酒桌上提起来说,由舒志强照顾老人的日常起居,似乎受了拖累吃了亏。然而事实上,老人还没老到干不动活的地步,做家务之外,作田,种菜,养猪,放牛,一双慢手抵得过他一双快手。不知道的认为是女婿养岳母的老,知道的却说是岳母养女婿的老。
况且,逢年过节不比平常,谢家子孙要回家尽孝祭祖,舒志强也须回家乡去敬祖宗,才符合乡俗民情,人之常情呢。岳母多子多孙,原本不必他这个女婿照顾,可他就是这样越格,不仅对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疏远得很,从来不施一点人情,从来不播一丝春风,就连红白事也是非躲则逃,健忘得很,就连过年也不回去团圆,初一也不回去祭祖,十五也不回去照灯,清明也不回去扫墓,甚至祭祖祀宗,牵狮子,舞龙灯,竞龙舟,修族谱之类的家族活动,他也不回去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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