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天 087  第四六话 大同王(1)

作者 : 白痴公子

寰枢阁像一张泼墨山水横轴,太史走后,又恢复了宁静。嫣语将书堆收拾干净,又伏在案边,开始写《星宇传奇》。写了一会儿,忽然想起了什么,匆匆收笔掩卷,走出了寰枢阁。

侠之道场。道场节已经开始三天了,嫣语第一次来。

比之空旷寂寥的寰枢阁,这里算是热闹多了。

可是这里的热闹,却少了一个重要的人在场,这就是上一届的大同王何毕妮。她所在的正面席空空如也,那里只有一个席位,为她而留置。她不在,整个正席一个人也没有。

两侧席倒是不乏热闹喧哗。

嫣语在对面席坐下。按照道场节习惯,对面席又称客席,在正席又称主席的对面,不享有发言权;两侧席又称列席,分别在正席左右两侧,可以对正席发言诘难。发言者首先要走出席位,向前走上三阶之台,当众质问。那称为不韦台,无论在上面说出怎样大逆不道的话,都不应受到非议,不韦台面向正席、两列席,各有三阶级高出,但面向客席没有台阶。辩论的结果往往是:由正席指定席位继任者,或者,众列席决议仍由正席连任。

对于正席指定的继任者,列席可以当场诘难;指定的继任者而不能继任,这样的事也会发生,对于正席是一场羞耻,其本人会将隐退,不再出席道场节,通常也就意味着在弥渊无立足之地。

这样的惨剧曾发生在一个叫莫名人的身上,他当即选择离开,遭受了想必他一生也忘不了的惩罚。

道场节还有一个规定:自开始之日,正席不能在三天之内到位,取消资格。

这是第三天,这一天,要么何毕妮出现,要么宣布她不再是大同王,将收回印绶。

何毕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迟至现在还没有出现。

这可是第三天了。

众列席议论纷纷喧哗不断。

一向安静的客席也是交头接耳。

似乎每个人都认定,这一届将发生点什么不同寻常的。所以都没有离开的意思,见证奇迹的时候快了,越来越近。

分分秒秒在靠近……

直到何毕妮出现,大家的盼望才算有个终结。何毕妮去了哪里?不用问,她也会自行解释。

与她一起来的,还有三个头颅,一个头颅怒目,一个头颅神态安详,而第三个少了一只耳朵。她将三个头颅一一抛上不韦台,道:“这三个人,分别是荒山成,梧又同,和包不为。你们可知道我为什么杀他们?”

“我辈只杀该杀之人,想必你有你的理由?”

“正是。我执掌大同王已经三届了,十五年来,我只杀了三个人,他们就摆在眼前。十五年来,少儿长成青年,而我等渐入老朽,敢问各位,你们手下的死鬼有多少?”

“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开杀戒。”众人口执一词。

“好个大同王第一令!那么再问,我今天开了杀戒,诸位,你们打算怎么样呢?”

“敢问情由?”

“我们侠之道场,杀该杀之人,诸位岂不是觉得世间并无该杀之人?”

无人回答。

沉默。

她的声音已经消逝。

但久久回旋。

回旋在每个人的心里。

一根梆子,敲着。

壳。

碎了。

有一种不存在的东西被触动了。

本已不存在,现在也不存在。

因为不存在而被触动了。

这就是……

何毕妮接着道:“诸位是不是想起了什么?”

是。

想起了。

莫名人。

大同王位到他这里,侠之道场数众潜出弥渊,由云谷南下,至华域,将整个南陆清洗了一遍。种族复杂的半兽几近灭绝。

一致声讨他的是:擅开杀戒。

身为大同王而擅开杀戒。

连太阶三台的人都来了,仁之道场和仪之道场也看不下去了。

那一届,空前绝后的人头攒动,那个人山人海,只有坐在正席的莫名人身边空落落的。

他说了很多话。

他为自己辩白解释。

他想说服一些人。

他想说服更多的人。

他需要做的太多,而他准备的明显不够。

其实,他应该做的,很简单。

让自己草草了结。

至少在场的每一个人,除他之外,都这么认为。

越是草率就越是迅疾,就越是能冰释众人的怒火。

他从云谷杀到华域,没留出一滴血。

而当时,他的嘴皮子磨出了血,他咳了一声,喉咙里射出了血,他不停地说话,不停地辩解,他没有时间喝水。

是。

没有一个人同意。

大同王第一令:戒杀。

当时人们是这样阐释的,大同王第一令:戒杀。

凡是他做过了,都在“戒”之列。

一项不例外。

一句话也不例外。

事实是。

说再多也没用。

说再多也挽不回结局。

因为,结局已经发生了。

至少,在每个人的心里早已经发生了。存在了。不可更改地存在了。

只是等着发生而已。

只要,等,就可以了。

不用急。

亦无须多言。

说再多也没用。

最后,他也似乎明白了这一点。

终于屈服了。

选择了合乎惯例的方式,指定他的继任者。

那是一个和他一起杀到华域的人。他救过他的命。

而此时,那人正站在最激烈反对他的席位上,抖出许多他的血事。

他指出了他的名字:

闵皓卿。

但是被指定者本人都反对这样的指定。当他说出“闵皓卿”三个字的时候,那个叫“闵皓卿”的本人都反对。

太反对了。没有理由不反对。

他,第一个反对。

他很失望。他心灰意冷。他就此告别大同王,告别侠之道场。

告别曾经浴血奋战的同事,告别激谈的同僚。走进他接受惩罚的地点:积尸谷。

莫名人的事,就这样了结了。他本可以一句话不说,而他离开的时候,血流不止,污了他的衣裳,他步履蹒跚,他形单影只,他消逝了。

所有人舒了一口气。

所有人表情平静。

之后二十年,侠之道场形同虚设,大同王印绶无人问津。

它上面洒满了血。

它上面布满了魔。

它上面深深地印下了一个人名字:莫名人。

依然是,大同王第一令:不得擅开杀戒。

然后是,何毕妮。

她只听人讲过这个名字:莫名人。

以及关于他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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