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修养氛围中,得到陶冶。然后与佛连成一体,修成了正果。
在我们一般人的意识中,信仰佛教,无非是到寺庙里面向佛家尊者,寻求帮助,解月兑困厄,并且,能够给自己的生活带来非分的福音。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一种精神的麻醉。
作者在《寺庙》的一段文字中解说得很为透彻。如果在寻求非分福音这一点上,整天拥挤在佛家寺庙里面烧香拜佛的很多,而在人们的意识之中,佛也是讲求慈善与公正的,以及具有博大的情怀,但是,如果,你所期望的正与另一个香客祈望的相反,那么,佛,究竟应了谁呢?如果应了你的夙愿,岂不是对另一人的伤害?如果应了他,又岂不是对你的不公平?
因此,如果把佛教当成企求福音的场所,那显然是可笑的。
或者,人们会不会这样理解。佛,也许可以在满足两个人的夙愿上面,同时予以满足,其结果,是造成了你们两人的互相敌对与互相灾难。然后,再进行着新的轮回?那么如果这样的话,佛,岂不是操纵人间是非的罪恶黑手了吗?他又有什么慈善和慈悲情怀,而值得人们景仰呢?也违背了佛的本义,普度众生。
那么,这个普度众生,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的普度众生呢?显然,决不是,满足了你的愿望,而去伤害了另一个人的存在。其普度众生,乃是一种让所有人都具有一种与人为善的情怀,构件整个人世间的善良境界。
关于,有人叙说的,佛家的因果报应之说,有人认为,所有一切都是具有着一种因果,自己的行为,乃是前生前世的因,而造成今世的果,实则上,作者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神化了佛教。
佛教决不问人们的因果关系。他面对的是整个人,用我们现在的行话,就是以人为本。他面对的是整个人类,而不是神。
因此,他所讲究的乃是一种不讲究因果的爱。
他引用俄罗斯著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话这样讲:
“如果‘善’有原因,它就不再是‘善’;如果‘善’有它的结果,那也不能称为‘善’。善是超乎因果联系的东西。”从这个意义上讲,善是不讲究因果的。
如果,我们为了善,去寻找善,那就不是善。
这个善的存在,乃是人们已经没有了大脑的过滤,而是自觉自愿的行为的流露,这才是佛家讲究的精神。
再回到关于因果论。作者也列举了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受到了伤害,我们要去询问,他是什么背景,什么关系,属于什么道,什么帮?等调查清楚了,我们才去施以援手,那还能解救这个人吗?等调查清楚了,这个人也就失去了生命,你解救这个人存活的机会,也就丧失了。所以,我们在解救这个人的时候,就是要不问来历,不问因果,立即施与援手,这就是一种广而泛之的大爱,乃是一种至善至爱。这种构件的精神体系,难道不是一种全天下人皆为一家,皆为父母,皆为兄弟吗?这不是一种泛爱和广博之爱吗?
佛,对人类的爱,乃是废除了个人的一家之爱,一人之爱,一国之爱,乃是普施于天下的爱。
所以,佛对于任何来到门前需要解救的人,都是施以援手,但是这种解救,还有一个条件,就是不以损害他人为前提,否则,怎么作到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