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务员记事 第五十四章

作者 : 贫道跑龙套的

三月的阳光最是温暖宜人,最好莫要辜负。

所以李芳泽、周霁云和神秀三人端了一个小茶几放在甲板上,盘腿而坐,听江涛拍水之声,看来往商船小舟不断,好不悠闲自在!

李芳泽从包袱里掏出一个鼓鼓的大油纸袋,欢乐地说:“卤瓜子,特意准备这天在船上嗑的,哈哈!来来来,两位小哥,莫要客气哈!”说着,抓了好几把瓜子放在他们跟前。

周霁云揶揄一笑:“叔叔倒是经验丰富,雅趣十足。”

李芳泽点头,心中却道:我虽没坐过船,火车倒是坐了无数回,在火车上要是没瓜子嗑那真是太难打发时间了。

她一边嗑瓜子,一边说:“霁云,你出了这么多回船,想必有许多奇异见闻,不如说与我们听听?”

“叔叔要听什么?”

李芳泽突然想到如今哥伦布已经发现了美洲新大陆,那么美洲的番薯、土豆、南瓜这些耐干旱耐盐碱又高产的作物应该已由西班牙人带回欧洲,如今欧洲与中国通商不断,可以提前打听这些物种并带回中国广泛种植。

要知道明朝自然灾害泛滥,中晚期又因小冰河期的缘故,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如果有这些作物,大明的百姓至少会少受一些苦。

她心中一动,问道:“你可见过外国人?”

周霁云道:“外国人?叔叔可说的是夷人?我去福建时见过大食人、波斯人和弗朗机人。”

“弗朗机人……”明朝人所说的弗朗机人是指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就在咱们江西你有没有见过?”

“在景德镇时见过一回,却也是凑巧罢了,要想见弗朗机人,还得去福建和浙江。怎么,叔叔对弗朗机人有兴趣?”

李芳泽点头:“我听闻弗朗机国有一种作物,名曰红薯,在好地方种植,可亩产三四十石,在坏的地方也能产百来石。又有一物种,名曰土豆,十分耐旱耐寒,亩产也能至三四十石。还有一种叫做玉米的,也分外耐旱,虽产量不及红薯土豆,但十分不挑地,亩产也有七八石。国朝自成化以来,灾害连连,冬日极冷,夏日干旱,粮食减产,饿殍遍野……若我国引进这些作物,能减缓灾害造成的饥荒。”

周霁云并非不懂农事的公子哥和书呆子,他从小四处跑,也可谓见多识广,他清楚地知道李芳泽所说的亩产三四十石对庄稼人来说是什么概念,现在的南方的稻子亩产也就两三石而已,三四十石……这真是一个让人难以相信的数字。

“叔叔说的可是真的?!”他有些不可置信。

李芳泽吐掉瓜子皮,点头道:“我难道会胡乱编故事骗你么?我听说那红薯管制十分严密,轻易不能带出去,所以等有时间了,我想结识些海商问问此事,看能不能把这些物种带回国。”

她记得西班牙是不准红薯种带出境的,搜查也很严密,后来是一位福建商人偷偷把红薯藤带回福建了,并献给了福建巡抚,而后试种成功。

可是红薯虽在明朝于各地都有种植,但并不广泛,一直到乾隆朝时期才大面积种植,以备青黄不接。

周霁云展颜一笑:“此事我倒能帮得上忙,有几位伯伯叔叔常在浙江福建行走,认识些海商,待两试完毕,我替叔叔联系联系。”

李芳泽由衷地感到高兴:“此事若是成了,于我大明万千百姓是一件大大利事。”

神秀道:“当初我家乡便是因为旱灾导致颗粒无收的,若是果有此物,将会少了许多像我这样的无家可归的人。”

李芳泽见他面有戚色,模模他的脑袋:“你说的对,所以我们应该高兴才是,为以后少了挨饿的人高兴!”

神秀点头:“如此,我们当浮一大白!”

“小家伙,豪气倒不小!”李芳泽笑道。

周霁云见她高兴,也感觉十分开心:“我去船舱里取一壶茶来。”

不一会,他便抱来一个搪瓷罐。罐子里面有几片大的暗红色叶子,所有茶水都是浅棕色的,一股清凉气息扑面而来。

周霁云用里面的大勺子舀出茶水倒进茶碗之中。

李芳泽微尝一口,但觉清凉甘甜,十分可口,不似一般绿茶和红茶的味道。

于是问道:“这是什么茶?”

周霁云道:“不知,只是适才进去吃了一口,觉着甚好便抱过来了。”

神秀嘴角微扬,也浅浅地饮了一口,答道:“这是荆州的三皮罐,之所以叫做三皮罐,是因为其叶味足,只需三片就能泡一罐茶,所以叫做三皮罐。这茶叶清凉可口,是平常百姓夏日里消暑必备的。”

李芳泽问:“这茶叶怎么个卖法?”

神秀说:“两文钱就能称一两。”

“真是物美价廉,我看着玩意不比什么大红袍要差。”李芳泽笑道,她端起碗:“来来来,咱们可要如神秀所说,为大明,浮一大白!”

三人对视一笑,一口将碗中茶水饮完。

船行小半日,远远地看到侧面一个大码头。

“这是沙溪镇。”周霁云说,“此处商贾云集,也是个富裕的地方,人都说‘装不尽的吴城,卸不完的汉口’我看咱们玉山和这个沙溪镇都不输给吴城和汉口。”

“哦?听你这般说,你去过汉口?”李芳泽问。

周霁云点头。

李芳泽心中一动,状似无意地问道:“我听闻安陆府的兴王是位忧国忧民节俭宽仁的贤王,据说弘治朝时南方苗民乱事,兴王还遣内官送银子道京师助买战马。汉口离安陆极近,你既然去过汉口,你可曾听过这些故事?”

周霁云淡淡地环视了一下四周,说道:“自然是听过的,这些故事早就传遍了赣北。只因咱们江西南昌的宁王和鄱阳的淮王和兴王极近,所以百姓私底下常把这三位王爷做一处比较的缘故。兴王名声很好,做的好事也传的广,所以不用去汉口,就在赣北也能听到一些。”

李芳泽了然于心,在磨刀霍霍要造反大肆兼并土地的宁王和为所欲为的淮王的对比之下,兴王的名声自然是一涨再涨,想必后来正德突然薨了,大臣们推选兴亡之子朱厚熜做皇帝,一部分应该是因为兴王的好名声。

“先生,对面那艘船上的人是在做什么?”神秀忽然指向后面的那艘大船问道。

李芳泽抬眼望去,见一艘大船突然出现在视线之中,想必是适才他们对着码头说话的时候赶上来的。

此时那艘船的甲板上有十多个人用铁索吊着木桶往江里打水。

李芳泽观察地这么一会,又打了七八趟水。

若是一般用水,不需要这么多人,也不需要取这么多趟,确实有些奇怪。

“想必那是鱼商,在换水罢。”周霁云说。

神秀摇头,蹙眉道:“若是为鱼换水,怎地只进不出?”

确实如此,若是给鱼换水,那旧水怎么没见倒出来?

周霁云道:“这艘船确有些古怪,那甲板上站着的人,观其身姿,便知不同一般护卫。这里不是海上无需防海盗,信江这条水路上也没有水匪,哪里需要这样的护卫?”

李芳泽耸耸肩:“管这许多作甚?或许是有什么大人物呢?啊,肚中饥饿,我且去船舱里问问火头什么时候把饭做好。”

一路无事,一直到傍晚时分,船终于到达目的地,上饶。

码头分两边上岸,一边是商船,一边是客船,此处有巡检司把手。

李芳泽所乘的船到时,先前他们所见到的那艘奇怪的船正在被搜检。

“客官们慢走~”船主客气地与李芳泽他们道别。

正此时,检查商船那边忽然传来一声大吼:“兄弟们,咱们拼了!”

话音刚了,近两百号人打斗起来,码头混乱一片。

无关的人见状,立刻往外逃散,可怜李芳泽他们三人被挤在中间,还没跑到外面,路已经被堵死了。

被巡检司查出问题的那边的人显然不是什么好东西,见只要不是自己人,抬刀便砍,许多无辜之人丧命于此。

惨叫、血液,充斥着李芳泽听觉和视觉,看到一个巡检兵被人一刀削掉了半张脸,她惊恐地发抖,一手拉着神秀,一手紧紧地抓着周霁云的胳膊。

她现在后悔自己的决定了,她认为自己是成年人,又想着她和周霁云会些功夫,应该不会遇到什么麻烦事,所以拒绝了周葛派护卫跟着他们。

可眼下……

周霁云双眉紧蹙,抽出唐刀,把李芳泽和神秀护在后面:“我在前方开路,叔叔与神秀跟上。”

李芳泽见他抽出刀,这才想起自己也带了刀了,立刻把刀抽出与周霁云并肩而立。

毕竟自己是长辈,不能把危险全让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承当。

她咽了咽口水,道:“我和你一同开路,神秀跟上。”

上天没给他们时间商量,敌方见他们挡了路,立刻砍了过来。

周霁云拿刀挡住,大声道:“这群人不一般,莫要逞能。”

李芳泽自然不是个逞能的人,可见他有难也不能一边干看着,她还不敢直接拿刀砍人,于是在那人腰下狠狠补上一脚。

那人却只是退后了几步倒吸了一口气而已,不到五秒,挥舞着刀以更猛烈的姿态冲了过来。

周霁云这次做好了准备,不在像刚才那般狼狈,他毕竟习了多年的功夫,不是吃素的,能应对的游刃有余。

这时,有一批官兵来了,却只有二三十来个,根本不顶用,只是让现场更加混乱了。

那些人杀红了眼,见人就砍。

“走!”周霁云杀掉了那人,立刻拉着李芳泽往外冲。

可还没走几步就又被人堵住了,周霁云刚才杀了他们的一个同伴,此时有三个人将他们围住。

李芳泽一身冷汗,紧紧握住唐刀,嘱咐神秀:“一定要紧跟在我们身后,切莫掉队,知道吗?”

这次,如果没有她加入战斗,周霁云双手难敌六肢。

周霁云咬咬牙:“叔叔一定要小心,咱们还要为大明百姓找红薯和土豆,不能死在这了!”

李芳泽艰难的点头。

然后,挥刀,战斗。

李芳泽的功夫是典型的半吊子,又因为体质差的缘故,很快就败下阵来。

“嘶!”左臂被砍了一刀,顿时,袖子被染红了。

“先生!”神秀惊呼。

我不能死在这,李芳泽不停地说,她还有伟大的理想!

我他妈的不懂刀法,那就乱砍!

李芳泽大叫一声,开始毫无章法地乱砍,为了掩盖刀刃切肉之声,她不停地叫喊,就像疯了一般。

所谓乱拳打死老师傅,李芳泽这通乱砍,把那些个亡命之徒都吓到了。

没见过这么发疯的。

在她的影响之下,周霁云也往死里了杀,他是老手,拼起命来比李芳泽更吓人。

奇迹般的,官府这边渐渐地压倒了敌人。

有人大呼:“官兵来了!官兵来了!”

余光瞟去,至少有五百援兵,李芳泽顿呼一口气,只是她才舒了这么一口气,就被人袭击了。

“先生小心!”神秀大喊。

他的呼叫声刚落,李芳泽就左肩被竖劈了一刀。

“叔叔!”

周霁云龇目欲裂,立刻飞身过来,一刀刺向重伤李芳泽的那人,那人顿时毙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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