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颂 23.第十章 捷 报 频 传(二)

作者 : 兴利

第23节第十章捷报频传(二)

北京的激励在松滋县化成了巨大的动力,全县捷报频传。

全县完成了捐献两架飞机和大炮款34万元的光荣任务。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捐献人民币4624元,毛巾2148条,肥皂1327块,布鞋600双。

土地改革至1953年结束,经过插标定块,核实土地面积2155平方公里,可耕地面积126万亩,28.8万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并分得房屋、耕畜和农具。广大农民热情高涨,生产积极性大幅提高。农村开始推广新式步犁、双轮双铧犁、三齿和五齿耘锄。条播器等改良农具,使农业生产力大大提高。1953年全县粮食产量达到3.65亿斤,是松滋县史无前例的高产记录。八宝垸土壤肥沃,油砂土质多,特别适宜种植棉花。出产的棉花色泽润白,纤维细长,品质优良,畅销沙市、武汉、上海等地棉纺厂,被列为上品,供不应求。

全县有林业用地162万亩,森林资源十分丰富,有林面积达125万亩,多为马尾松等材料。县人民政府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兴办林场,伐木加工,很快县内生产的木材就运销到荆沙、武汉等地。

县人民政府大力创建地方国营经济企业,1950年接收永安米厂,改为松滋人民米厂(新江口米厂前身);1952年接收“泰顺和”和“胡春永”两家私营酿酒作坊,建立松滋县人民酒厂(著名白酒——白云边酒厂前身);接管利民印刷局,创建松滋县人民印刷厂;投资21000元,建成松滋县人民玻璃厂;还先后在新江口、谢家渡、涴市、新场、朱家埠等地兴建轧花厂;兴建松滋县电厂等。

大力兴办供销合作社。1951年县人民政府设合作事业指导科,次年县成立合作总社,各区合作社建。至1953年,全县建有区合作社10个,消费社2个,生产社5个,分销店42个,至此,全县集体商业网点形成。供应农民所需的生产、生活物资,代国家收购农产品,经营土特产品,组织城乡物资交流,为促进城乡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松滋的土特产品桐油、皮油、木油、斗方纸、蚕丝、莲子、蜂蜜、黄花菜、芦席等,远销各地,颇有名气。

银行事业蓬勃发展。县人民政府接管了原松滋县银行和湖北省银行松滋办事处,在此基础上筹建中国人民银行松滋县支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沙道观办事处。至1952年底,全县已有区镇营业所11个,工作组7个,配备工作人员222人。为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编制现金收支计划,掌握现金的发放与调拨,权衡投放与回笼的比例,为全县经济恢复和发展作贡献。县人民政府积极采取鼓励发展私营工商业,调整工商税制等一系列措施,全县经济快速增长,财务收入成倍增加。至1952年,财政收入达到884万元;1953年,财政收入达到910万元,是1950年的4.27倍——

抗美援朝期间,一个小小的松滋县就完成了捐献两架飞机和大炮款34万元的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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