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这一批货合格准备出口的时候,已经延误了交货期。
国外的公司向这一家小企业索赔。
国内这一家小企业,自然又来向赵宏伟索赔。
就仿佛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土,索赔也是一环紧扣一环进行的。
按合同来讲,赵宏伟塑胶厂生产出来的成品质量不过关,对那香港的小企业经济造成了损失,他们开出了四百多万的赔偿金额。
包括物质损失,和公司荣耀的损失。
那是把整批货发货去国外的全部价格都计在内,全部由他赵宏伟的公司承担损失了。
赵宏伟那边实际也就是供应了四万多元的货,按合同不过是一赔二,超不过十万元,哪里想得到人家狮子大开口?居然索赔四百多万?
穷疯了还是怎么?那家香港的小家电企业东西不过是重换了一个配件,晚了几天在海关发货,并没有影响大局,国外人家也没有索赔那么高的金额,不过是正常按合同来走。
他们倒好,四百多万的赔偿金额,那不如去抢了。
他自然不答应。
拖没多久,公司就接到法院的传票,要求某年某月某日,做为被告,到法院做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
不幸的是,他的官司还输了!
虽然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不是四百多万元,而是一百多万元。
并且有充分的理由,可以证明赵宏伟公司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对那原告企业造成的影响和经济损失绝对值一百多万元。
赵宏伟不死心,也另外找了律师了解这方面官司的情况。
结果人家一看法院的案卷,直接黯然告诉他,这个官司他赢不了,最多只能争取把索赔的金额再往下几万块,可是他还要另外上诉,要请律师,还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跟人家折腾。
其结果也未必会比现阶段更好。
连问了几个业内律师,都不肯接这个案子。
大概是无利可图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