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是天上的白色云朵,天上的乌云是地上发霉的土壤。我们的脚是触及不到泥土的根,我们的头是逆光生长的花,那逐渐萎缩的希望,那在绝望里翻滚的笑容,它们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眼角膜。当希望与绝望互握住手,我便会不可逆转地沉入无尽无止的随着时光一点点冷却下去的黑暗里。我用剩下的所有人生堆砌成一面高堤,阻截住任何一丝可能吹破我的眼角膜的风。只要我不排出具有腐蚀性的眼泪,高堤就会一直存在着。
杨秀变得比以前安静很多,一整天就有10个小时是坐在床上发呆,手上紧握着已经空掉的药瓶。有时也会莫名其妙地干哭出声来,抡起拳头对着被子就是一顿乱打,不大一会儿就累垮了,整个人扑在床上,脸深深地塞进满是头油的枕头里,咯咯大笑,“咿啊伊啊”地在叨念着什么。她的衣服上,地上,床体的角落缝隙都沾满了她暗红色的发丝。
我和杨秀就如同这栋楼里两种互相寄生而又极其孤独的瘟疫,那些同楼和楼上的大人小孩每每路过我家门口时都会急忙捂住鼻子,加快脚步。我喜欢嘴里一边干嚼着腥苦至极的利培酮片一边透过门缝看那些顿时杂乱的脚步和惶恐的神色,然后像杨秀一样干哭,接着捂住脸大笑起来,笑声只稍探出半个脑袋便伸长脖子滑落到胃里。没有比又哭又笑更有趣的游戏了。
我有重新找了一份满意的零时工,从晚上九点到十二点,替一家小餐馆清理便池。虽然报酬不大丰厚,至少可以给杨秀带一些宵夜回去,看着她幸福地咀嚼那些油腻腻的东西,也只有在这一刻,她会放下手上的没有标签的空药瓶,活动起脸上的表情。而我,依旧白天窝在被子里幻想我和哲非的模拟人生,从结婚到生子,到孩子长大娶妻,儿孙绕膝。或是偶尔小品一下别的电影明星,想象他们是如何疯狂地爱上我,追求我,看着肝肠寸断的他们,我淡淡地抛出一句“我有喜欢的男人”,接着是一桩一桩的自杀案——因为我像他们爱我一样深爱着哲非,万变不离其宗地回到我和哲非的模拟人生的主线上。我们**,漫步,争吵,道歉,合好,珍惜如同在思想里写一部乏味的生活小说,不求点击率,只求我写了多少字。
等杨秀睡下后,我拿起她丢在地上的脏衣服去洗手间,习惯性地掏掏每件衣裤的口袋。我在杨秀黄褐色保暖裤的破洞处发现纸张的一角,我满月复心疑地抽出纸条,是皱巴巴的。杨秀竟然会把它藏到保暖裤的内层里,这张纸条的性质没那么单纯。我跑去关上洗手间的门,擦干净手上的水,哆哆嗦嗦地翻开纸条,嘴唇不受限制地切出几个字“HIV,阳性”,没想到这几个字尾后牵扯的是我的五脏六腑,和着病历单一并掉入洗衣盆里。我听到从杨秀的卧室传出的空阔的咳嗽声,变得像只受惊的兔子捡起水面上的病历单退到墙角,将它塞进衣服里,用皮肤上的毛孔和温热的内衣吸干净上面的水份,体会杨秀体内无法被抹杀掉的不停繁殖壮大的哀痛。我的每一个毛细孔在咳嗽,白色地内衣上晕染上无数鲜红的血梅,像一幅触目惊心的灵魂召唤书。
我慢慢抬起头,将目光停落在墙上晾着的绒毛兔上,它看起来没有之前那么糟糕了,能听到它绒毛里飘出的带着洗衣粉香味的风,牵扯它的两个耳朵不停地摆动。这很像是日本恐怖片的某个场景,接下来是什么,接下来是——杨秀斜躺在床上,嘴角、鼻孔、眼里沁满血液,我一动不动地站在她的面前,看着她的血液滴落在我的脚上,将我的脚腐烂得只剩白骨。别在恐吓自己了,我手撑着墙体站起来,把纸条塞进杨秀保暖裤里面,叠好,像被洗过一样。
我抱着杨秀的裤子跑进她的卧室里,打开衣柜,将保暖裤塞进衣柜的里角,又用别的衣服遮盖住。我正要关上柜门的时候,杨秀开口了:“子玲,你怎么还没有去上班啊?”很飘渺的声音,我没敢转过头去,用心在感觉周围的气息变化。杨秀坐起身,拿起床柜上的茶杯呷了一小口冷水。突然,是茶杯破碎的声音,我调过身子,看到杨秀神色紧张地咬住自己的拳头,无限的歉意和愧疚还有后怕。我真想跑过去甩她一耳光,拉掉她所有的头发,在狠狠地搂着她,告诉她:“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不可能,只有她会成为过去,而我留在现在收拾她遗留下的烂摊子和“过去”排泄下的粪便。
“我来收拾,你去上班吧。”杨秀掀开被子,用手将两条僵硬的腿移到床下,当她正要艰难地趿上拖鞋的时候,我厉声吼道:“还是我来,你这个样子怎么弄啊?!”
我捡起地上的碎屑,另一只手替杨秀盖好被子,她像受了很多委屈似的头缩进被子里,整个床开始哆嗦起来,仿佛被子里下起一场百年不遇的大雪,她就是那只被困在鸟笼里的野鸭。它的天鹅梦就会在这个冬天死掉。
我还是披上那过膝的大衣,就像在街上听到的一样,我是一个装在曾经装过大蒜种的麻皮袋里的女人,始终和那些裹着小牛皮的女人没法比,毕竟一个落魄得看起来是被动的,一个高贵得扬手就是一片红袖江山。我将碎屑塞进大衣的口袋里,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丢掉它。
45分钟的路程,45分钟人流的海洋,45分钟精神的酱烤,45分钟对味蕾的诱惑和诅咒。口袋里除了碎屑就是难见涨的钱团,它让我不会失败得那么干脆,我至少能幻想它能在某个偶然的机会换取一大笔钱,比如买彩票,比如实施给一个迷了路的老人(他可能是一个患上老年痴呆症的巨富)。比如我可以用它坐车,结果在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停下。
比如
我却在一个花摊的对街停下,在花摊的跟前是哲非,她的身旁换掉了女主角。她远比我出众,她倒在地上的影就是那堆挤得慢慢的花朵,最鲜女敕的光泽都被冰结住。他们是多么的般配,连选花的姿态都是那么默契。她要的是百合,哲非要的是她,买花的老太太要的是钱,她们头顶的街灯也只照亮它自己而已。没有什么显得不合理,没有什么不平衡的。唯独不平衡的是:一个粗麻乱制的女士与她同在一条线上,那些经过的车头灯都会将光线打在她的身上,或暗或明,或明或暗。
我必须过那条街,我工作的地方恰恰就在花摊的不远处。我觉得这个买花的老太太就是唐丽华安排在这儿的眼线,今晚又成为这场滑稽剧的一重要角色。
每个人都在用强硬的身体撞我,用他们灵魂的手戏扯我的衣服。我不安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茶杯碎片,捏在拇指和食指间,在空气里一遍一遍重复划动,很凶狠的力道,我在心里坚定地向所有与我擦肩而过的人和时光警告:我不是你们想象的那么弱懦,我不会等着被吃掉的。
“子玲,子玲。”是哲非的声音,他在叫我,很兴奋的。
我立即转过身,抛洒出一大片霉味,我的微笑在纠结的空气里渗透开来。无数彩色的光晕,无数微笑的脸对着哲非打算向我飞奔过来的道路上。行人们的手上都抱着一大束鲜花,那些蠢蠢欲飞的花瓣都在大口大口的吸气,体力充沛。茶杯碎片从我的指尖月兑落下去,在地上碎成更多块。我想到被子里的杨秀,她一定很难过吧。她越来越像个放不下心事的小孩,今天晚上我该给她带些什么宵夜呢?她不能吃太油腻的东西了,唉,下班后在去看看买什么好。
我满眼的泪水,我的鼻子很酸涩,我还在继续盯着哲非远去的背影,他的手臂像一条柔软的羊毛围巾戴在她的脖子上。他肌肉的物语不会再出现在我的生命章节里了,感觉不到他指尖淡淡的非洲菊的味道,无法在寒冷的东西将冻伤的手伸进他的皮肤里,靠近那些温柔燃烧的蜡烛了。
行人们终究是行人,我只是她们脚下一块不太光滑的石子,没有踢掉的必要。我也别指望他们的鞋底突然变成一块海绵。
老板娘早已为我准备好了抹布,很礼貌地丢在我的头上,极配搭我的大衣。老板娘命我从隔壁的小巷里穿过去到屋后面的厕所,接着拉下店面的铁门,灯光泯灭了。厕所的灯也只是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顺便拿出一点光来。我开始了,与粪池的人生对话。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