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显然有些惊讶,莫明其妙地看了我一眼,又将目光投去谢振寰,不知他们如何用眼神交流些什么,最后他笑道:“你既然去了香港,寰少自然会安排的,况且你们是自家人,一切都好说。”自家人三个人他说的意味深长,似是讽刺,好像还有感叹。
说罢,凌汝山抬脚就走,一直站在门口的柳妈目光复杂地看了我一眼,犹豫着想要说什么,见凌汝山没有停留的意思,还是跟上去一同离开了。
如此,很好。
这也是落得个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原来贾宝玉当时是这样的心情——所有的人都走了,最后剩下自己,没有生的渴望,也没有死的决心。生不如死有何可怕,至少那时候对死有一种期盼。真正生如死,死如生,分不清生死的差异才是上天最严厉的处罚,所以世人怜悯孤魂野鬼就是这个道理。
“吃饭去?”谢振寰见人都走了,上前来拉过我道:“早上没吃就演了这么一场苦情戏,我都替你饿,走吧!”
我不动,低低地问他:“你没有心肝吗?”声音不大,只因全身的力气都用在咬牙切齿上了。
谢振寰却不生气,俯身轻笑道:“有啊,你不就是吗?”
我身子一颤,竟吓得连连后退了两步,怔怔地看着他:“你-闭-嘴!现在你满意了吗?我终于什么都没有了。”
他站在原地,没有逼上来,双手插兜,面色分明疲惫,一双狭长冷峻的眼睛里却闪着单纯的笑意:“满意,现在你连吃饭都要靠我,千万别惹我不高兴,不然我把你丢在这,你就只能露宿街头了。”
无心理会他的玩笑,也无心去追究这到底是谁造成的,只是有些迷惑地看着他,仿佛眼前的时空和人都不那么真实,过往与现在不断地在置换,“啸风?”迷迷瞪瞪地仰头轻声问到。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肩膀上便是一阵生疼,谢振寰已经到了跟前,低低咬在我耳畔道:“再让我听到他的名字,我会很生气的。”
我方才回过神来,意识到啸风早已经走了,他还说过,再也不会见我。
如此,谢宸也就又回到了刀枪不入的金刚不坏之身,妖魔鬼怪尚且不怕,眼前区区一个谢振寰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于是,我淡漠笑道:“是,我怎么敢让你生气,我还指望着你的钱呢?毁掉我一个金龟婿,不该照样赔一个么?”
谢振寰这才听得大笑,拍手道:“好,你这才活过来了。我知你生命力顽强,再大的打击也用不了两个钟头就能自己缓过来。”说着便上前来拉着我往外走的,边兴致勃勃地告诉我:“走吧,我已经在QueenPalace订好了位子。”
我任由他拉着,也不关门——总之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况且谢家有的是钱,就算丢些什么不要紧的东西又何须我担心。“你还定好了位子,看来你倒是胸有成竹,莫非寰少就不怕我昨晚拼死反抗或者干脆一刀杀了你?”再心神沮丧,仿佛一遇到他,就忍不住竖起刺来。
本以为他又会无赖一番,那样最好!心里头无尽的绝望,只想找人大吵一架。
然而谢振寰忽然认真道:“怕,我也不是一个什么都不怕的人。你要是真的那么做,今天凌啸风的那番话就该我来说了。但是我更怕我什么都不做,将来你们当真生儿育女后我再想做什么都没办法做了!你不知道那天听到说你孩子掉了之后我有多么开心,简直觉得这是上天特地安排给我来的机会。”
他一口气说完这么多,我有些恍惚,这是他么?他若对任何一个其他女人说这样的话,那叫做情深似海,若是对我说,那便是大逆不道。
大悲之后人的感觉仿佛迟钝起来,对于他这样的表白,我只是不自由自主道:“我和你,不可能。”
一根有些粗粝的带着明显男性气息的手指按在我的双唇上,不让我说下去——他向来是个霸道的人,自顾自接着道:“先别说这个,我不骗你,我也不知道最后有没有可能,但是我现在不这么做,就是一点都没有可能。况且,你在我身边,比在凌啸风和任何一个人身边都要难得多!所以——”他突然一顿,猛地将我拉向他,语气一转又狠又热烈道:“所以你给我有点勇气!”
真是莫名其妙,我该有些勇气做什么?我与他之间到底算什么?啸风也这么问过我,谢振寰自己其实也不知道这算作什么,他只是从小霸道到自己略略有些兴趣的东西就要占为己有,喜不喜欢用不用得上不管,先放在那里再说。
我甩开他的手,只在后面远远跟着——既没有去死的勇气,那么活着就要吃饭,不是公主殿下,便无法高贵骄矜到等着人一请再请。
世界上,那个唯一拿我当公主的人,是我把他弄丢了。
QueenPalace是多伦多消费极高的餐厅,刚一进去便发现里面满眼低调的奢华,看不见珠光宝气,因为无须佩戴太多,有的太太脖颈上的一颗钻都有可能价值连城,也看不见Gucci,Chanel这样的品牌,因为这里的食客大多接受上门高级定制。
方才
那样的大恸,脸色极差,连门口的侍者也多看了我两眼,在这样的场合为免失礼我便先去洗手间补了一回妆,等我在卡座上找到谢振寰的时候,他正在与两个金发的美女搭讪着,不知说些什么逗得两位美女夸张地大笑,其中一个上围惊人的洋妞甚至有意无意地凑到他身上——也是,一个有钱,年轻,体格强健,外貌英俊的男人对女人的吸引力是跨越国界和种族的。我不知若是心怡看到这样的一幕作何感想,我固然不会介意谢振寰与任何人有任何事,可是如果这是啸风呢——啸风知我敏感多思,绝不会做这样的事。
我虽然无心听他们说些什么,然而走近了还是听到了最后一句,“sorry,我的情人来了,我怕她会生气。”更向我打了一个我爱你的手势道:“亲爱的,在这。”
怕是江心怡都从来没有见过他这般恶劣的模样,分明就是一个恶作剧的孩童。我冷着脸走过去不理他,径直坐下取过饮品呼啦啦地便仰脖喝完,我喝水是真渴了,而不是为了表现一抹低头的温柔。
两个女人惊讶地看了我一眼,那位上围惊人的美女遗憾道:“倒也是个美人儿,只是不够火辣,Sara,你觉得呢?”
被称作Sara的女人意味深长地瞟了我一眼,用英文低低道:“有些人最善于装,也许到了夜里,她就是最火辣的那一个。”
我射过一束冷冰冰的目光,就如同在人间四月包厢里震慑住筱月的一般,Sara果然一惊,转而向谢振寰笑道:“你的情人真是漂亮又有个性。”
“谢谢,那是自然。”他笑着同意,目送两个金发美女切切私语着离开。
我猛地发难,突然在桌下狠踢了他一脚,警告道:“你最好别再乱说,反正我现在一无所有,信不信惹火我了一刀杀了你?”
“你的意思是要不能同生,但求共死?”
“我要是不幸跟你死在一起,就是拼着被五马分尸,也要从坟墓里爬出来再死一次!”再伶牙俐齿的人,遇上无赖,大约也只能说狠话,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谢宸,你有点眼色好不好,你现在吃的东西都是我付钱的,病房你不能住了,晚上你住的酒店也要我付钱,你得罪衣食父母好像不那么明智吧?”
这么一句话确实叫我噤了声,我这一多月都住在病房中,除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用品,钱财细软比如谢家给我的一亿多港币的嫁妆自然还是放在森林山的家中——现在应该说是凌啸风的家中。现下他已然同我决裂,怎么好为了一点身外之物跑去拿呢,我断不肯那样的。
但是如此一来,便是身无长物。不过也好,谢宸何时有钱过,这样看人脸色寄人篱下的日子反倒叫我浑身轻松自在。
谢振寰见我不说话,还越发来了兴致,大言不惭道:“况且,我要是高兴了,还可以带你在多伦多玩一圈,你看你来了这么久竟然哪里也没去过,你傻不傻,这也叫他爱你?”
这话听得我心中一团乱麻,心烦意乱极了,谢振寰突然把他的饮品推给我道:“喝吧,你一烦躁你爱喝水。”我不假思索地一饮而尽,忽然心中一动,本来想问你怎么知道我这个习惯,心不在焉地说出口的却是:“关你什么事,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呵。”谢振寰像听到什么冷笑话一般,重重地靠在后座上,双臂潇洒摊开朝我道:“你不同我去香港?怎么,你打算回大马会会你八闽帮的老情人还是再去钓上龙允泽?”
颍川之言:我作的一首虞美人,略略能抒发此章之意。
流年舟泛东湖上,携手应难忘。
去岁旖旎岭南中,月朗星稀,醉暮雨春风。
而今孑立孤桥下,夜色空藤架。
恨情多总似无情,一任悲欢聚散世人评
还天真到以为用文字,能写尽世间风花雪月事。
其实你的心思,写书人怎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