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样的高级动物,有着灵动的思想,如果只是以物的呈现,那又会是一种怎样的状况。所以,人以亲情、友情、爱情,赋予了生命灿烂的光辉,而以拟人化的情寄予了人之外的物,让人的生命,由于有了这丰富的情与物的融汇,而充满激情地去创造美,建构美,享受美。于是,人类的生活变得越来越有滋味,越来越有品味。
在路遥的眼里,所有的物都是有情韵的:天空眷念着大海,小草傍依着土地;水与山不弃不离。风随沙舞,叶护花醉。
所以,当路隐含羞地递上两双男人的鞋,对她说:“长姐,帮个忙,把这个带给他。”
路遥虽然惊诧于路隐的行为,却是爽快地说了声:“好!”
“长姐,”路隐的脸更红了。她从怀中掏出一封信函,塞进路遥的手中。“如果你是亲自将东西送给他,麻烦你将这信也给了他。”
“哦,”路遥脸色平静地将信函放入怀中,还是道了声:“好!”
“谢谢你——长姐,”路隐兴奋地拥着路遥的手臂,脸贴在她的肩上。“在这个世上,你是真正对我最好的人。”
“胡说,”瞧着路隐恢复了少女应有的活力,路遥的心中总算是松一口气。她手拍拍路隐的手背。“父亲与母亲对你就不好了。”
“他们是对我好,”路隐没有因为说错话而流露出慌张,是神情愉悦地说。“可是,总没有你对我好,为我想得周全。”
“你啊,”路遥不再多说什么。她也只能在心中月复诽:我这哪里是姐,分明就是哥嘛。
路遥带着思索踏出旬静侯府的大门。
自从创造了文字,大约便有了“情书”。
一泓情思,点点墨痕,凝成素笺之上永不凋零的风景。许多浪漫情话也因此而永世流传——尽管已在时光流转中隐没了爱情的主角。它们以其绰约的风华彰显着那个时代的气质。串读下来,历史的脉络便历历可见。
这千古情话,在《诗经这》中,是“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濡沫情深;在汉乐府里,是“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生死不渝;于唐诗,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丝”“思”入扣;在宋词,则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伤怀思念。千百年后,当人们触碰这躺在纸上的温情时,依旧觉得贴骨贴心。
但毕竟是在男欢女爱合情却不合“礼”的古代社会,所谓“情书”抑或“情诗”的创作大体上是寂寥的,许多山盟海誓因礼俗的压抑而“锦书难托”;本是细诉衷肠的诗行最终却变成了主体情感的落寞独语,可以流传千年,却不能送达近在咫尺的心上人手里。
即至民国。西风东渐,新思潮风起云涌,旧秩序轰然倒塌,情书才寻得生长的沃土。那个年代的男男女女,似乎都热衷于尺牍传情。一时间,红笺小字。鸿雁千里,写尽相思缠绵。仿佛是积攒了几每千年的情感,得以瞬间迸发,刹那光华,灼热了历史的暗夜。风情了一个时代。
而后,情书又历经变迁。时局动荡的年代,情书因掺杂了家国之痛与离乱之恨而显出几分悲情;极左路线下。私人化情感领域不断地被政治话语所侵犯,所谓“情书”,道是“有情”却已然“无情”。“文革”结束,人性复位,情书得以回归它本来的面目。但随后,笔墨传情的浪漫情怀又被新的时代风尚所消解。爱情遭遇高科技,电话、短信、qq、sn和微搏等传情方式悄然兴起,传统情书渐渐式微。
但变的只是形式,不变的是爱情的主题。
穿越到这一世,第一次怀揣着这样的情书,路遥真想拿出来,拆开看看,品味那氤氲在字里行间的浪漫温情,是否让人心旌荡漾,欣赏那软语呢喃的文字片段,丰盈她内心的认知与记忆。然而,她还是克制住了自己。
“世女,你还记得我吗?”突然,一个小厮模样的人出现在路遥的面前。
“大胆!”然而,不等小厮说完,张公素等人已亮出兵器,将那小厮团团围在中央。“竟敢冒犯都尉大人。”
“没事,是熟人,”见到那小厮,路遥倒是松了一口气。这下,她能彻底死了偷看妹妹情书的心了。她在对张公素等人说:“收起家伙,不要吓着他了。”
“是!”张公素等人连忙遵命从事,收起兵器,解除对小厮的包围。而那小厮早已吓得脸色苍白,浑身颤抖。
“我记得你,”路遥便对那小厮柔声地说。“既然你在这儿出现了,想来你家公子就在不远处。带我去见见他吧!”
“是……是……”小厮嘴巴打着哆嗦应声着
在离旬静侯府最近酒楼里的一间雅厢内,路遥见到了**之。与几年前的那位少年相比,现在的**之身板已长成,眉宇之间尽情地流露着那只有在书画中才具备的灵气。
“世女,”**之迎上前来,向他神色惊恐的小厮投了一眼,环视跟随着路遥的几个随从,便面向路遥。“这些年来,你风采独步大秦,想必不会忘了故人吧?”
“林之兄,”路遥一笑。“多年未见,你风采依然啊!”
两个人一坐下来,酒楼的小二便端上菜来。路遥就对那店小二说:“再去备一桌酒席,我的部下还未用餐!”
“好嘞,”店小二连忙应承着下去了。
“你们几个,去另一桌就餐吧!”路遥便对张公素等人说。
“是!”张公素等人遵命便遵命退了出去。
待闲杂人都出去了,**之向小厮使了一个脸色。那小厮便从暗处拿出包裹,打开一看,原来是几幅字画。
**之脸微微一红,示意小厮把那字画呈给路遥,道:“这些字画都是我亲笔所作,麻烦世女,转交给萧二小姐!”
“你们哪,”路遥接过字画,便将路隐托送的东西递给*是她给你的。我除费心费力地为你们联上姻缘,还得跑腿给你们牵红线。”
“让世女费心了,”才刚为路隐给他送东西而感到狂喜的**之,听到路遥这一打趣,脸更红了。“在下来日定当图报。”
“算了,我不图这个,”路遥摆摆手。“近年,路隐所经之事,你应该知道!可否嫌弃?”
“我……我……”**之的脸色正常起来,只是说话还是哆嗦。“我这等身子骨,你们萧府不嫌弃,我还有什么话好说。”
“你——”听到这话,路遥有些不高兴了。转而一想,她只得叹息了一下,问道:“可曾听说过映山红?”
“映山红?”**之想了想,便摇头说。“不曾听说过。”
路遥浅饮一杯酒,便说起映山红的故事。
传说在朝鲜,有一对男女名为金辉和洛珠。他们相爱了。矫健如飞,相貌堂堂的神射手金辉上山狞猎,美丽善良,多才多艺的画师在家作画。每天傍晚时分,金辉带着丰盛的猎物回来,作完画的洛珠就在门口迎接他。日子过得好不快活。一天,洛珠去集市卖画碰见了一个yin邪的男画师。他对洛珠的美色垂涎三尺,想霸占她。幸好,金辉赶到,一箭射中男画师的左眼。瞎了眼的画师气急败坏地画出洛珠的画像,并将它送给国王。昏庸的国王看完洛珠的画像后,便带着军队赶到了金辉和洛珠的家。金辉一看这么多军队向他们围了过来,立即带上弓箭拉着洛珠就上了山。官兵追赶把他们逼到一个悬崖边上。金辉用神箭和官兵僵持着,一直过了三天三夜,官兵还不肯退去。只剩下最后一支箭的金辉看着心爱的人儿将要落入虎口,满含着热泪将洛珠射死,随后抱着洛珠纵身跳下悬崖……第二年,在他们跳崖的地方,长起了很多血红的映山红。人们说,那是金辉和洛珠化作的。
映山红又名山石榴,山踯躅,红踯躅,山鹃等,泛指各种红色的杜鹃花,形容它那如火如荼的光彩把山都映红了。
因为金辉和洛珠的故事,那红火的颜色,绚丽多姿的映山红也就象征着坚贞不屈,至死不渝的爱情。
“哦,这就是映山红,”**之听完之后,嘴里喃喃。
“想来,你也知道我是用什么法子让你父亲和你祖父同意你与路隐的婚事,”路遥晃了晃空空的酒杯,那小厮立刻上前倒下酒来。“但最主要的是你们两情相悦。我担心的是,将来朝局变动,你和路隐之间在经受磨难的时候,会不会……”
“世女,放心,”这下,**之终于明白路遥要讲这个故事的意思了。“我不知道路隐如何,但我一定会像映山红的金辉那样,坚贞不屈,至死不渝。”
“那就好,那就好,”路遥这下算是放下心来。尔后,她道:“放心,有我在,决不会让你们俩受到世人任何的诋诟。”
“那谢谢世女……”**之说完这话后,顿觉有些不妥,脸又变红了。
“嘿嘿,”路遥也笑了,打趣道。“你也别叫我世女了,干脆就叫长姐吧!”
**之一听,脸更红了。他旁边的小厮却急了,连忙催促着:“少爷,快叫啊。世女是一言九鼎的人。她答应的事,一定不会有变的。”
“他说的没错,叫啊!”而路遥早已笑开了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