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瑰世传 第13章 同病总相怜 情种两无猜(一)

作者 : 徐旖梦

绮罗一路小跑穿过庭院,刚踏进柴房所在的偏院,就挨了劈头盖脸的臭训。

“日上三竿才见你人,懒骨头端什么小姐架子?!是不是让你干活得要八抬大轿、三催四请?!”厨间大婶两手叉腰,站成个茶壶状,咆哮起来地动山摇:“赶紧去集市背柴,马上要准备午饭了,要我把你这把贱骨头烧了煮饭吗?!”

绮罗哪敢回嘴,低着头背起柴架就往出走,结果忘记带捆柴的麻绳,回去取时又被骂了一顿。

长安乃是帝都,寻常百姓家用烧火柴禾都可以在荐福寺外集市上买到,从延寿坊走过去不过两个街口,但按照绮罗的脚程,往返还是需要一个时辰。她脚步匆匆的穿过热闹的大街小巷,没工夫看那些琳琅满目的货摊,一心想着万一回去晚了,今天又会被罚没饭吃。

走着走着,她觉得有些不对劲——有人跟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倒不是女孩的感官有多敏锐,只是这跟踪的人实在蹩脚,想不被发现都很难。绮罗左右寻思,自己连一个铜板都没有,只是个商团打杂的小婢,就算有半路劫道的歹人,也不会瞎了眼瞄上她的,于是便放下心来,蹦蹦跳跳的来到荐福寺的集市,找到为商团供给柴火的小贩,捆好一担柴火背在背上往回走。

回去的路就没有来时那么轻松了,绮罗小小的身躯驮负着一百来斤的柴火,步步艰难,还要躲避往来的马车与行人,她咬紧牙关,膝盖打软,遇见台阶就恨不得爬着过去

“留神!马车来了!”一辆商团的马车赶着送货,快马加鞭穿过街道,行人纷纷走避,绮罗也慌忙往路边躲,脚步一快就失去了平衡,让背上比自己身体还重的柴火拉个了踉跄,眼看着就要摔个四脚朝天!

有人从身后紧紧抓住柴火堆,帮她用力向前,站稳了脚跟。

绮罗出了一头汗,连忙回头致谢:“多谢!我”一句话没说完,她就愣在原地。

站在她面前的是个翩翩少年,月白色团圆领棉袍,罩着湖蓝色的外衫,戴着雪白的狐裘帽子,腰间系着团龙白玉佩,脚踩皂底乌靴,一身华贵令她自惭形秽;他脸上带着笑,有几分羞涩、几分激动地看着她,漂亮的眼睛眯成了月牙形。

绮罗认得,面前便是几日前见过的庐陵王之子——李重俊。她莫名有些慌乱,小心脏在胸口中砰砰直跳,连忙抓紧柴架转身就走,生怕被他认出来。

谁知李重俊并不肯善罢甘休,他快走两步赶到女孩身边,低头仔细打量这个不及自己肩膀高的女孩:“不认识了吗?前两日在东市大街上,你救过我免遭粪车淋头!我乃庐陵王三子李重俊,你叫什么名字?”“郎、郎君你认错了”绮罗埋头往前走,背上的柴火压得她满头大汗,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只想尽快摆月兑他。

这位堂兄却不同其他的王子那般高傲,就算被冷漠对待,还是毫不气馁,伸手帮忙抬着她背上的柴架,依旧满脸笑嘻嘻的:“小娘子,我的手下快把京城翻了个遍,才在木氏商团打听到你,虽然只是一面之缘,自己的恩人我又如何会认错?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会报答你的!说说看,你是想要金银珠宝还是绫罗绸缎?只要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的!”

路上行人纷纷侧目,不理解这样一位贵公子怎么会追在个小婢身后抬柴架,绮罗生怕惹人注目,生出事端来,转身拐进一条僻静的街巷,将肩上的柴架扔在路边,涨红了脸看着他:“我救你可不是为了要这些赏赐!所以别跟着我了,赶紧走吧!”

李重俊愣了一下,收了笑容:“不要赏赐?你个小婢子,天寒地冻在街上被淋一身粪水,不图赏赐又是为了什么?难道”他突然灵机一动,又笑了起来:“我明白了,你是典身奴吧?是不是想要我将你赎出商团,好回到爹娘身边去?这个容易!我”

“天下虽大,除了木氏商团,却没有我容身之处。”绮罗被他轻佻的态度激怒了,冷冷的看着他:“我救你,是不想见到李氏宗亲被奴婢当街羞辱,不想见到太后党羽幸灾乐祸,不想劫后余生的庐陵王再遭侮辱罢了。小郎君,你请回吧,我还有活计要做。”

说着,女孩吃力地扛起柴架,撇下目瞪口呆的王子,转身向木府走去。

那番不合常理的话语如重锤打在他的胸口上,让李重俊半晌回不过神来,等他反应过来,绮罗已经走远了,他连忙赶上几步,却又不敢靠的太近,只得远远的跟着,眼看这女孩走进了木府大门。他不清楚那股留在心中的惊愕作何解释,也不明白这孩子究竟何方神圣,只知道她绝非一般小婢,定然是有特别的情由,才能叫这样一个小女孩,拥有那种令人害怕的神情

呆呆的盯着木府大门半晌,李重俊才拖着步子慢慢走开了。

“别别别别别!好痛!好痛!”

金枝无措的挪开手,皱起眉头:“别鬼叫了,你还真够细皮女敕肉的,背了两天柴火而已,怎么就弄了一身伤?真要让你做苦工,岂不是会要了性命不成?”“别说风凉话了!莫不是你做过苦工,怎么说的这么轻松?!”绮罗没好气的放下小衫,揉着酸痛的肩膀。

一天忙碌之后,点上盏昏黄的油灯,就是两个女孩最闲适的短暂时光。金枝将药油收好,淡然说道:“如我这般身世,有什么苦工没有做过?相比之下,来到木氏商团还算是莫大的福气呢。”“是么?不是说你以前是马郎家的奴婢吗?怎么还要做苦工呢?”“那是小时候,马家还没有破败的时候”

金枝停下手里的活计,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那时候日子还过得去,小郎君自幼爱读书,我是家生奴婢,父母都是新罗奴,从记事起就服侍在小郎君身边,为他磨墨铺纸、端茶送水可惜后来,父母过世了,马家也落败,往日亲戚都反目成仇,连一个铜板都不愿接济,为了让小郎君还能够继续拜师读书,我去过瓷窑做苦工,也在酒肆帮过佣”

绮罗听的入神,连身上的伤痛都忘记了,扑朔着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陪着小郎君四处游学的时候,有一次行至博州,我们花光了所有的铜板,差点沦落至沿街乞讨,幸好遇见一位好心人,倾囊接济,才让我们度过劫难。”“博州?!”突然听到家乡的名字,绮罗眼前一亮,小脸涨得通红:“金姐,你们还去过博州?!”“是啊,后来听说四门学在招募弟子员,所以才又跑到京城来,幸得小郎君生就读书的命,一举考进弘文馆,也算是给马氏争脸了!”说到这,金枝一脸骄傲,似乎是在炫耀自己的荣光。

绮罗陪着她开心,突又生出疑惑:“既然马郎当上了弟子员,每月都会由朝廷贴补,怎么金姐你又到木府来做奴婢呢?”“傻丫头,我若不卖入商团为奴,小郎君又怎么会有进京的盘缠啊。”

她说的轻描淡写,却让绮罗大吃一惊,她从来都不知道这个平时看上去冷冷淡淡的女孩,竟藏着这样一份深厚至极的感情,那般穷困绝望的处境,也让自幼锦衣玉食的她很是惊诧

“赶紧就寝吧,明日还要早起呢。”金枝俯,吹熄了桌上的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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