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顺太妃之前。我还接待了一些其他的人,其中包括一个小宫女。
虽然穿着和许多宫女一样千篇一律的酱蓝色宫裙,但她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因她长得不算漂亮,却绝对属于那种充满的灵气的小女孩。
直觉告诉我,她是那种因经过生活磨砺二坚强柔韧的人,这样的人一般乐观豁达,应当不至于有太大的心理问题。
更何况,她还是一个相当聪明,有胆识的女孩。
如若不然,我只是初进宫,而且是皇上钦点的“情感咨询师”,想当然耳,我应当是为王公贵族们服务的——尽管这绝对不是我的意愿,她怎么能有胆量来登我的门呢?
而且,因为有她开了先河,之后来找我的宫女俾人虽然不多,却也陆续有了一些,而我,是很乐意为这些人做点什么事的。
在我心里,我还是秀水街的蔷薇茶社里的那个寻常女子,而我服务的对象。不该也不能只是高高在上,衣食无忧的贵族。
不管怎么样,我猜想不到这样有胆有识的女孩子,会有怎么样的心理障碍。
果不其然,她只是想让我看一段回忆,而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她叫沈七七。
沈七七的回忆,是关于一段偶遇。
雁安,白渚国的国都。
这一天是腊八,天气却是难得的晴好。早半个月下的那一场雪,已经在阳光的照射下,渐渐消失了来过的痕迹,置办年货的人们繁忙地在街头穿梭往来,脸上都是喜气洋洋,似乎前些时那刺骨阴森的寒冷,已经是陈年旧事一样。
这是雁安最为繁华的街道,这个时节也是小商贩最忙乎的时候,炒瓜子的,切麻糖的,写对联的,卖门神贴的,卖炮仗的,都吆喝得不亦乐乎,嗓门一个扯得比一个大,以至于靠在城隍庙的石狮子旁边的那边发出来的某个微弱的声音,几乎要被淹没了。
“庆腊八,算命不要钱!五文钱就可以享受全套服务——模骨!测字!看手相!喂,这位大婶。看你骨骼清奇,面带红光,一看就是要走桃花运了。要不要来算上一卦?”
被他点名的这位“骨骼清奇”的大婶,扭了扭不见轮廓的粗腰,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桃花运?老娘的幺儿子都会打酱油了,你这什么眼神?”
说罢,凑近了看了那算命的一眼,只见他身上穿着一身破旧的棉袄,这棉袄在他瘦小的身板上显得肥大无比,再看看容貌,皮肤黝黑,小脸上坑坑洼洼,丑陋之极。大概是天生的瞎子,眼窝子处深深凹陷,此刻正睁着一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眯眯眼,讨好地笑看着她。
大婶见状,倒吓了一跳,拍着胸脯道:“哟,好丑的小孩子。我天天经过这里,怎么没见过你?”
那算命的咳嗽一声,道:“新来的。还烦大婶多多照顾……大婶。要不要模个骨,测个字?”
那大婶看他人小小的,却这般可怜,心中多少有些不忍,字她是不认识的,便对那算命的道:“模骨吧,看我今年财运如何。”
那算命的点点头,伸出手来,却是相当白净漂亮的一双手,在大婶脸上、手腕上、胳膊上一顿乱模,一张巴掌大的脸皱得紧紧的,看来思考得相当认真,模完后,面有难色道:“婶子,请恕我直言,从你的骨相看,你马上就会有一劫,将要破点小财。这劫逃无可逃,在数目上看来却是无关紧要。你须得保持心态平和,万万不可动怒,只当破财免灾,观音大士会在你的功德簿上记一笔的。”
那大婶听他说的言之凿凿,言辞又相当恳切,便信了大半。她想从袖子里模出几文钱来当做酬劳,手却被挡住了,抬头一看,却见那算命的一脸真诚地“看”着她,道:“对破财之人,我怎么能收钱?大婶请回吧。回去过个祥和年。”
大婶听了,分外感动,便依了他的,起身走了。
走了没多远,忽然觉得不对劲。这人不是瞎子么?怎么我没说话,他便知道我是一“大婶”,还“骨骼清奇,面露红光”?
又想到他笃定地说自己马上会有财劫,便下意识地去模袖子中的暗兜,顿时心凉了半截,兜里的一点碎银子早已不翼而飞——难怪他不肯要自己的钱,想必是模骨的时候把钱偷了,怕自己察觉!
大婶气愤难当,立刻就回头去找,可那石狮子旁已经是空空如也,哪里还有半个人影了!这才知道自己是遇到骗子了,一坐在那算命的刚才坐过的地方,口中咒骂个不停,忽然发现眼前的青石板上,用黑炭灰写了一行小字,字体清秀隽永:“借钱救命,情非得已;若得再见,加倍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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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七七掂量着从别人兜里“借”来的钱。径直去药店买了几味药,又去米店买了点枣子花生红米之类,七弯八拐地来到一个逼仄的小巷子,进了一个破败的院子。
伸出手来抹了抹脸,脸上的坑坑洼洼顿时不见了,那不过是她用黏米沾出来的;凹陷的眼眶也饱满生动起来,那不过是炭灰抹出的效果。至于那双只见眼白不见眼仁的瞎眼——天知道那有多难,她的眼睛到现在还在痛!
“我回来了!”
床上笔直躺着的那人,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是一个活物。
沈七心慌,忙跑过去看了一眼。见他的眼睛虽然无神,却还是睁着的,见她过来,还很冷淡地把瞳仁转到一边去——虽然很欠揍,却好歹让沈七七的心安了下来。
但她也没忘气愤地踢一踢床边,道:“天天装死,好玩吗?”。
那人也不吭声,只是索性将头也扭到一边去。
沈七也不看他,去院子里倒掉瓦罐里的药渣,奋力地踩了两脚,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财神来到,瘟神走掉。财神来到,瘟神走掉……”
这样念了几遍,进屋时,却发现床上那人已不知何时坐了起来,一身白衣,脸也苍白得跟鬼一样,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沈七七全没心理准备,口中发出失控的惊叫,身子连连后退,谁知脚又磕到门槛,身体失去平衡,眼看就要大头朝后,栽个大马趴。
就在这当儿,沈七七忽然感到一阵古怪的凉风,一个不知名的物体从床的方向,疾速向她胸口袭来……
老天,苦守了一十七年的贞洁啊!不能就这么毁于一旦!
沈七七一咬牙,使出吃女乃的力气僵住下坠的身体,与此同时。不顾一切地伸出双臂,居然护住了胸部,平衡也找了回来。
一场后脑勺与地面亲密接触的悲剧,就这样被扼杀在萌芽阶段。
方才那个高速“袭胸”的可疑物体,已经砸到手臂掉到了地上,沈七七定睛一看,竟然是平时用来刷锅的丝瓜瓤……
这么软绵绵的东西,竟然能以如此高的速度运行?
沈七七以不可思议的眼神望向投掷丝瓜瓤的那个人:“你会武功?”
那人不理。只是大声地咳嗽起来。显然是方才扔丝瓜瓤的动作太过剧烈,让他的气息受到牵连。
他咳嗽地这样厉害,连头也垂了下来,凌乱的头发顺着颈项垂下几缕,沾染在他白胜雪的衣衫上,如烟似魅。
沈七七不胜感慨,从来没见过生得这么倾国倾城的男人,偏偏病得快要死了!死就死吧,偏偏要挑这大过年的,死在她沈七七的塌上!造孽啊!
若换做是别人,沈七七说不定还过去给他捶几下背,让他顺顺气,可是这个人——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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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能怪我,都怪你,好端端地忽然坐起来,吓我一跳……”沈七七一边向瓦罐里塞生药,一边偷偷拿眼睛看他的反应。
似乎感应到她的注视,他抬起脸来,迎向沈七七的目光。
沈七七蓦然心惊,倒不是因为他目光的冷冽,而是因为他的唇边,赫然多了一抹鲜血,鲜红得刺目。
傻子也知道,这绝不是什么好征兆。
沈七七慌乱起来,急急地回避了眼神,连药也不煎了,径直换了个瓦罐,将早些时候买的枣子,糯米,花生,红米,一股脑儿放到里面,去井里取了水,将瓦罐放到炉子上,蹲下,用破旧的蒲扇使劲地扇起火来。
一边扇,一边用自己也觉得假的轻松口吻道:“今天是腊八,咱们吃好吃的。我请你喝腊八粥,怎么样?很期待吧?”
她原本不指望听到回应。反正自从那天晚上遇到他,到现在,他只说过两句话。
正因为少,沈七七记得格外清楚。
第一句是:“救……”说完就晕了过去。
沈七七听了他的,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搬到了自己的床上。
第二句是在他昏睡了三天之后苏醒过来时说的:“不要让人知道……我在……这里。”
沈七七觉得这句话完全没有必要,她本也不是长舌之人。况且,你一病号,谁管你在哪里啊!
从那时开始,他就一直保持着沉默,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闭着或睁着眼睛躺在床上,直挺挺地一动不动……呃,如果这也叫做事的话。
可是现在,他说了第三句话:“好。你煮,我等着喝。”
一如既往地是祈使句,一如既往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
他之前,一定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吧。
只有有钱的人,才会说起话来不带商量的余地,好像每一句话都是命令一样。
沈七七倒不觉得有什么,她习惯了这样的祈使句,他的,或者是别的任何人的。
从有记忆开始,她都是在这样的祈使句中长大的。
“沈七七,你去把柴劈了。”
“沈七七,你去把狗喂了。”
现在,她连这样的祈使句也听不到了。为了照顾这个从天而降的病号,她已经几天没有去城南的郭家了,别说打杂的差事保不住,这半个月的酬劳也都泡汤了。
这还不算,因为没了买药的钱,沈七七还昧着良心干了不少缺德事,比如方才,城隍庙那一幕……
沈七七幽怨啊幽怨,劫数啊,上辈子欠他的啊。
就像方才,他说等着喝粥,沈七七忽然就来了干劲儿,连扇扇子的频率都加快了。
没天理啊!
尽管埋怨着,沈七七还是劳心劳力、甚至有点心甘情愿地为这个并不算讨厌的男人做了很多事情。
煮饭,洗衣,煎药,看着他发呆,等等。
到后来,沈七七发现自己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这种变化,非常微妙。沈七七觉悟到,自己不但不讨厌他,反倒开始一见到他就觉得欢喜。
她没经历过这样的情感,自然不知道,这样的欢喜从何而来,只知道自己每天一睁眼,看到他才安心。
她甚至在心中暗暗祈祷,他不要那么快康复。
虽然这样想着,但她还是无微不至地照看他,所以,他虽然缓慢却还是在一点一点地,恢复。
沈七七就在这种甜蜜与担忧的复杂心情中,一天天,尽心竭力地照料着他。
直到有一天早上,睁开眼睛后,发现他不在了。
他就这样地走了。
床上留下一块剔透的玉佩。
非常漂亮。
她不懂玉,却知道这东西绝对价值不菲。
连玉佩下编织的淡蓝色的穗子,都精致得让人不敢细细触模。
若没有他,遇见这样的好东西,照她的性格,她一定会拿这玉佩换了钱,好好筹划一下将来,改变自己的人生。
可是,有了他,这玉佩便成了沈七七在这世界上,比生命还要更重视的东西。若要叫她卖了这玉佩,不如杀了她。
她在这城中满处打听,用她的那点薄弱的可怜的人际关系网,也没打听出来,这块玉佩有什么来头。
直到有一天,她灵光乍现,想到去拿这玉佩问古董店的老板。
老板很笃定地告诉她,这玉的成色一流,不是寻常市井之人能淘弄到的成色,而穗子的编法更是特殊——是宫中才有的。
一切都顺理成章,沈七七便揣着这玉,历经千辛万苦,托人在宫中给自己找了一份差事,在浣衣局里做事。
虽是苦差,但她却乐在其中。经过一天的疲累,当晚上躺在自己的床铺上,沈七七总会将这玉佩拿出来,珍宝一般地凝望。
沈七七告诉自己,她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将这玉佩还给他。
……
“所以,你只是想找到这个人?”从她的回忆中出来,我望着她的眼睛,声音很宁静。
沈七七坚定地点头。
“那么你为什么要来找我?”
沈七七的眸子闪闪发光。
“姑娘在这宫中,上可见皇上,下可见仆从,是身份最为特殊的一个人。我想,姑娘进入我的回忆,便知道那人的长相,若以后遇见了他,告诉我一声,我好将他的东西还给他。”
我微笑,心中确定,我很喜欢很喜欢沈七七,这样的坚定,良善,这样的聪慧,勇敢,坚持,执着。
“好的。若我见到他,我一定会告知与你。”
沈七七脸上绽开细碎的笑的花朵,对我道了谢,便要告辞。
“沈姑娘慢走一步。”我叫住了她。
她回身,多少有些愕然。
我走到房内,打开自己的衣箱,从最里层,翻出一个香囊。
我曾经做过三个这样的香囊,发誓要送给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人。
我已经送出了两个,唯独这第三个,还迟迟没有找到赠送的对象。
我返身出屋,将这个香囊,塞到了沈七七手里。
“与姑娘一见,甚是投缘。这个香囊,算是我的一点心意,沈姑娘拿去装个小物件之类,正好相当。”
沈七七先是有些错愕,继而欢喜起来,端详了那香囊好一阵,显是十分喜欢。
她不多扭捏客套,只是开心地收了,再一次道了谢,然后小心翼翼地将那块玉佩掏出来,放进里面。
走之前,她又一次叮嘱我:“若见到他,一定告知我。我等着姑娘的消息。”
我含笑:“一定。”
他将玉佩留下,显是对沈七七有着不一样的情愫,至少几分缱绻,是有的。
沈七七,以后会成为我的家人吧。
因为……
我在梦中所见的那个他,不是别人,是我的哥哥,乐钰。
而乐钰,似乎是有心灵感应一般,在沈七七离开没多久,便前来探望我。
他见了我,然后仔细察看了我居住的环境,原本紧绷着的脸,终于有所松懈。
“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看来皇上这次说到做到,给了你完全的自由。这样也好,在我眼皮子底下,我到底能放心些。”他的语气,已经转为欣慰了。
“有什么可担心的呢……倒是你,近来可好?”
乐钰笑笑:“我能怎么样,皇上的俸禄拿着,优渥的差事当着,世上怕是没有比我更轻闲的人了。”
我几乎要月兑口而出:“当真么?当真是这样么?那么为何我在沈七七的幻境里,分明看见了受伤到几乎丧失性命的你?”
可是,我到底是忍住了。
按照沈七七的记忆,乐钰的确曾经在外办差时,受过很严重的伤,只是,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久远到若现在我忽然提起来,会显得非常突兀的。
“有人叫我把一件东西还给你呢,”我笑道,“只是不知道你如今还记不记得丢过那件东西了。”
乐钰挑起眉头,认真地想了想,开玩笑道:“你也知道我的性子,丢东西是不可能了。如果有一天我真丢了东西,那恐怕也只是我的命而已。”
我的脸刷地一下白了,一时丧失了语言。
乐钰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说过了头,竟然开始变得结巴了:“我开玩笑呢,你……你还真是当不起玩笑啊!”
“好笑吗?真的好笑吗?”。我强忍住心头的酸楚,质问他:“这世界上,我唯独只有你跟杨瑾两个亲人,你什么不好说,偏偏拿自己的姓名唬我!”
我大概是,从没当他的面发过脾气,甚至也没有这么大声地同他说过话。
所以,乐钰的脸上,呈现出一种非常奇怪的表情,这表情随即变成了我能读懂的怜爱。
“傻薇儿,有你在世上,我怎么能死?”他伸出头来,轻轻按住我的肩膀,“我错了,不该开这样的玩笑。以后绝不会了。”
我瞪了他一眼:“我不是为我自己说这话。这世上,还有一人,重视你远胜于她自己,连我也自叹弗如。就算为了她,你也不能轻率地说这种话。”
这下,乐钰开始困惑了:“有么?我当真想不到。”
他真的非常认真的想了好一会儿。
我叹道:“你留给人家一块玉佩,人家一直寻到宫里来了。亏得人家这样情深意重,你却连她是谁都不记得……罢了,那玉佩,你若果真不记得自己丢失过,我便当是自己捡到的好了。”
然后,我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景象,人生之一大奇观。
乐钰的脸,红了。
我从来没见过红着脸的乐钰。
可是此刻,我见到了。
他不仅红着脸。甚至,连话语能力,似乎都已经丧失了。
而我,却忍不住从心里笑出声来。
我闻到了幸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