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枝·南山凤 第十七章

作者 : 毕棠

杜殷似乎从不说话,或抚琴,或吹箫,或舞剑,每每遇见我,即使再皱眉,亦必得选择一种方式与我周旋。

四千岁时,他独创了一种手势语言,天宫无一人能懂。整整一千年,我都呆在第一天府宫的司命阁,才稍稍将他的意思看透。

五千岁时,他开始信奉什么劳什子盗窃理论,遂偷了盗圣的《盗神笔记》,而我已在灵山的菩提树下,偷了三筐菩提子。所以,喜欢上他时,是一见钟情,爱上他时,却是潺潺细水长流。

那时候,老头子常常对我耳提面命道:“爱一个人,就得努力追随他的脚步,即使他再高高在上,也会有一天,终会匍匐在你的脚下。”

于是,我便时常想着杜殷匍匐于我跟前是个什么景象。想着想着,自己倒当先恶心个不行,遂端着老头子充脸面专用的羽觞,吹一吹凉飕飕的西北风,品一品差强人意的白开水。

我不大明白,天宫的那些仙女们,为什么会怕杜殷,倒是与那一向看我不爽的羿洛,眉目传情。我觉得,归根究底,还是本上仙眼光太好,所谓“众人全醉我独醒”,少了那些人的觊觎,恰恰我的机遇就大多了。

七千岁时,我自认为对他的感情,已如万年女儿红般醇厚,该正儿八经找个时机好好地开开窖。

天宫的恋爱观认为,恋情必得基于一定的关系,按照这个论点,师徒关系最容易擦枪走火。♀所以那时,天上时兴禁忌师徒恋,而师父一方必得是个端庄肃穆的尊者,徒弟必得是个贤良淑德的小萝莉,既得上得了厅堂,又得下得了厨房,还得做个乖巧的暖床宝宝。与其说爱情从告白开始,不如说爱情从师徒开始。

那一千年里,穆青一直被我拿来练手。每每深夜,他必得铁青着一张脸,扎着满手的针线,恶狠狠地将我从他的床上轰走,毫不懂得怜香惜玉。

八千岁时,我揣着满腔的柔情去灵山求师,对着杜殷的莲花座三拜九叩。他瞪大眼睛,双手摇摆得如同拨浪鼓一般,额间的朱砂,暗沉无光。我双手伏在大雷音寺的鹅卵石上,高昂着头,眼睛酸痛。

素称“和事佬”的如来,望着杜殷,一脸苦笑,然后朝我摆摆手,喜笑颜开:“杜殷不收你,也怪不得他,他一向也没那个耐心教诲弟子。不如以后,你就归我座下?”

于是,我的二师父,就这样误打误撞地来了。

我虽归于二师父座下,但他一向懒散,最后还是将我扔给了杜殷。我自是高兴畅快得紧,每天就在杜殷处插科打诨。虽不担着师徒的名分,但行的却是正儿八经师徒的事。

卯时,晨露未已,日头未倾,我用菩提叶将小帅喂得上吐下泻,他已迎着微风,捧□□家经典,于灵山的浮世河,微微而笑。

巳时,我牵着小帅闲庭信步,他躺在莲花座上,一边闭目养身,一边批注着佛经。

亥时,小帅沐浴更衣,而他,则在微弱的烛光下,奋笔疾书。

看似,他这个人博学笃行,但相处久了,便会发现,其实他,是个文盲。

道家经典以正本清源著称,而他,的确是做到物尽其用,每天清晨,用之隔断浮世河的污流。不明就里的老头子经常涕泗横流,哽咽道:“灵山那群酸佛,还是杜殷那家伙懂我们。”

灵山盛传,如来批注佛经晦涩难懂,杜殷批注佛经简单明了,这倒属实。例如,《楞严经》中有一大段话“既为众生,则依惑造业,依业受报,则真堕妄中,故只得带妄显真。所显之真,即是八识精明之体”,而杜殷批注的,只四个字。

“狗屁不通。”

深夜,他亦同老头子一般,以写小说为意。每每在窗下研墨,我会想,这是我的心上人,虽然,我从弄不懂他在干些什么,但至少,有了小说这个红娘,我会与他,愈走愈近。

后来有一天,他羞涩地掷予我一卷书,局促不安。那时我想,这是我的心上人,他离我这样近,他写的,亦必是这世上最动听的故事,最深邃的理想。

我捧着那本书,心如擂鼓,翻页时,那只手,亦颤抖得如同扑闪的蝶翼。一页,空白,一页,空白,又一页,空白。我想,他一定是将那最好的一面,留在最后,供人遐想。

小说家的思绪,还属我最懂。

末页上,只四个字,遒劲有力。

“男女,死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我都要傻了。他一脸沮丧,耷拉着脑袋,修长的手指缠绕于孔雀绿的护额处。我努力克制住要抚模他手指的冲动,很中肯地评价道:“小说,总得要有个时间、地点才好。”

于是,几日之后,改良版的杜殷小说,确实按照我的要求,添砖加瓦。

“男女,峭壁,深夜,死了。”

我抚抚额,擦擦眉间的汗珠,自觉很是和蔼地说道:“故事背景,也很重要。”

再几日,杜殷小说完结,那十个大字,黑沉沉地压在我的心底。

“男女,情仇,峭壁,深夜,死了。”

我不置一词,怀着一腔剪不断理还乱的情绪,去第一天府宫寻司命。

老头子,执着麈尾,风轻云淡道:“你有什么好难过的?男女情杀,不是挺正常的吗?为了男人情杀,那叫**,为了女人情杀,那叫百合。你倒是打着什么退堂鼓,杜殷那小子,依我看,还挺前卫的嘛。”

他的话,直如醍醐灌顶,于是我又雀跃地蹦跶着,回了灵山,顺便掳走了老头子《龙阳十八式》、《司命神君不得不讲的□□二三》二书,以便研读。

与杜殷处得愈深,就会发现,他这人还特别闲,除了时不时地去天宫传传口信,修修天钟,偷偷仙人的法器,其余则全困在灵山之中。

而且,他还十足洁癖,那白衣必得洗得如雪一般,那手必得每天用浮世河上游的水浸洗半晌。只有于烧制陶瓷时,他倒是浑不在意,即使满手黏土,满脸泥浆。

我虽不是生就小萝莉的命,但却努力地以小萝莉为标杆。小萝莉,就必得无辜纯真,外加脸皮厚。

他洗发时,我执着一筐子的木槿叶,全数洒在他的墨发上,溅起一木盘的浑水。

他沐浴时,我颤巍巍爬到屋顶,揭下片瓦,笑得恣意。

他入睡时,我大喇喇躺在他的床上,盖上被子,将覆盆子塞得满嘴都是,任小帅在我额间,睡得香甜。

到后来,即使时不时被他一巴掌拍到外面的菩提树上,倒挂金钩,我亦能厚着脸皮,贼哈哈傻笑。

而我那颗赤诚的心,在那数千年里,愈发痴迷痴情。

一万八千岁时,因着羿洛的珊瑚和天君的圣旨,我的生辰宴会破天荒地摆到了凌霄殿上。我虽老大不乐意,但亦知道匹极必定泰来,于时来运转之际,表表情,将那层窗户纸捅破,总胜于命运多舛之际,如无头苍蝇般乱转。

于是,我捏着厚重的裙角,穿过重重人群,一颗心,七上八下。而他,静静地立于广宇华表下,那修长的手指上,一团海藻,绿得似能滴下水来,翻腾的云雾,映得他那张脸,如梦如幻。

我刚踮起脚尖,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沁着寒意,抚在我的肩上。我扭头,双手置于膝前,微微一笑:“谢殿下的赏,万望殿下莫拦了小仙的路。小仙虽无力,但砸了那珊瑚的劲,倒还是有的。”

他一愣,那手径自落下,悠悠转身,声音低沉:“羿洛,这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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