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查到什么了?”看到进入屋内的黑衣男子,北堂烨激动的从软榻上站了起来,用急切的语气寻问道。
“爷,属下刚刚得知,无欢从榆城传来消息,有一个和几位爷要找的十分相似的女子出现在百雀镇上,她的样貌很年轻,手中还抱着个约模一岁大的男孩,不知道这是不是爷要找的人。”被称作无忧的黑衣男子一五一十的将刚刚收到的消息禀报给了北堂烨,然后,便退到一旁,等待主子的发话。
“无忧,那女子现在何处,消息是否可靠?”北堂烨在听说寻找槿宣的事情有了新的发现后,心里悄然暗喜,这些天来,他让手下的护卫根据夜景澜所画的画像到处去打探,如今,总算有了线索,这怎么能让他不欣喜呢。但是,为了避免竹篮打水一场空的事情发生,他又开口向无忧确认。
“爷,无欢说,那女子现今投宿在百雀镇上的福音客栈,看样子是在要在那里住上几天了,爷可以亲自前去确认一下。”无忧不忍看自己的主子心急如焚,说出了自己心中的想法,主子这一年一来的变化,让他是惊奇不已,他从小就跟在主子身边,原来的主子深谋远虑,淡定从容,从未在他们这些护卫面前露出过焦急的神色,给他们的感觉,主子就像神一样,现在,主子不再是那样难以接近,而是有了人的感情。
“大哥,无忧说的对,要想确定那女子是不是槿宣,我们可以前往百雀镇确认,二哥,三哥,你们说呢?”林语堂很赞同无忧的提议,不等北堂烨细想,就开口征询其他两人的意见。
“只要能够找到槿宣,去天涯海角我都没意见。”林语堂的话刚说完,夜景澜就率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现在,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槿宣的下落和安危。
“我也是。”段离歌依旧是简单的三个字。
“那好,既然大家都同意前往百雀镇,都各自回去收拾一下,我们明日一早就出发。”众人都是一副不去不行的态度,北堂烨也不再迟疑,而是拿出了他当家大哥的风范,安排着一切准备事宜。
“不用了,即刻出发。”段离歌想也不想,立刻回绝了北堂烨的安排,在他看来,那些身外之物,还不足让自己费神,而他唯一要准备好的,则是怎样去见槿宣,怎样将自己心中的柔情一一向她诉说。这次,不管她心中爱的是何人,他都要向她表明自己的心迹,无论她是否会拒绝,他都不在乎,只要有机会让他守护在她身边就行了,哪怕只是远远的看着她,他也就心满意足了,自己爱的卑微也好,爱的渺小也好,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所爱的那个人是她就够了。
师父说过,他这一生,会有一场注定的劫数,若度过,就会安然一生,度不过,就只能消失于天地间。或许,槿宣就是那个自己天生注定的劫数,不管过不过得去,,他都不会害怕,有的只是无尽的欣喜和庆幸。
“好吧,既然三弟这样说,我们就即刻就出发吧。”段离歌的坚决,让北堂烨无奈的更改了先前的决定。他知道,这个沉默淡然的三弟,已经将槿宣放在了心里的最重要的位置,若是晚一个时辰,他都会发狂的吧,更何况是要等上一天。他何尝不是心急如焚,可是,从小所受的教育,让他事事都要有个周全的计划,以便在危险来临时,做好万全的准备,不至于落到无路可走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