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簸三日,车已进了磨盘山。♀过了这山后渡麓江,便是江北地界了。青兰早就恹恹的提不起精神,而我则保持着高昂的游兴,后悔没有早些出来瞧瞧。那一路的美景尽收眼底,整个儿找回了做人的感觉,谁也不知我的内心经历了多少次升华。
昨夜宿在车上,听虫声蛙鸣,夜鸟的翅膀从窗口扇过,一觉睡到天亮。掀帘跳下车活动筋骨,正好遇上清晨的第一道阳光从绿林中穿过,金色的浮尘旋转着落在小草上。绿林稀疏,沿着山崖的两边错落排上,空出一条山道儿来,道旁草坡上有黄紫野花点缀。顺着道儿向远望了望,无际的野地。没有房舍,没有人迹,只见大片大片的山麓连绵,浓绿郁郁葱葱盖了山体,空气中有股淡淡的甜香,非花非草,是夏天的味道。
听不远处有水潺潺,拎了裙子就想去一探究竟,被鲍福伸手拦住:“小姐去哪儿?”
鲍福是个老管家,年约六旬上下,在府中偶遇时从来都是一脸慈祥微笑让我印象甚佳,此次出行同处一车时却发现了别扭。他不爱说话,开口便是纠正青兰对我的称呼,偶见我与青兰窃窃私语便立刻皱眉清痰,时不时支使青兰为我端饭送水,几天下来青兰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已经把“小姐”两字叫得十分顺口了。
此刻他更是板着面孔,一副要债模样。尤听那“小姐”刺耳,我便堆了笑脸道:“福大爷,叫我小红吧,想去溪边洗洗脸。”
“青兰!”他仍拦着我,高声唤着,“去给小姐打点水。”
青兰闻声跳下车朝溪水跑去,我开始觉得这种故作姿态既无聊又无趣,摇摇头道:“福大爷,您也知道我是小红,小姐长小姐短的我受不起,到了丁家再改口也成,路上这些琐碎事何必麻烦青兰呢。”
他眼皮也没有抬一下,语气却很正经:“此时不改,到了丁家再改就迟了,请小姐体谅。”
我不以为意:“若大爷您怕我会露馅,那我跟您保个证,绝不会。闺名鲍菊花,年方十七,家中独女,尤擅女红,过门后当行正坐端,不落人话,不给鲍家丢脸。这些我可熟记在心呢。”这是老爷教我的段子,听到尤擅女红时,我差些跌下凳子去,尤擅闯祸还差不多。
鲍福的脸色好看了些,他瞥我一眼,放缓语气道:“你是懂事的丫头,可青兰与你姐妹相称几年光景,此时不练熟了,一不留神就会坏事。若让丁家人看出端倪,小姐清名难保不说,老爷怕也抬不起头来。”
我心道,青兰可是从来没与我姐妹相称过,府里见了面她鼻孔都快仰到天上去了,不过是一块儿被扫地出了门,两人才显得亲近些。但面上还是理解的点点头:“是啊,一切都以小姐为重。”
终于获得一丝赞赏的目光,鲍福慨叹:“老爷夫人果然没有看错你。”
我不露声色内心不屑,这年头,当丫头的贱命还不是任你们摆布?
洗漱完毕,吃过干粮,马车顺山道而上。山间静谧,唯树叶沙沙伴着车轱辘声一路前行。♀因鲍福在车内,我和青兰都没有说话。窗帘打了起来,缕缕清风温柔拂面,不过才醒没多久,这就又昏昏欲睡了。
闭目养神盏茶功夫,忽听马匹“嘶”地叫了一声,车子前后晃晃,蓦地停住。鲍福不知发生何事,下车查看,我与青兰头抵着头没睁眼。
也不知养了多久的神,车外始终静悄悄的。既没人说话,也没人走动,连喷鼻的马儿都没了声音。鲍福没有进来,车子没有启程。我起初没在意,可毕竟身在山野,安静时间过长这觉就睡不踏实了,拿胳膊肘碰碰青兰:“外面怎么了?”
她的脑袋又歪去另一边,抱着胳膊嘟囔:“鬼才知道,车子坏了么?”
从车窗向外探了探头,旭日温柔,草坡平缓,马臀尚能看见,前面那辆车也停得稳稳的,偏就是一个人影也看不到,安静得离奇。
我叫:“福大爷?大爷?”又叫:“豆子哥?豆子哥?”连喊数人,均得不到任何回应,心中愈发生疑,忙推了青兰:“别睡了,这人怎么都不见了?”
青兰揉揉眼睛:“不见了?瞎说。”
我指指窗外:“真的,一个答应的也没有。”
“这不刚吃过饭么,又吃上了?我去看看。”
说罢她起来朝车门走去,一掀帘子躬身要出,口中突然叫道:“嗳,你什么人?”
此话一出,连我自己也没想到,我的第一个反应竟然是:逃跑!这并不奇怪,记忆与灵魂共存,前世培养出的危机意识令我受益三生。
身比脑慢,虽然这样想,却还是顿了片刻。眼睁睁看着青兰半个身子还在帘里,左胳膊一僵,人就一动不动了,像是被施了定身咒一般。
刹那间一阵恐慌,逃跑念头更甚。跳起身便冲那尺半见方的狭小车窗而去。脑袋先钻,刚巧够我肩膀溜过,上半身顺利逃出窗外,两脚悬空,离地尚四尺有余,不排除脸先着地的可能。但此时顾不了那许多,双手抓住厢底横梁,强使蛮劲,下半身就要顺势而出的当口,眼前光线忽然一暗。
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双黑色的布靴,布靴上方是两条穿了黑色布裤的腿。继续往上我看不到了。此刻我整个人一分为二,活活卡在车窗中,上不去下不来,里不里外不外,脑门充血,眼珠暴凸,却再也动不得分毫。不是我不敢动,而是我今日第一次知道,我的胯比我的肩要宽。
然后我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他说:“你是鲍菊花。”
嗓子不粗不细,语调不抑不扬,看似平静的五个字一语中的。这不是劫匪,是目标明确的劫匪。
我注意到他用的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所以我没有搭茬,而是推着车厢,努力想抬起我的上半身,一边痛苦地抬一边艰难地道:“帮帮忙把我弄出来,车上的东西都归你。”
他亦没有搭我的茬,而是又说了另一句不可思议的话:“我是纪秋,受雇来取你性命。”
“什么?为什么?”我诧异了,刚出门没几天就遇奇事,这是唱的哪出?
“你不需知道。♀”
“这这呵呵,能不能先把我弄出来再谈别的事?”我吊在那里,拼命想仰起头,却实在只能看到他的大腿,听到他那无厘头的回答,只好尴尬的笑,太久没与陌生人打过交道,一时忘了该怎么应对。
只有天知道我现在笑得有多难看,多狼狈,心里有多恐惧,多害怕。自报家门的杀手口气严肃,听起来不像开玩笑。
“你是鲍菊花。”
他再次说了这五个字。依然是肯定的语气。本来,为了保命我应该说:不是。可这一瞬间我那神奇的大脑千回百转,细胞奔流,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试探”这个词。
万一这人是鲍福大爷搞来的鬼呢?
得是多高的高手才能让包括大爷在内的五个男性发不出一点声音?青兰一介弱女还喊出了一嗓子,那几个大男人又怎会完全安静?我只是在养神,并没有睡着,我确信从头至尾没有听到任何“嗯嗯啊啊”的动静,所以这个推断应该是成立的。鲍府想试探我的忠诚度和抗击打能力,以便应付到了丁家后他们所构想的“没好日子过”状况。若是我回答不是,代嫁菊花极有可能立刻变成飘零菊花,我那户籍想必也拿不到了。
幸运的是,这人仍用的是肯定句,那么我理所当然仍不用回答。
兀自揣测中,我瞧见他的左脚轻轻向后退了半步。
再蠢我也知道那应该是某种举动的起势,顿时紧张的无以复加,连连挥手叫道:“别忙!你说杀就杀,你是站着,我这儿卡着呢,太不公平!把我弄出来我跟你决斗!”
“决斗?”他似有疑惑,左脚又轻轻并了上来。这让我心里踏实多了,看来不是个不分青红皂白的主儿。
“不错!”我的耳朵嗡嗡作响,再卡一会儿,我想不用他杀,我自会脑充血而亡,“斗不过你被杀也无话可说,但斗的机会你总该给一个吧,难道所有你要杀的人都傻等在那里让你杀!”
他哼了一声,不紧不慢道:“我要杀的所有人的确都等在那里让我杀。”
纵然吊着,我仍然“嘁”一声表示了我的不屑。这荒谬的话,该是怎样的荒谬的人才能说得出口?腰酸难忍,人便有些急躁,“我偏不,你敢不敢跟我决斗?要斗就先放我下来,不斗只能说你捡了个便宜。”
话音刚落,双臂就被拽住,一阵猛力由肩到腰疾速传递,剧痛袭来,耳听“喀嚓”一声,我甚至没来及惨叫,人已趴在了草地上。
捂着胯骨,我张了嘴却发不出声音,那刀剐似的疼痛让我五官纠结,冷汗直冒,偷眼看那车窗木条裂开一条大缝,着实丢人。渐渐开始相信这不是一场试探,因为从车底看过去,我看到了很多只脚,它们都立在哪儿,仅仅是立着,没有半分移动的迹象。
黑布靴再一次堵在眼前,纪杀手在我头顶上道:“起来。”
我抬起头,午时阳光明亮炽热,汗水模糊了我的眼睛,他背着光,身躯高大,面孔朦眬。
如果我此刻的表情还不能传达什么叫痛苦的话,那么天下就再也没有人能明白痛苦的含义了,颤抖的手,扭曲的脸,和残废的下半身。我趴在那儿,尽量凄惨地蠕动我的身躯,用哆嗦的声音道:“我受伤了,今天不能跟你决斗,再约个时间,好么?”
头顶静了片刻,纪杀手再次冷哼,道:“你想拖延。”
我表示默认,大脑飞速转动的同时修饰了更加可怜的语调,道:“你会对一个受伤的女人下杀手么?”
纪杀手道:“你凭什么认为我不会?”
“因为你看起来像个好人。”
“起来。”
“起不来。”
就在他左脚又一次令人毛骨悚然地往后轻轻退了半步的时候,我的大脑终于给我送来了一道灵光,可恨我费了那么久时间才想到这点,张口便道:“什么价钱?”
他一怔:“什么?”
“杀我,什么价钱?”起初的那个“雇”字让我找到了突破口。既然是有价钱的,那么万事好谈。
纪杀手十分爽快:“半金。”
我几乎掩饰不住内心的窃喜,半金,我有。以我那过时的金钱比率换算,半两二十五克,一克就算市价三百,这菊花的命也不算值钱。
顿时轻松了许多,暂时忘却了胯骨上的疼痛,豪爽的冲他一摆手:“我出一两金,买你不杀我,再出一两金,买你去杀杀我的那个人!”这坑爹的时代,说杀人跟切葱似的容易。
他的左脚这次没有并上来,依然保持着某种举动的起势,口中冷冷道:“那么你只需出一两即可,告诉我他的姓名,我自会替你杀了他。”
“不杀我的那一两呢?”
“不用出了,因为我一定会杀你。”
我怀疑的看着他模糊的脸:“你叫纪秋?”
“是。”
“以杀人为生?”
“是。”
“伤天害理不怕遭报应?”
“哼。”
“你敢发誓说你不是鲍府的人?”
他没有答,显然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但这已不重要了。不管我是谁,不管我身在何处,都没有莫名其妙被杀的理由。当察觉到七年不曾亲近的智商又回到了我身体里的时候,我从地上飞快的爬了起来。
看到他眼睛的那一刻,我突然愣了三秒,心房倏地荡漾了一波,一波,又一波。
这双眼睛很干净。干净得不像一个杀手的眼睛。杀手的眼睛该是什么样儿的,我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只是直觉以为,绝不会是他这样的。
清澈,晶亮,黑白分明。比流动的溪水还要清澈的清澈,比草间的露珠还要晶亮的晶亮。从来不知道会有人的瞳仁黑得这么彻底,白得这么纯粹,就像婴儿的眼睛一样。
若不是那浓密的,英气的眉毛带出几分成熟味道的话,我几乎忍不住要伸手触模他的眼睛,模模那长睫覆盖下的眼睛是不是真实的。
他就站在我面前,阳光下的他一身黑衣,肩宽腰细,身姿挺拔,随意挽起的发髻散下几绺,看起来别有几分不羁的气质。这是个十分漂亮的年轻男人。脸型,五官,身材,无不属舜华之列,几乎挑不出一点缺陷。
漂亮的人总是讨人喜欢的,不论他是什么身份。
想法很多,过程只有三秒。在他察觉到我失态以前,我已经把表情调整到了正常范畴之内。笑嘻嘻地道:“动武呢,我是不行的,看你也是个讲道理的人,就听我说三个理由,听完之后如果你仍然决定杀我,那么悉听尊便,如何?”
纪杀手的目光看不出一丝波动,像是在望着我,又像是在望着我的身后,不置可否。
其实我并没有给他说话的时间,抓住上一句话顿点的时机,立刻接住阐述理由:“第一,我不是犯人,只是普通民女,你也不是官差,只是自封杀手。若是我犯了死罪,自会有官府处置,怎须你来取我性命?”
他的眉头轻轻一跳,极细微的小动作,却被我看了个清楚。
“第二,你可以随意杀人不过是仗着有武功在身,可有武功在身的人多了,若都像你般说杀人就杀人,那普天下还不乱了套了?就算我该死,也总得有个原因吧,你能说出个让我心服口服的原因,我就愿意把命送给你,若你说不出来,那就是滥杀无辜!”
“第三,”我叹了口气,逻辑战收效甚微,他面无表情,晶亮的瞳仁看起来也不那么可爱了,除了冰冷,我找不出别种情绪。
“姑且不论你为什么要杀我,但谁人不是爹娘生养的,你杀一个人,等同于害了一家子人,你杀了我,我爹娘就要因为你而毁了终生,你想过么?这是不对的,你没有随便残害人性命的这个权力。如果是为了钱沾满血腥的钱你花得出去?”
我盯着他,悄悄向后退了一步,低声道:“你,还要杀我么?”
纪杀手沉默了好久好久,久到我凉下去的心又重新热了起来,扑通扑通跳得欢快。果然人性本善,任何一颗迷途的灵魂都是值得拯救的,关键在于能不能一举戳中他内心最柔软善良的地方。
“杀。”
牙缝里哼出来的一个字彷如三九天兜头给我浇了盆冷水。又果然坏人是不值得同情的,对心存恶念的坏人进行大道理的说教无疑是飞蛾扑火,傻气直冒。
杀字还未落地,我已毫不迟疑地转身,甩开膀子就跑,边跑边喊:“救命啊!杀人啦!”
要不是看他长得漂亮,我才懒得费那么多口舌,早知结果如此,我早就搏命逃跑了。
“杀人啦!救命啊!救命啊!”扯着嗓子头也不回的一路狂奔,顺着无人坡道向上足足跑出一里路去,累得我上气不接下气,脚下像坠了铅块似的再也抬不起来,膝盖一软就瘫倒在地跑着爬山,真不是闹着玩的。
身后并无脚步追赶声音,我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心惊胆颤地回望来路,阳光下,两辆马车像两块红胭脂缀在绿草坡上,左侧五个人形黑点,右侧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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