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仿佛是劈开泼向我泪水跑回家的,进过幽暗陈旧的楼道,我看见晓雅低头抱膝瘫坐在我家门前。她紧闭着眼睛头倚在墙上,乌黑的长发上落了一层薄薄的白灰。她看起来睡得很安详,像哭了大半夜后的婴孩。我轻声走过去拂去她头上的白灰,用中指背亲吻了一下她浮肿了的眼睛。晓雅感觉到了一种轻柔的刺痛慢慢睁开眼,见是我便立即变得的激动起来,起身抱住的肩,惶急地问我去了哪儿。我挤出一丝舒心的微笑,摇摇头,告诉她什么都没发生,我只是去书店看看书而已。晓雅带着责备的神情,锤了一下我的胸口。
这一刻可能是整个夏天以来我感觉到最没有负担的一刻,因为我突然明白没有任何东西是属于我的,哪怕是各种表情,都带着虚伪的性质。手机被丢了,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或许在某种意义上它根本就没发生过。从今以后,我不需要和任何人联系,我想独立在一个狭小而恐怖的空间继续等待上帝的救赎。
“晓雅,你以后照顾好自己,多陪陪自己的爸爸妈妈,别来找我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能如此流利地说出这句话,我也不必知道这句话会带来怎样的后果。因为,我已经为自己以后的人生作了最坏的打算。
晓雅艰难地深吸了口气,留下一句“你也照顾好自己”便晃着步子离开了。在被虫蛀满孔洞的木制楼梯扶手上生出一长排绝望的手印,如此庞大的悲哀的气息。
我小心翼翼打开门,径直朝自己的卧室走去,胆战心惊地锁上房门。睡在客厅沙发上的杨秀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一个巨大的弹力,坐起声,双眼布满血丝,大叫了一声“死丫头,你终于回来了?”。又一个巨大的拉力,杨秀硬倒在沙发上,垂下眼皮,微张开的唇角处挂着一条哈喇。手上的啤酒瓶月兑落了下去,“砰”的一声碎了。
我捂着耳朵走到书桌前坐下,打开抽屉,一只蟑螂被吓得魂飞魄散,退到抽屉的一个角落尖叫一声后晕死过去。我没去管它,拿起抽屉里的方便面,正要开袋时无意看到抽屉里出现了一些不明身份的颗粒状粪便。其实方便面早被一些不速之客先享用过来,它们在上面留下无数病菌。我的双手仍然不由自主地把面饼往嘴里放,我面无表情地硬咽下去。接着拿出笔在纸上写满死亡前和死亡后的感觉,那些浮夸的文字在现实的空间里显得可笑至极。接着那些文字变成一个个黑色的点,像傍晚挂在楼道上面的蝙蝠。它们一哄而起,在我的眼里旋转,迅速旋转起来,融成一个巨大的黑团,如同一只凶恶的眼睛。在黑团里隐约浮刻出在公园遇见的那个男人的脸轮廓,我能读懂那轮廓的密码,是嫌弃厌恶,是不屑一顾。
我已经感觉到额头开始冒着细密的汗珠,不能再继续阅读他的轮廓了。我把写满字的纸揉成小团,朝墙角扔去,然后扑到在僵硬的床上,脸捂在白色的枕头上。无论将眼睛遮掩的多么紧密,都能看到他就存在在我的面前,在这个破旧肮脏的屋子里,带着诡异的神情看着我。
我哭了,泪液浸湿大块枕头,刺痛着脸庞。我听到卧室门被打开,然后我的头发被一把抓起来,整张脸丑陋的暴露出来,然后是重重的一记耳光,那声响足以让一群蚊子魂飞魄散。
“你还好意思哭,我的脸都被你丢尽了,为了你,我该做的已经做绝了。我活得也苦啊,我找谁去哭?”杨秀说完,松开我的头发,破门而出,硬生生地又传来一句:“明天给我去酒吧上班。”
我真的没有哭了,很平静地对着墙壁,整个世界变得如同这方墙壁一样坚硬,不会有任何痛痒。至于去酒吧工作又能怎样,满大街地发疯也不止一次了,也不止我一个人。
杨秀回到沙发上,打开电视,将声音调到最大,跟着上面的音乐吼叫起来,空洞而沙哑的声音。一首歌,一瓶酒,一声叹息,一天完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被杨秀从床上拉起来,没等我洗完脸她就用它的化妆品给我画添上厚厚的假面具,接着被火速带到她驻唱的那家吸血鬼酒吧。经理稍打量了一下我便点头允许在此工作,至于申职表,杨秀在一个月前就替我填了,只是我硬着头皮没去。
工作前的准备工作被杨秀电光石火地一笔带过。现在我已经身着一套红色的露肩连衣短群,端着银色的餐盘直挺挺地站在吧台前。或许和那些摆着S形的女服务员不一样,一个皮肤略黑的丹凤眼女生朝我走过来,笑着说:“你新来的吧,你看起来很紧张。没事的,在这儿工作也算轻松的,只是给客人端些酒过去就行了,就这样。”
我点点头,吃惊看着他一直裂开的嘴唇,露出洁如贝壳的整齐牙齿,让人想起夏威夷的沙滩,在高大的椰树下品味着原味的椰汁。她向我主动介绍起自己,竟然在最后告诉我他喜欢看海绵宝宝。我不禁笑了起来。她真的是一个很可爱的阳光女孩,似乎她对于任何事情都能抱有无惧的勇气和豁达的胸怀。她可能是这个酒吧的唯一一小块未被污染的净土。
是,她有个可爱的名字,叫小兔——可能是她在这个酒吧的艺名。
小兔执意要跑去业务室向经理请个一天的假,理由是今天她想交定我这个朋友。
我们在一个较为黑暗的的角落里找了个位置坐下,我仍然手端着餐盘不肯放下。小兔一边从我的手上夺下餐盘一边安抚我:“你别当心,你是第一天上班,不算正式员工,可以偷一下闲的。”接着她问我要喝点什么,我没好意思开口,她叫来一位服务员要了两杯柳橙汁。
我尴尬地对小兔笑了笑,转头朝表演台望去。一个穿着黑色紧身皮衣,脖子、手腕、腰上挂满厚重铁链,顶着一头酒红色爆炸头的女人肩挎着一把电吉他从后台大步走了出来,拱起喉咙对台下的顾客打了声招呼后就开始唱那英的《征服》,抱着吉他边只在一根琴弦弹动边吼叫。能清楚看到女人脖子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暴起的青筋,如同悲哀的根系在她的体内残忍地扎下去,如此庞大的悲哀的根系。女人唱完整首歌已经是精疲力竭了,台下只稀稀疏疏回应了几个掌声,其中一个面目狰狞,身材实在矮小的男人站在凳子上,举起酒瓶,污言道:“你他妈的,你能不能别在台上恶心人了。你以为你脸上铺了一层厚石灰老子就不知道你多老了,看看你身材走样的成什么鬼样了!”经理带着保安急忙过来进行调节,“您大人笔记小人过,不喜欢就把她当乞丐好了,没必要和她一般见识。”经理见那个闹事的男人有些安份了,就朝台上的主持人叫喊道:“换米儿上台。”
主持人从台侧走出来,一脸轻蔑地把摇滚女人“请”了下去。女人一个没站稳,倒在前排顾客脚前。那些顾客更过分了,抬起脚放在女人的嘴巴上
接着是一个年轻的可以挤出水来的女人,穿着暴露的大V领口的蕾丝装,伸出手对台下的男人们抛了个带着狐骚的飞吻
小兔发出啧啧声,感叹道:“以前台下的那些混蛋也只是用啤酒故意灌醉她,要她拼了命地喝。有一次她喝得吐血”
我满眼通红,巨大的哀伤凝固在胸口,一字一字的告诉小兔:“她——是——我——妈——妈!”
我没看小兔的表情就起身去了洗手间,坐在马桶上昏天暗地地大哭了起来,仿佛沉积了10几年的悲伤一触而发。杨秀真的活得很苦,她的抱怨是合理的。在舞台上她被各种恶毒的言语刺得千疮百孔却没见她掉一滴泪,她的泪腺早已经在这样的环境下硬化了,她身体里的自尊被一根一根拔掉了,她把自己给遗忘了。
相比较杨秀,我显得一无是处,我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别说让她安享晚年。她只能把自己伪装得很年轻,就像她在应聘这份工作时在申职表上填写的一项——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